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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担保合同

时间:2024-01-28 07:25:30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买卖担保合同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担保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买卖担保合同5篇

买卖担保合同1

  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保证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买卖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担保合同2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合同法》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单元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白庄居委会赵鱼池村,其中三楼东侧一单元有门窗,房屋为单元房(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108平方米。

  第二条出售价格: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__万元整。

  第三条关于房屋拆迁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的拆迁手续,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关于房屋再次买卖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房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3.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签订

买卖担保合同3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个__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浮 %,执行年利率为 %.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调整利率:

  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____月____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利率调整以个__月为一个周期。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基准利率调整日与借款费发放日或该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确定心的借款执行利率。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计收罚息。预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余齐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第五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第七条还款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__月为一个还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应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递减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还清。

  采用其他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应还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3、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项约定支付违约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_个__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约定的保证责任终止情形出现之前,阶段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每期债务期限变更协议的,阶段性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协议变更后的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除本条第3项外,本合同其他约定均适用于本项约定的保证人。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担保的,保证人愿先于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并同意贷款人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抵押人同意在贷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卖、变卖、抵债等方式处置抵押房产时,无条件迁出抵押房产并自行解决本人及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无法解决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贷款人安排的临时住所或短期租赁的房屋,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委托贷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凭本合同、房地产权证及相关文件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权利证书的正本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连续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声明与保证。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项的约定义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借款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与售房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律师服务费、登记、评估、保险、鉴定、鉴证、公证、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的,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

  3、贷款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风险评估之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根据执法部门要求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用情况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办理个人借款业务和贷后管理中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担保合同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买卖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产坐落在建筑面积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附属房______m2的房地产出售给乙方,屋内设施包括____________。

  2、该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元整。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日前,总共分次交付给甲方。

  3、甲方要保证上述房地产产权清楚,若发生成交前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4、在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前,若甲方反悔,须按当时房价的双倍价格对乙方进行赔偿。

  5、无论何时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均应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过户之前,甲、乙双方不得用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进行抵押贷款、质押。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总房款的.25%的违约金。

  7、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担保合同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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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买卖担保合同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担保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买卖担保合同5篇

买卖担保合同1

  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保证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买卖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担保合同2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合同法》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单元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白庄居委会赵鱼池村,其中三楼东侧一单元有门窗,房屋为单元房(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108平方米。

  第二条出售价格: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__万元整。

  第三条关于房屋拆迁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的拆迁手续,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关于房屋再次买卖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房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3.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签订

买卖担保合同3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个__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浮 %,执行年利率为 %.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调整利率:

  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____月____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利率调整以个__月为一个周期。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基准利率调整日与借款费发放日或该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确定心的借款执行利率。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计收罚息。预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余齐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第五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第七条还款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__月为一个还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应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递减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还清。

  采用其他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应还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3、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项约定支付违约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_个__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约定的保证责任终止情形出现之前,阶段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每期债务期限变更协议的,阶段性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协议变更后的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除本条第3项外,本合同其他约定均适用于本项约定的保证人。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担保的,保证人愿先于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并同意贷款人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抵押人同意在贷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卖、变卖、抵债等方式处置抵押房产时,无条件迁出抵押房产并自行解决本人及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无法解决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贷款人安排的临时住所或短期租赁的房屋,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委托贷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凭本合同、房地产权证及相关文件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权利证书的正本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连续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声明与保证。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项的约定义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借款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与售房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律师服务费、登记、评估、保险、鉴定、鉴证、公证、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的,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

  3、贷款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风险评估之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根据执法部门要求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用情况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办理个人借款业务和贷后管理中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担保合同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买卖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产坐落在建筑面积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附属房______m2的房地产出售给乙方,屋内设施包括____________。

  2、该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元整。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日前,总共分次交付给甲方。

  3、甲方要保证上述房地产产权清楚,若发生成交前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4、在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前,若甲方反悔,须按当时房价的双倍价格对乙方进行赔偿。

  5、无论何时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均应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过户之前,甲、乙双方不得用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进行抵押贷款、质押。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总房款的.25%的违约金。

  7、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担保合同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