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承揽合同
导语:承揽合同的认定对其司法管辖权的确定有着决定性作用。下面小编整理了广告承揽合同,欢迎参考借鉴!
广告承揽合同
委托方:
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1项目(媒介):
1.2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名称、编号承揽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1.3发布地点或形式:
1.4颜色:按提供样稿。
1.5规格或材料:
1.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1.7其他要求: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办法。
2.1费用:
2.2.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期限:
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双方到场验收,合格后合同生效。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2%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明确后30天内支付。
4.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退还未履行部分的广告费,并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10%,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明确后30天内支付。
4.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非委托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由承揽方承担,广告制作安装或修复期间的安全由承揽方自负。
第七条 附则。
7.1本合同附件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
7.3本合同有效期:
委托方: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承揽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 部门牌、形象墙、门牌号、公司门口标志交与甲方设计与制作。结合制作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条例》、《广告管理条例》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名称:部门牌、形象墙、门牌号、公司门口志。
2、广告内容:总经理室、副经理室、经理室、财务室(附图纸)。
3、规格或材料:总经理室、副经理室、财务室规格:(20cm*35cm)经理室规格:(25cm*30cm)材料:
4、其他要求:无。
5、签订合同本日起至 年 月 日前制作完工,遇特殊原因延期。
二、付款方式:
1、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乙方须交付报价单总额50%的定金。设计制作完成后,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将全款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2、执行合同中发生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附则
1、如遇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顺延工期。
2、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名生效之日起,至结清全部款项止。
4、甲乙双方如遇其他事项另行商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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