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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热力合同

时间:2025-06-05 10:31:06 供用合同 我要投稿

供用热力合同锦集(精选2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用热力合同锦集(精选2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用热力合同锦集(精选20篇)

  供用热力合同 1

  供热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用热户: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用热地点

  第二条供热采暖费计算

  (一)供热价格: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二)计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计费面积按照《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确定。

  (三)供热采暖费=供热价格×计费面积______供热采暖费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元。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遇供热价格、计费面积调整时,应重新计算供热采暖费。已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实行优惠的按原方式继续执行。

  (五)乙方房屋产权性质如有变化,按我市有关规定重新计算供热采暖费。

  第三条供热采暖费支付

  乙方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按面积热费标准将供热采暖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开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采暖收费票据。

  第四条供热期限及服务质量

  (一)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气温出现特殊低温情况,甲方应按市政府的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

  (二)在供热期内,乙方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C的标准,其它部位应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设施维修与管理

  (一)户外供热设施和乙方的户内共用设施由甲方负责管理,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户内供热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开发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甲方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乙方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四)甲方补建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时,应对维修的项目和部位等做出详细记录,并对维修的项目和部位承担两个供热期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暂停和恢复供热

  (一)乙方要求暂停或恢复用热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实施范围应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

  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二)对于暂停用热不影响第三方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双方签订停热协议书,明确约定停热时间、停热处理方式、协议期满延期等内容,并由乙方缴纳停热期间的热能损耗补偿费.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供热采暖费的20%。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供热。

  (二)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供热采暖费。

  (三)对乙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对共用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四)在供热期内,提供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处理乙方反映的供热问题。

  (五)因设备发生故障等原因需暂停供热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乙方户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第三方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乙方;需要入户抢修而乙方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应通知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和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入户抢修。

  (七)提前3日公示打压试水时间。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交纳供热采暖费。如甲方不能开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采暖收费票据,可拒交采暖费。

  (二)甲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标准时,可向市或所在区、县供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三)对乙方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维护与更换,保证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四)不得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

  (五)配合甲方供热系统打压试水。

  (六)配合甲方检查维修供热设施。

  (七)用热户变动时,乙方应将其管理的供热设施使用状况和交费情况告知新用热户,并和新用热户共同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在供热期内,经测量,乙方室内温度低于本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应退还乙方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具体比例为:低于标准2°C(含2°C)以内的,退还比例为10%;低于标准在2℃(不含2℃)-_6℃(含6℃)之间的,退还比例为50%;低于标准超过6℃的,退还比例为100。

  ____当室外温度低于我市室外采暖设计计算温度时,甲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室外温度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由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测温时间与气象部门发布的温度时点相差不应超过30分钟。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用热户温度也达不到标准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2.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3.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4.擅自安装其他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

  新建房屋供热设施的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上述标准退还乙方供热采暖费。

  (二)因甲方原因,未按照我市供热期规定供热的,按未供热天数双倍退还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算。

  (三)因供热设施故障或停水、停电等外部原因造成停热的,按停热天数退还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的,不计算天数。

  (四)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七)项,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供热采暖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所述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未停止供热的,乙方补交供热采暖费时,需交纳违约金。

  甲方暂停供热的,暂停供热期间,违约金不再累计,供热采暖费按热能损耗补偿费的标准计算。乙方交纳应交供热采暖费和违约金后,甲方予以恢复供热。

  (二)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四)项,甲方有权停止供热,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五)、(六)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影响第三方正常采暖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七)项,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双方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祖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供热政策调整,本合同内容

  与政策不一致的,双方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2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平方米,_____面积为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执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输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盖章)

  用热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 3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2.采暖计费面积为:_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________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____

  ____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____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采暖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 元/采暖季。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

  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

  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30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

  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6.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

  (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承诺;

  (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

  (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5)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露、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

  2.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1)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竣工图纸的,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部分的建筑面积;协商不成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

  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2)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

  ①甲方发现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修后6小时内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

  ②自甲方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24小时内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

  ③双方对室内温度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双方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测温时,以甲方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为准。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采暖设施或增加采暖面积的,以及因装饰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②甲方拒绝乙方入户作业的;

  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的;

  ④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

  ⑤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3.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甲方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要求暂停用热

  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甲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暂停用热。

  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

  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为________ 元/采暖季。

  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公有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 年,自

  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热人(签字): 供热人(盖章):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住宅电话: 备案登记号:

  手机号码: 锅炉房编码: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应急联系人: 邮政编码:

  应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4

  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种类

  (一)用热种类:(___)采暖用热;(___)工业用汽。

  (二)用热地点:_____

  (三)用热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___)建筑面积;(___)使用面积。

  折合标准收费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用蒸汽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吉焦),每月按实际供用蒸汽量核算费用。

  详见面积计算表。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有效期内,用热种类属于采暖用热的,由甲方按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用热种类属于工业用蒸汽的,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用热参数,非居民用户双方约定温度为______℃。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时间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用热种类,按照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遇热价调整时,甲方按照新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按用热面积结算的,乙方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当地政府规定交纳热费,或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热费。

  (三)热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热费缴纳期限: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由甲乙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按蒸汽用量结算的,乙方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计划用蒸汽量应付热费的50%,余款按实际用量在月底结清。

  (六)蒸汽输配过程中产生的网损由__________承担,按其实际用蒸汽量的__________%承担网损热费。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界点以外的供热设施由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疏通、清洗、除锈,分界点以内的用热设施由乙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热,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合理要求时,向乙方提供信息咨询及技术指导等服务。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新入网用户,甲方有权在供热前对其用热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五)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缓供热、限制供热、停止供热或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及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

