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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的合同

时间:2024-07-09 16:42:46 居间合同 我要投稿

居间的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间的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间的合同

居间的合同1

  签订地点: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日

居间的合同2

  甲方:xx

  乙方:xx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相关甲方产品xxx(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 排他性

  1.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以外的任何频谱仪产品。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应开具“客户确认书”(详见附件1),并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及产品使用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及保修(保修年限:产品主机xx年,其它零件xx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产品居间销售价格及奖励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表所列价格向客户推荐甲方产品:

  2.乙方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该条之价格约定。

  3.甲方承诺在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乙方居间成功的产品销售金额达x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x销售奖金。乙方完成该条所列条件后,应将正式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日内支付款项。

  第五条 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xx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xx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为期一年。

  2.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 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地址:xxxxx地址:xxxxx

  电话:xxxxx电话:xxxxx

  代表人:xxxx代表人:xxxx

  盖章:xxxxx盖章:xxxxx

  日期:xxxxx日期:xxxxx

居间的合同3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成都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了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银行按揭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常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四)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常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常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居间的合同4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居间的合同5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 ,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包含 。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貸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的合同6

  (合同编号: )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区,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字第_______号” 。

  第二条 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圆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圆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_______圆整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

  2、甲乙保证,本合同项下房屋可以在所在区局规定的正常时间

  内办理甲方名下权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办理甲方名下产权证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于签订本合同起_____日内,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购房合同、发票、土地分割证、权属转移证明书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所需相关资料,交由丙房保管,用于办理甲方名下产权证。□甲方 □乙方将办理将办理甲方名下产权证费用_____圆整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打入丙方账户,丙方在收到该款后于___日内办理甲方名下产权证,该产权证出证后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后期过户及贷款等相关手续,具体出证日期以各区局公示时间办准;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

  4、乙方剩余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以下列第___种方式支付;

  1)于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打入丙方监管账户,过户当日,丙方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于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首付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于签订本合同__日内,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3)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5、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因甲乙双方自行交接产生的'风险,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过户、贷款、交易税费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如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发生因国家或武汉市房屋管理、税务部门及银行调整相关

  政策,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过户、贷款、交易税费产生变化,甲、乙双方应按照本条约定承担相应费用,多退少补,甲、乙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圆整。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1)_____内,(2)贷款审批通过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应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应)

  第九条 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物业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及丙方无关;

  第十条 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之约定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居间的合同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引荐并促成签订重庆市合川区小安溪土石方工程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性质:分包;

  4、工程价格:土方工程挖运平运距1km以内合同价14元/立方米(税后价,下同),土方超过1km运距及石方开炸等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规定执行。

  二、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上述工程引荐甲方与北京西玉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总价伍亿元人民币。

  三、乙方义务:

  1、真实详尽地向甲方介绍有关工程概况;

  2、主动维护甲方利益,积极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四、甲方义务:

  1、及时提供全部有效的用于签订分包合同的所有手续;

  2、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进场施工,及时支付居间报酬。

  五、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和方式:

  1、本工程居间费按照甲方分包的工程量提取,每立方土方提取写:元);

  2、居间费支付方式,在预付款和进度款进账后甲方依据居间费比例标准支付给乙方;

  3、委托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4、居间人也可以有权委托总包方北京西玉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方分包的工程款内代扣给居间人。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均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合同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不因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更改而失效;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不可撤销的`内部劳务费分配承诺,与施工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劳务费给第三方;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永久性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过错方要予以对应的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的合同8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房产性质__________,证号为__________。

  该房屋抵押情况:__________。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

  水表:__________。 电表:__________ (其中峰数:__________谷数:__________)。气表:__________ 。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总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__________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 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的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 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 □;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居间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

  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15%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10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介绍到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浙江金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执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居间的合同11

  甲方(委托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1、 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

  2、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 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 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 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甲方将以 汇票 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 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3.0 %作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 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6.0 %作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

  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10.0 %作为乙方佣金。

  五、 保密内容

  1. 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 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江城支行行开户银行:

  公司税号:*公司税号:

  帐号:*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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