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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合同

时间:2022-03-28 11:21:09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法律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法律服务合同

法律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 参与甲方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甲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

  2. 上级机关和有关部委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征求甲方意见时,参与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和立法协调意见。

  3. 对甲方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能源重大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依法提供建议或法律意见;

  4. 对甲方的行政复议案件,独立或组织专家进行法律论证,提供解决方案,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书;

  5. 针对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独立或组织专家进行法律论证,参加甲方组织的案情分析会,协助收集证据,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书,起草诉讼所需法律文书;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甲方出庭应诉,提交代理词,参与可能发生的谈判、协调、调解;

  6. 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已发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总结,并提出法律建议;

  7.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书;

  8. 根据甲方要求参与或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9. 配合甲方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

  10. 协助甲方起草或者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以及机关管理的重要文件;

  11. 对涉及甲方的涉法信访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解决工作;

  12. 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服务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由___律师担任负责人,___  ;、___律师为顾问律师。必要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要调集、组织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提供专业服务,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保证顾问律师的工作时间。

  2. 甲方以传真、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乙方以参加工作会议、提出法律建议、起草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庭应诉等方式提供服务。在合同期内,乙方应至少指派一名顾问律师,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进行不少于每周四个工作日的现场办公,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3. 乙方以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高质高效的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 对于甲方委托的重大事项与疑难案件,乙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不能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通报委托事项或研究工作进程,提供阶段性工作报告;

  3.甲方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面、客观的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经核定的工作费用。

  5. 需要乙方律师到场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与本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高质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2. 乙方律师应当按照甲方授权的范围与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不得与案件利益相关方单独会面,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职业思考与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师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同时接受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5.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获知的甲方需要保密的信息、文件或甲方要求保密的他人信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单独或与任何第三方共同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乙方的保密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限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保密义务特别注意,并对律师进行经常性的政治和保密教育。

  6. 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国家能源局的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3)自觉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4)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6)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7)工作期满离岗时,清退全部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

  (8)工作期满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投标人应当督促、教育顾问律师,保证顾问律师履行承诺书规定的有关保密义务。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法律顾问身份从事与甲方无关的其他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保证其安全与完整。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万元人民币。此费用涵盖第一条所列的全部法律服务内容。

  2. 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京外差旅费、食宿费等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标准遵照国家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北京市内的交通、通讯、文件制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0%,具体为人民币元;合同服务期满后___日内,甲方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4.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联系人和承办律师的;

  2.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3 违反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任何一方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__________ 地址:

  签约日期:20xx年5月 日 约日期:20xx年5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4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5 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5

  合同编号:W0002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受托方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委托方二次授权给受托方,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与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须提供医院收购方之商业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购案顺利成交。

  第三条此次医院收购案其中居间费用由卖方支付。成交后佣金统一由央正仲先生帐上转出,以此次医院出让成交所产生之净佣金总额之持分并计一次为限。

  第四条W0002号授权委托书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医院并购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产生的医院并购。

  第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6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

  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0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项,于年月日起,委托受托人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参与处理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_×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1、法律服务费:

  ①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元)

  ②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2、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1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非

  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 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XXX、律师XXX,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XXX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 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法律服务合同12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 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 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 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 日之时再行支付 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 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 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 天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 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 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 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 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 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 天)不高于人民币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

  3、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xxx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13

  聘用单位: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4

  (以下简称甲方)因 一事,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 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法律服务合同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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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法律服务合同

法律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 参与甲方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甲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

  2. 上级机关和有关部委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征求甲方意见时,参与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和立法协调意见。

  3. 对甲方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能源重大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依法提供建议或法律意见;

  4. 对甲方的行政复议案件,独立或组织专家进行法律论证,提供解决方案,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书;

  5. 针对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独立或组织专家进行法律论证,参加甲方组织的案情分析会,协助收集证据,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书,起草诉讼所需法律文书;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甲方出庭应诉,提交代理词,参与可能发生的谈判、协调、调解;

  6. 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已发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总结,并提出法律建议;

  7.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书;

  8. 根据甲方要求参与或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9. 配合甲方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

  10. 协助甲方起草或者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以及机关管理的重要文件;

  11. 对涉及甲方的涉法信访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解决工作;

  12. 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服务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由___律师担任负责人,___  ;、___律师为顾问律师。必要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要调集、组织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提供专业服务,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保证顾问律师的工作时间。

  2. 甲方以传真、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乙方以参加工作会议、提出法律建议、起草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庭应诉等方式提供服务。在合同期内,乙方应至少指派一名顾问律师,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进行不少于每周四个工作日的现场办公,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3. 乙方以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高质高效的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 对于甲方委托的重大事项与疑难案件,乙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不能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通报委托事项或研究工作进程,提供阶段性工作报告;

  3.甲方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面、客观的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经核定的工作费用。

  5. 需要乙方律师到场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与本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高质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2. 乙方律师应当按照甲方授权的范围与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不得与案件利益相关方单独会面,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职业思考与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师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同时接受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5.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获知的甲方需要保密的信息、文件或甲方要求保密的他人信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单独或与任何第三方共同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乙方的保密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限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保密义务特别注意,并对律师进行经常性的政治和保密教育。

  6. 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国家能源局的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3)自觉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4)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6)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7)工作期满离岗时,清退全部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

  (8)工作期满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投标人应当督促、教育顾问律师,保证顾问律师履行承诺书规定的有关保密义务。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法律顾问身份从事与甲方无关的其他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保证其安全与完整。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万元人民币。此费用涵盖第一条所列的全部法律服务内容。

  2. 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京外差旅费、食宿费等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标准遵照国家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北京市内的交通、通讯、文件制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0%,具体为人民币元;合同服务期满后___日内,甲方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4.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联系人和承办律师的;

  2.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3 违反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任何一方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__________ 地址:

  签约日期:20xx年5月 日 约日期:20xx年5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4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5 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5

  合同编号:W0002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受托方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委托方二次授权给受托方,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与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须提供医院收购方之商业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购案顺利成交。

  第三条此次医院收购案其中居间费用由卖方支付。成交后佣金统一由央正仲先生帐上转出,以此次医院出让成交所产生之净佣金总额之持分并计一次为限。

  第四条W0002号授权委托书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医院并购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产生的医院并购。

  第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6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

  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0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项,于年月日起,委托受托人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参与处理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_×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1、法律服务费:

  ①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元)

  ②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2、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1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非

  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 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XXX、律师XXX,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XXX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 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法律服务合同12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 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 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 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 日之时再行支付 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 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 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 天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 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 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 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 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 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 天)不高于人民币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

  3、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xxx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13

  聘用单位: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4

  (以下简称甲方)因 一事,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 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法律服务合同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