  2.乙方超合同约定范围用热或违法用热的;

  3.乙方用热设施不符合供热技术要求、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损害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运行的,且在约定期限未能消除隐患的;

  4.新入网用户的用热系统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

  (六)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用热量不符的,伪造用热记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并按照供热期内最高月用热量收取热费。

  (七)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八)甲方因乙方违法用热,需要中断供热时;或者依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对乙方限热、停热、终止合同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数量和使用范围提供热力。

  (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向甲方交纳热费,并有权对甲方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

  (三)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测。对甲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乙方有权向供热主管部门或法定计量检测部门申请复检。

  (四)乙方需入网用热、增加或减少用热量、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者终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热费结清。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办公地址和电话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所辖用热设施进行定期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等工作,使之达到供热技术要求。

  (七)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安全用热,并在入户装置处派专人值班,当用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用热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热,或供热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诉,甲方应当自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者提出处理方案;

  2.甲方自乙方投诉之时起_______小时未能改正处理的,甲方应当自乙方投诉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乙方;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止供热的,导致乙方室内温度低于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甲方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需要变更用热时,未到甲方办理变更用热手续的,仍由原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缴纳热费;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自行停汽,并关闭用汽阀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自建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甲方有权停止供热,乙方应自接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交纳热费及违约金;接热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交纳热费及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2)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3)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

  (4)改变热用途;

  (5)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或者有上述行为,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乙方盗用供热系统热水或者由于室内装修影响正常检修和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给甲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按约定缴纳热费之日或甲方热力到达乙方用热设施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暖时间: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以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_________(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以下取暖设备:_________(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应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

  第七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6

  合同编号:

  热力供应人:(以下简称甲方);

  热力使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解决冬天供暖问题,经向甲方申请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暖时间:。

  供暖地点:

  供暖方式:

  供暖温度:。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依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如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时间)完成。乙方应当依规定给付安装费用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起,至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单位各留存一份。

  热力供应人:(签章)热力使用人:(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时间:

  附图(略)

  供用热力合同 7

  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报装号:___________________

  新装或原装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

  增减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

  总装用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________倍到____和每次___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

  ③在规定厂休日及禁用动力时间内不得使用热力。

  ④供热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天从____时至____时不间断地向用热方供热。

  (3)本协议应妥善保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热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用热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8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确保甲方的供暖质量,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热源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连续(供暖期内)的热源,保证甲方对热能的需要。

  二、 技术要求及责任划分

  1、本合同所指热源,应达到原供热系统设计要求的供热能力,供水压力控制在0.3MPa-0.5 MPa之间,供热温度在50℃-60℃之间。具体参数根据天气变化进行调节,但要确保甲方的供暖温度。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供热负荷。室内温度:建设部规定温度为18℃±2℃,经甲乙双方协商,室内温度最低不低于18℃,并确保供热温度合格率为98%以上。

  3、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接入甲方管网,方圆2#路以东去消防站支线由甲方投资施工,接入点以前为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接入点以后为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管理。

  4、合同期内乙方供热时间为当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共 180 天。实际供热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起至______年。

  四、合同金额

  甲方现有建筑供热面积为0.5万平方米。供热价格为24元/平方米(执行东营市物价局核定价格)。年费用为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每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热源费用。

  合同期内甲方如增加供热面积,按增加的面积和本合同标准向乙方增加费用,

  如果供暖期延长,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数的费用。计算公式:当期增加的供暖费=当年总供暖费/180天×增加供暖的天数。

  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调整供热参数,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自行决定供热时间,并提前36小时向乙方下达书面供热通知。

  3、负责自接入点起甲方资产的`维护、管理。

  4、有权对乙方供热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罚。

  5、有权对乙方热源水质进行检查。

  6、按时结算合同费用。

  7、乙方严重影响甲方供暖质量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热源。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提供连续的供暖热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能按甲方实际运行要求调整运行参数,甲方应给予配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热,接到甲方供热书面通知36小时内达到供热要求。

  3、乙方有权对供热设备按期进行保养,自行对供热负荷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甲方供热效果。

  4、供暖期间系统出现异常,在30分钟内报告甲方,并在4小时内出具书面材料。

  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热源。但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合同费用。每推迟一天,乙方应

  收取甲方年费用3%的滞纳金。

  2、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时间供暖或供暖期间中断供暖,每出现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扣除乙方0.1元/m2费用。

  3、不执行甲方下达的整改指令,出现一次扣除乙方年费用的3%。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电、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

  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结算全部费用后失效。

  2、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

  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供用热力合同 10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 (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留 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 11

  建设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监督方(以下称丙方):

  本合同有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鉴定,责任方向为:乙方对甲方负责,丙方对甲方负责。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装内容:包工包料,包含以下内容:建业园小区3#楼东十字路口至各楼供热总阀处、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施工界限为各楼供热总阀门处)备注:

  二、工程价款

  本工程采用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本工程价款金额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三、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

  具体材料详建预算表。

  四、工程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3日内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2、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在日内安装结束。

  3、调试及验收,工程安装结束后,乙方应在日内调试完毕。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的价款的

  2、超出发包部分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设计变更或补签合同)。

  六、甲方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管道走向、放线,并应在工程具备安装条件3日前,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施工。

  2、甲方应在提供乙方安装管道时所需要的临时水、电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院内的协调管理工作。

  4、甲方应根据安装、调试需要向乙方提供便利。

  5、甲方提供临时仓库、临时住房。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施工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经甲丙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

