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合同(合集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服务合同1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拓店寻址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在全国范围内设立销售渠道,需要寻找符合下款条件的物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物业信息,报告交易机会、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及相关延伸服务。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基本服务:
(1)将甲方拓店寻址需求在乙方联商网及其下属网站发布;
(2)向甲方不定期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物业信息;
2、信息延伸服务:
(1)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对所提供的物业进行专业市场分析;
(2)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现场视察物业、传递交易意向;
(3)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协助双方进行谈判;
(4)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起草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
(5)其他服务内容由双方约定:
第三条 服务方式
1、信息服务:甲方指定如下邮箱及传真号为乙方信息接受终端,乙方向下列终端发送的信息均视为甲方已获得乙方的信息服务:
邮箱地址:
传真号码:
其它联系方式:
2、信息延伸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信息延伸服务,乙方指定专人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各种方式的联系、跟进。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免费在联商网及其下属网站上长期发布拓店寻址需求;
2、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基本服务实现拓展目的,直接与业主方达成合作协议的,甲方应在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信息费人民币 元;
3、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基本服务及信息延伸服务实现拓展目的,与业主方达成合作协议的,甲方应在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标准为 月租金(营业额分成合作方式,服务费另行约定)。
第五条 特别提示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信息延伸服务后,若有第三方提供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且导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延伸服务委托的,则甲方应对乙方已提供的信息及延伸服务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不低于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约定服务费标准的 %。
第五条 其它
1、就本合同约定不明确或不合理之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得于任何时间制定补充条款或解除本合同,但解除合同后本合同第五款约定事项仍然有效。
2、对于本合同约定发生争议不能协商一致的,甲乙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鉴于: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求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及贷款方案策划等服务。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遵照执行。
一、甲方如实告知自身信用、有价资产、贷款用途等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即使签订本协议,乙方仍有权拒绝受理。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甲方按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公式:服务费=实际贷款额______费率)。本次协商的服务费率为_______%,即按实际贷款额度的____%支付服务费。
三、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承诺乙方作为本次贷款业务唯一委托授权办理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委托,不得将委托事项另行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甲方单方面暂停不配合乙方开展业务或撤销委托的贷款业务的,需全额支付乙方贷款服务费用。
四、本协议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三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银行未成功办理贷款,视为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持有的物业委托代管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代管的物业位于市楼盘钦州恒大绿洲栋号。
二、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及运营管理,乙方可寻找实际经营人,并由甲方、乙方及实际经营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三、乙方拥有自己的专业商业管理团队,对市场进行统一、专业、科学的管理和经营。
四、代管相关约定:
1、代管期限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乙方保证: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__元;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__元;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__元;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__元;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__元。
3、超出上述租金部分作为乙方的服务费收益,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差额部分。
4、乙方将代收的每季租金,在下季度首月的15日之前,将本季租金通过转帐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具体内容为:
收款人姓名(甲方):
收款人开户行:
收款人帐号: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的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延误办理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租金,且有权直接扣除延迟期间的应付租金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2、若甲方没有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买协议》约定的时间按期支付房款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租金,且有权直接扣除延迟期间的应付租金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3、在本协议约定的代管期限内,若甲方将物业转让、继承、赠与的,则应将本协议中甲方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并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
4、甲方承诺在代管期限内不干预乙方招商、经营、管理等权利。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______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4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有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加大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招商成果的良好取得,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根据乙方《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介绍》规定,甲方必须是乙方的团体招商会员, 并符合设立招商办事处资格;甲方自愿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接受条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介绍》中甲方的责任。
二、甲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将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按照《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规定,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办事处配备专业招商人员。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为委托方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进行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 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4.为甲方提供台商及其他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 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
5.利用中国台商网站等专业招商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为甲方人员到上海的接站,宾馆、飞机、火车票的预定等工作。负责在华东地区为甲方代理出席相关会议、活动等工作。
五、甲方必须严格履行乙方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按时交纳会费,乙方必须按照《招商团体会员条例》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受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汇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现将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该区域全面清洁服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
2.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3.提供乙方员工更衣就餐、设备存放的房间。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对所有保洁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4.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区域清洁计划供甲方参考。
5.负责提供清洁工作所用设备和物料。
6.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
2.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应按期支付给乙方每月的清洁费用。
4.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各项条款,在工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过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金额
1.按月付款:甲方于每月底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清洁费用,乙方在收款后应开列发票。
2.每月的清洁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6
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____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________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
委托服务合同7
××律( )非诉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8
客运企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车组织____日游活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客运服务内容单位:个、辆、元人民币日。车辆厂牌型号座位数数量费用标准其他要求甲方负责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车包租给乙方用于组织____日游活动使用,并配备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
二、包车客运服务期限包车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包车客运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包车客运服务费(含驾驶员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结算期限为第_______种:
(三)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二)应当按照约定在包车客运服务期限内为乙方提供车辆,保证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车辆均具有相应的营运资质,并为车辆投保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
(三)应当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车辆因年检、维修、保养、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车或中途不能运营时,应当负责安排车型相同或相近的车辆替换,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应当为其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在发车前由该驾驶员与乙方指派的导游员对《____日游行程单》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业安全服务规范要求的客运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六)应当在车厢内明确提示乘车人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应当按照约定使用车辆组织____日游活动,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二)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车辆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三)除另有约定外,车辆使用期间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组织____日游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支付。
(四)应当至少提前____日预定所需车辆,并同时将加盖旅行社公章的《____日游行程单》(应当与告知游客的相一致)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五)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____日游业务规范合法经营,随车配备持有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的导游员提供全程服务。
(六)不得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或强行要求驾驶员驶入危险地段。
(七)不得将甲方车辆转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六、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
(一)一方违约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一方违约造成投诉、新闻媒体批评、提起诉讼等事件并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迟延____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车客运服务费用的;
2.乙方故意毁坏甲方车辆的;
3.乙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车辆和服务,造成当日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或经乙方催告,甲方迟延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纠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存在影响运营安全问题,经乙方要求,甲方当天不予调换的;
3.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一)《____日游行程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应当认真填写,随身携带,并由乙方向其组织的游客公示说明。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 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 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 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由乙方收取。
6、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 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10
委托人(甲方):
地 址:电话:
受托人(乙方):
地 址: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1)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第 审
诉讼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审的,不包含执行委托和上诉委托;委托二审的,不包括执行和再审。
(2)甲方与 案的诉前调查。
(3)甲方与 已生效判决/裁决的申请执行代理。
(4)甲方与 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
(5)关于 事件/项目的咨询 /谈判 /出具法律意见书 /起草或审查合同。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项范围(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1)一般代理(诉讼/仲裁),仅为程序代理,无实体处分权。
(2)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的特别授权诉讼/仲裁代理。
三.承办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它律师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事务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评估、论证、公证等)都可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机构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重新安排律师接替或者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完成合同义务;如果甲方书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律师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
(1)计件收费方式,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元.如果提起反诉或者遭致反诉,按照反诉标的计算新增律师费。
(2)分阶段/绩效/目标收费方式:,在没有按照约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师费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律师费的支付与结算:
律师费仅仅是指支付给乙方即律所的经营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律师费,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首付人民币¥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六、其它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七、其它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理直接费用部分,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预付人民币¥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务或此预付款用尽后凭票据按实报销。
(2)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支间接费用部分,实际发生时由律师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紧急情况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费用垫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内)按实单独结算。
八、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或者(3)种办法支付的向甲方报销相关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者正式税务发票。
九、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权行事,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律师无权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师对因案件代理关系而获取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十、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虚假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的资料、真实性的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甲方的诉讼目的和诉讼要求,应当合法、合情、合理。
十一、证据和财物
(1)乙方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收取或者代为保管证据原件;因庭审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亲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证据原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本事务完成后甲方要求返还的,除依法应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由其归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请取回。重要证据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收取归卷的,须在提供证据时,向法庭或者仲裁机构说明情况和原因,并经其许可案件审理结束后申请取回。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所有权属于甲方,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于甲方。
十二、保管和留置
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十条所述的证据和财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本条内容即视为保管合同内容,双方保管合同关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为条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过30天。
(1)甲方未要求归还证据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机关必须留存归档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财物,甲方拒绝接受或者未予响应的;或者虽予响应但一直未来领取的;或者因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无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乙方代为保管证据或财物期间,认为必要时可自行决定将该证据或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保管期限届满(自乙方书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计)后,乙方对所保管的证据和财物可作任意处分而不再负任何责任。但所保管的财物是人民币现款的',应在甲方于任何时候主张权利时,归还本金余额,不计利息。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甲方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留置处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财物中的现款抵付。
十三、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四、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五、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如上诉、再审等。
十六、完成受托事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消诉讼、驳回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执行中止或终止裁定书;如一审委托不包括执行和上诉代理。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解除委托关系;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或者达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书制作;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消灭或终止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七、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一律不予退还。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逾期超过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费用支付逾期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证据或者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约定以计件方式收费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以计时方式收费的,按解除时的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律师费;以分阶段/绩效/目标/风险方式收费的,按实际所处的阶段或绩效或者目标或者风险结算律师费。