  3、乙方负责供暖调试,并达到设计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事项。

  5、乙方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今后甲方在使用中的维护方便。

  6、乙方承担材料的运输费用。

  7、乙方负责施工结束后,将工程正式管网图纸一式四份提供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2份。

  8、乙方负责施工中对甲方其他设施的保护,如果有损坏负责修理或赔偿。

  9、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分段施工的要求,在施工中合理安排以免造成重复浪费。

  八、丙方责任

  1、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负责甲乙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临时变更中技术问题的解决。

  3、负责乙方供暖调试达到设计要求,负责甲方的用暖效果达到合同要求。

  九、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丙双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或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更换或退货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丙双方提出异议后,应在2日内答复并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丙双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3、在管道调试、运行中发现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保证运行。

  十、工程保修

  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修:保修为: 年。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三方必须执行。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无故延误工期的,由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时将款付给乙方,延期付款,每天按付款总额1%的违约金付给乙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散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三方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认可的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由乙方收到付款之日起有效。合同一式九份,三方各三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供用热力合同 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就_____________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一期、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共六个项目分别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供热配套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以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__________供热配套问题协调会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供热合同解除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乙双方确认,在履行原合同过程中,双方互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基于原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三、甲、乙双方同意,积极妥善处理好一切善后工作,甲方签订三方协议所收到的配套款,为配合乙方市政管网建设,

  已投入建设_______________供热主管网工程中,甲、乙双方根据原合同已开展的.工程工作、支付的款项等事宜经协商核算后另行签订协议。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 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三)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四)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六)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 14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

  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

  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__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标准温度:是指采暖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采暖计算温度。

  (5)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缴纳的基本采暖费用。

  (6)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缴纳的采暖费用。

  (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8)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9)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符合节能标准;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不符合节能标准;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______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

  □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

  □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

  □供热设施二次支线;

  □楼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采暖期

  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

  □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次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

  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暖,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3.甲方(含甲方负责管理的采暖用户)按热能供应方案,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1)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签订时,基本热价为______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为______元/千瓦时(或______元/吉焦)。

  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热价标准的,应当按调价方案的规定计算采暖费。

  (2)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时间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计量热价为______元/吉焦。

  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基本热费足额缴纳给乙方。

  计量热费的缴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计量热费的逾期违约金计收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缴纳:

  □直接向乙方缴纳;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 。

  4.双方应当在供暖起、止日,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5.热计量装置损坏、出现故障等不能正常计量时,甲方按热计量装置损坏前一个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热量计缴热计量装置损坏期间的采暖费。

  6.甲乙双方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产生争议的,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经检测,热计量装置准确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不准确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热计量装置。

  第五条供热采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供热采暖设施管护责任分界点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按分界点承担各自负责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具体划分如下:

  (1)从热源至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之间的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至甲方户内散热设备之间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相应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的责任,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对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热计量装置首次检定和安装后,其运行、周期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热能供应方案供热,并对乙方的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采暖期内,应当指派具有供热运行调节、维修技能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供热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采暖系统进行调节,执行乙方的供热调度指令,做好节能工作。

  采暖期内,甲方负责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填写运行调节、维修记录,按乙方要求提交有关供热运行参数。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缴纳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4.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采暖设施进行管护,排查安全隐患,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

  5.负责管护责任范围内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急处置。按本市供热管理、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在应急处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或改装供热采暖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确需改动供热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和采暖设施的,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7.依据本市有关规定,在管护责任区域内公告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8.乙方根据计量管理、供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需要改动、更换热计量装置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9.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热能供应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供热参数符合双方的约定。

  2.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3.对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运行进行指导。发现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甲方存在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运行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伪造运行记录、自行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或整改。

  4.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暖前20日,应当与甲方沟通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约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进度。

  6.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乙方报修电话号码为:。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管护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应甲方要求,协助、配合供热采暖设施抢险、抢修作业。

  9.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缴纳采暖费,经乙方书面催交仍未缴纳的,除须按合同约定缴纳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

  2.甲方擅自拆改供热采暖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积或采暖设施、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经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拆改热计量装置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不能正常计量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已足额缴纳采暖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甲方缴纳的基本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退费额=日平均基本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基本热费=采暖费基本费用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暖天数

  2.乙方未尽管护义务,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供热质量未达到热能供应方案要求的,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

  ②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后,影响供热设施运行;

  ③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房屋租赁关系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用热量参数、双方法人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供热采暖情况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备案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5

  合同编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__要保证用__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__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__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__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__与供__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__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__可先向供__提出测试要求,供__应在用__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__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__同意,也可转入其下________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 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到第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__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__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__支付违约金,由用__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__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__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__向各用__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__在当年或第________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__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__应在用__提出支付请求后____日内付清。供__除按上述方法向用__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__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__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__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__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 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__应与用__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__提出,供__应向用__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__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__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__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__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__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__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__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__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__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__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__房间外(指用__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__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__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__应该于每年的____日前向供__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__应向供__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__取暖费的20%。

  第五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__和用__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 供__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__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__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__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__,供__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__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__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__有权要求用__立即改正。用__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__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__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__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__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__应当通知用__,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__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__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__。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__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内通知用__。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__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__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__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__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__,供__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 用__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__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__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__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__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__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__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__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__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__。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__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__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__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__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__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__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__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__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__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__的违约责任

  (1)因供__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__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__热费外,还应当向用__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__责任事故,给用__造成损失的,由供__承担赔偿责任。供__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__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__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__,给用__造成损失的,供__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__受到损失的,供__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__不承担责任:

  (1)用__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__的违约责任

  (1)用__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__违反合同约定,用__应当向供__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__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__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__应当赔偿供__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盖章):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热运营管理基本情况

  供热坐落地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供热建筑面积:㎡。

  第二条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三条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四条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五条供暖费用的结算

  1、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遇政府对供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供暖费。

  第六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年,即20xx年12月xx日起至20xx年12月xx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营权。

  第七条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5、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将检查院锅炉房供热承包给乙方,有关条款如下:

  一、锅炉房供暖范围含办公楼及车库、临街底商、住宅楼二栋。

  二、租赁期限

  5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相关收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供暖温度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因乙方供暖未达到规定标准致使供热管道及住户暖气系统等损坏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比照市场价格及相关标准予以赔偿或者修复。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主管道及锅炉发生的.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主管道自然老化、改造、锅炉到期更换),入户部分如需维修,由甲方自行维修。

  六、在承包期限内发生的锅炉房用水电费归乙方负责。

  七、在此期限内发生意外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八、二次供水由甲方负责看护、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供热日期

  每年10月20日至第二年4月20日。

  十一、承包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8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建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安全检查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 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组织每月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施工有关事项

  3、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根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按第六条

  2.3款规定提供施工用资金。

  五.乙方责任:

  1、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标准.

  2、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安排好施工进度(包括每月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签证手续。

  4、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施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由安全部办理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工程部办理工程管理目标书,并严格执行)。

  5、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先由乙方自检,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录,整理、编制、归档。

  7、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并接受因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处罚。

  8、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拨付后再使用。

  9、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等有关手续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上经济纠纷,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0、乙方负责归集真实的工程票据,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出现成本归集不真实而进行的税务惩罚或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标准:

  1、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2、工程款在收回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进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须经部队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3、本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全额工程款的50%,做为程材料费。

  4、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35%。

  5、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决算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10%。

  6、剩余工程款5%做为工程保修费,乙方无条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时保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为一年。

  七、其他:

  1、是施工过程中,除上述条款外,乙方应接受甲方必要的检查和监督,配合做好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和安全监察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按原合同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项目经理,另行安排其他项目经理施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因施工原因,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也有乙方全部承担。

  4、此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甲方向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乙方应予接受并执行。

  6、甲方每月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交回上次支付工程款的真补票材料发票,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全面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电话: 电话:

  签订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9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为: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占承包总价的10%;乙方保证按合同所签订的内容按期完成,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第三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内交付甲方。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质保金:占承包总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甲方有权没收其质保金。甲方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含税):人工费:;材料费:。

  2、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____元,完工后据实决算。

  3、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5日内提供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材料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部分按合同规定结算。

  (2)结算时预留工程总结算价款的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保修金不付息。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二)安全文明标准: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评标准: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工程应具备施工条件;如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和安全施工措施,如果甲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直到甲方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5、甲方负责施工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6、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甲方承担返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成品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花名册》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评分制度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表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必须设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除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4、乙方应对工程进度负责,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工。如果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自备施工需要的小型工具。

  6、乙方根据自行施工内容报材料计划或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与甲方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如材料丢失或亏损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的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在工程竣工前按甲方要求全部退还,如丢失按市场价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易耗品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其中,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作服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及其所属人员必须遵守与甲方所签订的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留其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驱逐出现场;如果乙方多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合同,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具体见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乙方在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应组织其施工人员接受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进度进行施工,如果乙方未按各项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其所进行的工作,乙方应承担由

  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每天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甲方将不定期检查考核,按照相关制度兑现奖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杜绝野蛮施工,爱护甲方企业财产,节约用料,对损坏甲方企业财产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乙方除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外,还应做好工人宿舍、食堂及周围环境的管理,并教育职工遵守公德,维护企业形象,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做文明职工。

  10、乙方所用施工人员自行招聘管理,并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化施工,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如实填写自检记录。若因自检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人有权让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甲方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有事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申报,以便综合控制管理。

  1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12、因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不能延误工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进行施工。

  14、乙方工程所用材料需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保险

  (一)乙方必须为其在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并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施工验收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隐蔽工程等施工完毕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乙方隐蔽工程等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本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的初步验收而减轻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初步验收及对本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质量保修责任及保修期限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属于保修期内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复。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在3日内未修复,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三)本工程总保修期限:____年,各单项工程保修期分别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工期完工,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到本工程结束时或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本工程时止。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需返修,致使工期延长的,每延长一日,应当按照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赔偿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乙方未按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的处罚。

  (四)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撤离施工现场或者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乙方所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交到甲方存档,增加人员必须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改变在册人数。

  (三)乙方应做好职工教育,配合当地街道、派出所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法制教育、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本工程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本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置图示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三)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后,如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争议发生后,除非甲方同意或者乙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保持其工作的连续状态,并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1、合同订立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

  供用热力合同 2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减少支出,经班子会研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将本单位的供热锅炉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为__年7月30日至__年7月1日止。

  二、甲方承包费每年19万元锅炉乙方承包后乙方负责检修、维护,管道更新即在承包期间锅炉用电由机房支付(检、维修范围整体供热的设施、设备及供热管网和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两栋住宅楼住户的名单。

  四、供热期间,乙方要保证住宅楼住户取暖,供热温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执行四平市区规定标准:供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否则属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间排污费及有关锅炉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粮库消防水井至消防水池供水管线畅通(无偿提供热源)。

  六、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房所交的承包费,并退还乙方的维修费,返还保证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及承包费和锅炉维修费,终止合同。

  如乙方收完取暖费后违约,则甲方收取乙方的抵押物作为补偿,如不足应由乙方补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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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热力合同锦集(精选2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用热力合同锦集(精选2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用热力合同锦集(精选20篇)

  供用热力合同 1

  供热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用热户: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用热地点

  第二条供热采暖费计算

  (一)供热价格: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二)计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计费面积按照《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确定。

  (三)供热采暖费=供热价格×计费面积______供热采暖费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元。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遇供热价格、计费面积调整时,应重新计算供热采暖费。已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实行优惠的按原方式继续执行。

  (五)乙方房屋产权性质如有变化,按我市有关规定重新计算供热采暖费。

  第三条供热采暖费支付

  乙方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按面积热费标准将供热采暖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开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采暖收费票据。

  第四条供热期限及服务质量

  (一)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气温出现特殊低温情况,甲方应按市政府的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

  (二)在供热期内,乙方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C的标准,其它部位应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设施维修与管理

  (一)户外供热设施和乙方的户内共用设施由甲方负责管理,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户内供热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开发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甲方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乙方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四)甲方补建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时,应对维修的项目和部位等做出详细记录,并对维修的项目和部位承担两个供热期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暂停和恢复供热

  (一)乙方要求暂停或恢复用热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实施范围应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

  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二)对于暂停用热不影响第三方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双方签订停热协议书,明确约定停热时间、停热处理方式、协议期满延期等内容,并由乙方缴纳停热期间的热能损耗补偿费.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供热采暖费的20%。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供热。

  (二)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供热采暖费。

  (三)对乙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对共用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四)在供热期内,提供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处理乙方反映的供热问题。

  (五)因设备发生故障等原因需暂停供热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乙方户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第三方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乙方;需要入户抢修而乙方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应通知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和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入户抢修。

  (七)提前3日公示打压试水时间。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交纳供热采暖费。如甲方不能开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采暖收费票据,可拒交采暖费。

  (二)甲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标准时,可向市或所在区、县供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三)对乙方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维护与更换,保证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四)不得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

  (五)配合甲方供热系统打压试水。

  (六)配合甲方检查维修供热设施。

  (七)用热户变动时,乙方应将其管理的供热设施使用状况和交费情况告知新用热户,并和新用热户共同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在供热期内,经测量,乙方室内温度低于本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应退还乙方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具体比例为:低于标准2°C(含2°C)以内的,退还比例为10%;低于标准在2℃(不含2℃)-_6℃(含6℃)之间的,退还比例为50%;低于标准超过6℃的,退还比例为100。

  ____当室外温度低于我市室外采暖设计计算温度时,甲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室外温度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由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测温时间与气象部门发布的温度时点相差不应超过30分钟。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用热户温度也达不到标准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2.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3.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4.擅自安装其他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

  新建房屋供热设施的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上述标准退还乙方供热采暖费。

  (二)因甲方原因,未按照我市供热期规定供热的,按未供热天数双倍退还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算。

  (三)因供热设施故障或停水、停电等外部原因造成停热的,按停热天数退还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的,不计算天数。

  (四)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七)项,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供热采暖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所述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未停止供热的,乙方补交供热采暖费时,需交纳违约金。

  甲方暂停供热的,暂停供热期间,违约金不再累计,供热采暖费按热能损耗补偿费的标准计算。乙方交纳应交供热采暖费和违约金后,甲方予以恢复供热。

  (二)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四)项,甲方有权停止供热,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五)、(六)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影响第三方正常采暖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七)项,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双方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祖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供热政策调整,本合同内容

  与政策不一致的,双方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2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平方米,_____面积为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执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输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盖章)

  用热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 3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2.采暖计费面积为:_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________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____

  ____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____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采暖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 元/采暖季。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

  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

  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30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

  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6.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

  (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承诺;

  (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

  (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5)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露、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

  2.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1)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竣工图纸的,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部分的建筑面积;协商不成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

  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2)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

  ①甲方发现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修后6小时内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

  ②自甲方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24小时内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

  ③双方对室内温度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双方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测温时,以甲方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为准。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采暖设施或增加采暖面积的,以及因装饰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②甲方拒绝乙方入户作业的;

  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的;

  ④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

  ⑤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3.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甲方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要求暂停用热

  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甲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暂停用热。

  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

  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为________ 元/采暖季。

  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公有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 年,自

  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热人(签字): 供热人(盖章):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住宅电话: 备案登记号:

  手机号码: 锅炉房编码: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应急联系人: 邮政编码:

  应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4

  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种类

  (一)用热种类:(___)采暖用热;(___)工业用汽。

  (二)用热地点:_____

  (三)用热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___)建筑面积;(___)使用面积。

  折合标准收费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用蒸汽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吉焦),每月按实际供用蒸汽量核算费用。

  详见面积计算表。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有效期内,用热种类属于采暖用热的,由甲方按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用热种类属于工业用蒸汽的,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用热参数,非居民用户双方约定温度为______℃。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时间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用热种类,按照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遇热价调整时,甲方按照新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按用热面积结算的,乙方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当地政府规定交纳热费,或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热费。

  (三)热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热费缴纳期限: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由甲乙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按蒸汽用量结算的,乙方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计划用蒸汽量应付热费的50%,余款按实际用量在月底结清。

  (六)蒸汽输配过程中产生的网损由__________承担,按其实际用蒸汽量的__________%承担网损热费。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界点以外的供热设施由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疏通、清洗、除锈,分界点以内的用热设施由乙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热,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合理要求时,向乙方提供信息咨询及技术指导等服务。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新入网用户,甲方有权在供热前对其用热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五)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缓供热、限制供热、停止供热或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及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