十八、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律师费或经乙方书面提示而超过30天未给予律师报销其它费用(约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另行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九、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和委托人(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以及非虚假诉讼的承诺
乙方和乙方律师已经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诉讼风险已经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师根据甲方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乙方和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的有关法律意见或者发表的辩护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公安、司法机关就一定能给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处罚或者无罪等有利的结果。
甲方即委托人(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对进行虚假诉讼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十、免责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或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师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十一、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二十二、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快件、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较为合适的送达方式。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南浔司法局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了约定的律师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六、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七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
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楼梯间、门厅、走廊、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年。即20xx年XX月XX日始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每月由行政事务管理部检查和机关或外租单位双打分,双方各占50%,合计占总积分的40%,
11、每季度由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一次,占总积分的30%。
四、奖惩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罚款300~500元。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按同比例削减。
3、乙方工作质量基本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为70分的,物业管理费全额缴交。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因合同原因造成乙方执行错误,可对甲方提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12
项目名称:
委托方:
代理方: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四至:
(6)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招标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四、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权利: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十、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服务合同13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就承揽玉林市香料市场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之事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到玉林市香料市场工程项目的中标方广东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谈判(所有内容条款须征得甲方应允方可与中标方谈定),最终让甲方与中标方签定施工分包合同。
二、委托服务的报酬:按中标公司分包给甲方的工程量约2.3亿元的1%计取,即230万元。
三、报酬的支付方法:内部分包合同签定后二天内甲方先支付60万给乙方,待甲方进场施工领到第一笔预付款后二天内支付剩余的170万元给乙方,如若甲方领到的预付款属于由中标方直接代付备料款的也算是甲方已经领取预付款。
四、所有酬金不含任何税费,如由此产生任何税费则由甲方支付(包括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并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五、委托服务时限:工程分包合同签定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服务任务并成功签下工程分包合同后甲方须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如违约则按欠款的数额双倍支付并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七、如果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双方未能解决的情况可提请南宁市西乡塘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报酬支付完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就由乙方提供技术、设计等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为:
)验收标准
2.2乙方同时承诺,其具有履行本服务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通过其所提供的技术设计以及技术服务后,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终的技术服务成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日内,但最迟不得晚于20___年__月__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委托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的方式来完成,具体由乙方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工程图纸与相关配套说明书。
第四条保密责任
4.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4.2双方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
4.3乙方承诺,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5.1甲、乙双方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由甲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但验收证明不意味着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完毕。
第六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价款___元,(大写金额为:)除此费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上述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以下进度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但乙方须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成果,并经乙方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但乙方须同时开出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
(3)在本技术服务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
(4)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且一年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将该质保金返回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委托方责任
7.1.1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并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术服务成果。
7.1.2本合同所附件技术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工作事项,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未能考虑涉及时,乙方应本着其在行业内的权威、专业特点,最大程度的满足技术本技术服务的要求。
7.1.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费用;超过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40%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7.2服务方责任
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7.2.3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务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务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30%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该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顺延工期。由于乙方服务设计错误造成后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停产损失、因事故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事故花去的费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费用等。该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5倍计算。
7.2.4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确需解除本合同的,须事先与甲方协商一致,此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7.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程需要,组织土建部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配合义务、技术服务工作,并对这两项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Bank account: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日期:
委托服务合同15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_________律非诉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甲方因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_________、李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2.元_____中的._____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_____中的_________万元系预_____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___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_____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_____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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