  2.乙方超合同约定范围用热或违法用热的;

  3.乙方用热设施不符合供热技术要求、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损害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运行的,且在约定期限未能消除隐患的;

  4.新入网用户的用热系统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

  (六)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用热量不符的,伪造用热记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并按照供热期内最高月用热量收取热费。

  (七)甲方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八)甲方因乙方违法用热,需要中断供热时;或者依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对乙方限热、停热、终止合同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数量和使用范围提供热力。

  (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向甲方交纳热费,并有权对甲方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

  (三)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测。对甲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乙方有权向供热主管部门或法定计量检测部门申请复检。

  (四)乙方需入网用热、增加或减少用热量、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者终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热费结清。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办公地址和电话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所辖用热设施进行定期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等工作,使之达到供热技术要求。

  (七)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安全用热,并在入户装置处派专人值班,当用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用热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热,或供热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诉,甲方应当自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者提出处理方案;

  2.甲方自乙方投诉之时起_______小时未能改正处理的,甲方应当自乙方投诉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乙方;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止供热的,导致乙方室内温度低于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热费,甲方向乙方发出催交通知书,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甲方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需要变更用热时,未到甲方办理变更用热手续的,仍由原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缴纳热费;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自行停汽,并关闭用汽阀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自建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甲方有权停止供热,乙方应自接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交纳热费及违约金;接热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交纳热费及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2)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3)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

  (4)改变热用途;

  (5)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或者有上述行为,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合同约定温度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乙方盗用供热系统热水或者由于室内装修影响正常检修和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给甲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按约定缴纳热费之日或甲方热力到达乙方用热设施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_ 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暖时间: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以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_________(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以下取暖设备:_________(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应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

  第七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6

  合同编号:

  热力供应人:(以下简称甲方);

  热力使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解决冬天供暖问题,经向甲方申请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暖时间:。

  供暖地点:

  供暖方式:

  供暖温度:。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依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如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时间)完成。乙方应当依规定给付安装费用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起,至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单位各留存一份。

  热力供应人:(签章)热力使用人:(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时间:

  附图(略)

  供用热力合同 7

  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报装号:___________________

  新装或原装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

  增减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

  总装用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________倍到____和每次___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

  ③在规定厂休日及禁用动力时间内不得使用热力。

  ④供热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天从____时至____时不间断地向用热方供热。

  (3)本协议应妥善保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热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用热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 8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确保甲方的供暖质量,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热源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连续(供暖期内)的热源,保证甲方对热能的需要。

  二、 技术要求及责任划分

  1、本合同所指热源,应达到原供热系统设计要求的供热能力,供水压力控制在0.3MPa-0.5 MPa之间,供热温度在50℃-60℃之间。具体参数根据天气变化进行调节,但要确保甲方的供暖温度。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供热负荷。室内温度:建设部规定温度为18℃±2℃,经甲乙双方协商,室内温度最低不低于18℃,并确保供热温度合格率为98%以上。

  3、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接入甲方管网,方圆2#路以东去消防站支线由甲方投资施工,接入点以前为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接入点以后为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管理。

  4、合同期内乙方供热时间为当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共 180 天。实际供热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起至______年。

  四、合同金额

  甲方现有建筑供热面积为0.5万平方米。供热价格为24元/平方米(执行东营市物价局核定价格)。年费用为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每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热源费用。

  合同期内甲方如增加供热面积,按增加的面积和本合同标准向乙方增加费用,

  如果供暖期延长,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数的费用。计算公式:当期增加的供暖费=当年总供暖费/180天×增加供暖的天数。

  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调整供热参数,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自行决定供热时间,并提前36小时向乙方下达书面供热通知。

  3、负责自接入点起甲方资产的`维护、管理。

  4、有权对乙方供热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罚。

  5、有权对乙方热源水质进行检查。

  6、按时结算合同费用。

  7、乙方严重影响甲方供暖质量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热源。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提供连续的供暖热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能按甲方实际运行要求调整运行参数,甲方应给予配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热,接到甲方供热书面通知36小时内达到供热要求。

  3、乙方有权对供热设备按期进行保养,自行对供热负荷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甲方供热效果。

  4、供暖期间系统出现异常,在30分钟内报告甲方,并在4小时内出具书面材料。

  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热源。但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合同费用。每推迟一天,乙方应

  收取甲方年费用3%的滞纳金。

  2、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时间供暖或供暖期间中断供暖,每出现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扣除乙方0.1元/m2费用。

  3、不执行甲方下达的整改指令,出现一次扣除乙方年费用的3%。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电、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

  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结算全部费用后失效。

  2、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

  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供用热力合同 10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 (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留 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 11

  建设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监督方(以下称丙方):

  本合同有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鉴定,责任方向为:乙方对甲方负责,丙方对甲方负责。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装内容:包工包料,包含以下内容:建业园小区3#楼东十字路口至各楼供热总阀处、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施工界限为各楼供热总阀门处)备注:

  二、工程价款

  本工程采用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本工程价款金额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三、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

  具体材料详建预算表。

  四、工程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3日内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2、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在日内安装结束。

  3、调试及验收,工程安装结束后,乙方应在日内调试完毕。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的价款的

  2、超出发包部分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设计变更或补签合同)。

  六、甲方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管道走向、放线,并应在工程具备安装条件3日前,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施工。

  2、甲方应在提供乙方安装管道时所需要的临时水、电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院内的协调管理工作。

  4、甲方应根据安装、调试需要向乙方提供便利。

  5、甲方提供临时仓库、临时住房。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施工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经甲丙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

  3、乙方负责供暖调试,并达到设计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事项。

  5、乙方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今后甲方在使用中的维护方便。

  6、乙方承担材料的运输费用。

  7、乙方负责施工结束后,将工程正式管网图纸一式四份提供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2份。

  8、乙方负责施工中对甲方其他设施的保护,如果有损坏负责修理或赔偿。

  9、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分段施工的要求,在施工中合理安排以免造成重复浪费。

  八、丙方责任

  1、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负责甲乙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临时变更中技术问题的解决。

  3、负责乙方供暖调试达到设计要求,负责甲方的用暖效果达到合同要求。

  九、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丙双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或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更换或退货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丙双方提出异议后,应在2日内答复并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丙双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3、在管道调试、运行中发现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保证运行。

  十、工程保修

  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修:保修为: 年。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三方必须执行。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无故延误工期的,由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时将款付给乙方,延期付款,每天按付款总额1%的违约金付给乙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散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三方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认可的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由乙方收到付款之日起有效。合同一式九份,三方各三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供用热力合同 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就_____________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一期、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__________园共六个项目分别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供热配套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以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__________供热配套问题协调会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供热合同解除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乙双方确认,在履行原合同过程中,双方互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基于原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三、甲、乙双方同意,积极妥善处理好一切善后工作,甲方签订三方协议所收到的配套款,为配合乙方市政管网建设,

  已投入建设_______________供热主管网工程中,甲、乙双方根据原合同已开展的.工程工作、支付的款项等事宜经协商核算后另行签订协议。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 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三)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四)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六)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 14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

  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

  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__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标准温度:是指采暖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采暖计算温度。

  (5)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缴纳的基本采暖费用。

  (6)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缴纳的采暖费用。

  (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8)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9)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符合节能标准;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不符合节能标准;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______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

  □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

  □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

  □供热设施二次支线;

  □楼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采暖期

  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

  □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次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

  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暖,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3.甲方(含甲方负责管理的采暖用户)按热能供应方案,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1)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签订时,基本热价为______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为______元/千瓦时(或______元/吉焦)。

  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热价标准的,应当按调价方案的规定计算采暖费。

  (2)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时间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计量热价为______元/吉焦。

  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基本热费足额缴纳给乙方。

  计量热费的缴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计量热费的逾期违约金计收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缴纳:

  □直接向乙方缴纳;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 。

  4.双方应当在供暖起、止日,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5.热计量装置损坏、出现故障等不能正常计量时,甲方按热计量装置损坏前一个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热量计缴热计量装置损坏期间的采暖费。

  6.甲乙双方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产生争议的,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经检测,热计量装置准确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不准确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热计量装置。

  第五条供热采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供热采暖设施管护责任分界点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按分界点承担各自负责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具体划分如下:

  (1)从热源至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之间的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至甲方户内散热设备之间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相应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的责任,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对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热计量装置首次检定和安装后,其运行、周期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热能供应方案供热,并对乙方的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采暖期内,应当指派具有供热运行调节、维修技能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供热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采暖系统进行调节,执行乙方的供热调度指令,做好节能工作。

  采暖期内,甲方负责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填写运行调节、维修记录,按乙方要求提交有关供热运行参数。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缴纳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4.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采暖设施进行管护,排查安全隐患,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

  5.负责管护责任范围内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急处置。按本市供热管理、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在应急处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或改装供热采暖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确需改动供热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和采暖设施的,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7.依据本市有关规定,在管护责任区域内公告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8.乙方根据计量管理、供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需要改动、更换热计量装置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9.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热能供应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供热参数符合双方的约定。

  2.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3.对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运行进行指导。发现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甲方存在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运行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伪造运行记录、自行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或整改。

  4.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暖前20日,应当与甲方沟通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约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进度。

  6.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乙方报修电话号码为:。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管护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应甲方要求,协助、配合供热采暖设施抢险、抢修作业。

  9.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缴纳采暖费,经乙方书面催交仍未缴纳的,除须按合同约定缴纳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

  2.甲方擅自拆改供热采暖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积或采暖设施、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经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拆改热计量装置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不能正常计量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已足额缴纳采暖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甲方缴纳的基本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退费额=日平均基本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基本热费=采暖费基本费用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暖天数

  2.乙方未尽管护义务,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供热质量未达到热能供应方案要求的,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

  ②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后,影响供热设施运行;

  ③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房屋租赁关系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用热量参数、双方法人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供热采暖情况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备案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5

  合同编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__要保证用__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__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__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__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__与供__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__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__可先向供__提出测试要求,供__应在用__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__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__同意,也可转入其下________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 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到第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__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__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__支付违约金,由用__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__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__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__向各用__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__在当年或第________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__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__应在用__提出支付请求后____日内付清。供__除按上述方法向用__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__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__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__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__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 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__应与用__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__提出,供__应向用__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__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__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__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__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__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__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__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__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__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__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__房间外(指用__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__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__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__应该于每年的____日前向供__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__应向供__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__取暖费的20%。

  第五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__和用__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 供__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__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__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__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__,供__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__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__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__有权要求用__立即改正。用__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__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__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__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__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__应当通知用__,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__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__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__。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__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内通知用__。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__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__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__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__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__,供__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 用__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__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__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__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__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__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__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__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__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__。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__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__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__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__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__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__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__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__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__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__的违约责任

  (1)因供__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__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__热费外,还应当向用__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__责任事故,给用__造成损失的,由供__承担赔偿责任。供__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__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__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__,给用__造成损失的,供__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__受到损失的,供__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__不承担责任:

  (1)用__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__的违约责任

  (1)用__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__违反合同约定,用__应当向供__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__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__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__应当赔偿供__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盖章):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热运营管理基本情况

  供热坐落地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供热建筑面积:㎡。

  第二条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三条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四条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五条供暖费用的结算

  1、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遇政府对供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供暖费。

  第六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年,即20xx年12月xx日起至20xx年12月xx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营权。

  第七条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5、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将检查院锅炉房供热承包给乙方,有关条款如下:

  一、锅炉房供暖范围含办公楼及车库、临街底商、住宅楼二栋。

  二、租赁期限

  5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相关收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供暖温度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因乙方供暖未达到规定标准致使供热管道及住户暖气系统等损坏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比照市场价格及相关标准予以赔偿或者修复。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主管道及锅炉发生的.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主管道自然老化、改造、锅炉到期更换),入户部分如需维修,由甲方自行维修。

  六、在承包期限内发生的锅炉房用水电费归乙方负责。

  七、在此期限内发生意外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八、二次供水由甲方负责看护、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供热日期

  每年10月20日至第二年4月20日。

  十一、承包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8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建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安全检查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 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组织每月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施工有关事项

  3、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根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按第六条

  2.3款规定提供施工用资金。

  五.乙方责任:

  1、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标准.

  2、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安排好施工进度(包括每月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签证手续。

  4、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施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由安全部办理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工程部办理工程管理目标书,并严格执行)。

  5、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先由乙方自检,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录,整理、编制、归档。

  7、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并接受因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处罚。

  8、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拨付后再使用。

  9、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等有关手续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上经济纠纷,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0、乙方负责归集真实的工程票据,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出现成本归集不真实而进行的税务惩罚或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标准:

  1、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2、工程款在收回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进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须经部队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3、本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全额工程款的50%,做为程材料费。

  4、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35%。

  5、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决算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10%。

  6、剩余工程款5%做为工程保修费,乙方无条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时保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为一年。

  七、其他:

  1、是施工过程中,除上述条款外,乙方应接受甲方必要的检查和监督,配合做好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和安全监察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按原合同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项目经理,另行安排其他项目经理施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因施工原因,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也有乙方全部承担。

  4、此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甲方向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乙方应予接受并执行。

  6、甲方每月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交回上次支付工程款的真补票材料发票,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全面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电话: 电话:

  签订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 19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为: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占承包总价的10%;乙方保证按合同所签订的内容按期完成,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第三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内交付甲方。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质保金:占承包总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甲方有权没收其质保金。甲方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含税):人工费:;材料费:。

  2、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____元,完工后据实决算。

  3、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5日内提供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材料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部分按合同规定结算。

  (2)结算时预留工程总结算价款的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保修金不付息。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二)安全文明标准: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评标准: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工程应具备施工条件;如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和安全施工措施,如果甲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直到甲方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5、甲方负责施工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6、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甲方承担返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成品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花名册》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评分制度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表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必须设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除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4、乙方应对工程进度负责,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工。如果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自备施工需要的小型工具。

  6、乙方根据自行施工内容报材料计划或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与甲方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如材料丢失或亏损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的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在工程竣工前按甲方要求全部退还,如丢失按市场价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易耗品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其中,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作服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及其所属人员必须遵守与甲方所签订的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留其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驱逐出现场;如果乙方多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合同,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具体见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乙方在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应组织其施工人员接受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进度进行施工,如果乙方未按各项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其所进行的工作,乙方应承担由

  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每天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甲方将不定期检查考核,按照相关制度兑现奖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杜绝野蛮施工,爱护甲方企业财产,节约用料,对损坏甲方企业财产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乙方除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外,还应做好工人宿舍、食堂及周围环境的管理,并教育职工遵守公德,维护企业形象,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做文明职工。

  10、乙方所用施工人员自行招聘管理,并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化施工,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如实填写自检记录。若因自检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人有权让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甲方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有事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申报,以便综合控制管理。

  1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12、因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不能延误工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进行施工。

  14、乙方工程所用材料需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保险

  (一)乙方必须为其在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并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施工验收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隐蔽工程等施工完毕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乙方隐蔽工程等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本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的初步验收而减轻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初步验收及对本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质量保修责任及保修期限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属于保修期内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复。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在3日内未修复,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三)本工程总保修期限:____年,各单项工程保修期分别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工期完工,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到本工程结束时或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本工程时止。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需返修,致使工期延长的,每延长一日,应当按照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赔偿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乙方未按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的处罚。

  (四)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撤离施工现场或者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乙方所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交到甲方存档,增加人员必须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改变在册人数。

  (三)乙方应做好职工教育,配合当地街道、派出所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法制教育、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本工程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本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置图示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三)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后,如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争议发生后,除非甲方同意或者乙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保持其工作的连续状态,并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1、合同订立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

  供用热力合同 2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减少支出,经班子会研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将本单位的供热锅炉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为__年7月30日至__年7月1日止。

  二、甲方承包费每年19万元锅炉乙方承包后乙方负责检修、维护,管道更新即在承包期间锅炉用电由机房支付(检、维修范围整体供热的设施、设备及供热管网和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两栋住宅楼住户的名单。

  四、供热期间,乙方要保证住宅楼住户取暖,供热温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执行四平市区规定标准:供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否则属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间排污费及有关锅炉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粮库消防水井至消防水池供水管线畅通(无偿提供热源)。

  六、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房所交的承包费,并退还乙方的维修费,返还保证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及承包费和锅炉维修费,终止合同。

  如乙方收完取暖费后违约,则甲方收取乙方的抵押物作为补偿,如不足应由乙方补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