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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承揽加工合同13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揽加工合同 篇1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上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长期合作共赢的精神,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 产品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加工承揽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部分 合法交易资格确认
一、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能力,并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由于此种能力丧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 国税、地税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样式证明书。
5、 加工产品商标注册证或国家商标局受理商标申请通知书。
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 国税、地税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经代理人身份证。
第二部分 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条款术语定义
1、“合同”指本加工承揽合同,包含本合同项下的附件。
2、“合同附件”指经双方协商并订立的,附属于本加工承揽合同的一种有效文件。
3、“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或合同附件方能生效。
4、“甲方专用材料”指除了丙丁烷、煤油、甲醇等通用材料外,专门用于生产甲方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如纸箱、纸盒、商标贴,专用的化工原料等。
第二条:合同附件与合同出现不一致时处理准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相关具体规定由每次订单作出规定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相关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合同附件与合同出现不一致时,则以合同附件为准。
第三条:加工产品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数量如下:
订单中另行确认;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及损耗
1、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全部,或者提供部分原材料和乙方提供的部分原材料组成,甲乙双方生产前进行书面确认,并明确原材料的定额损耗,以《报价单》形式达成,并按此价格结算。
2、乙方有义务减少储存、输送、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将损耗率控制在《报价单》中所规定的指标范围内,超过部分由乙方自担费用补足差额部分或按原材料当期价值赔偿给甲方。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自行处理节余的原材料,并须妥善保管及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的提供
1、甲方自带的或经乙方技术部协助完成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必须先经过乙方进行的生产工艺技术评审,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期间,发现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按照约定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严格委托加工产品的详细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内容均在每次《委托加工产品按ISO9001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规范与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需在检测确认后,向乙方提供作为有代表性的可视同交货品质的签封标准样品,乙方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品质,必须达到或高于封样样品的品质。
3、甲乙双方提供的原材料,均需经过乙方的验收合格,方可进入生产,按照原材料的验收标准或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封样,进行验收。
4、甲方提供的自备原材料验收,如果不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乙方验收时没有发现,在生产中使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双方对承揽的加工产品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质量认定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果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交货期与延期处罚
1、甲方与乙方首先需要确定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并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原材料、成品的验收标准。
3、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材料损耗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4、甲方自己提供的原材料需运入到乙方仓库。
5、甲方需将预付款汇入乙方帐户。
6、在确定上述1x5条后,作为本次订单交期的开始日期,每次订单的具体交期,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由双方确认。
7、每次订单的实际交货数量与《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订单要求数量,允许有一定的偏差,具体偏差数量的确定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明确。
8、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期交付订单产品的。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委托加工产品订单》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认可《委托加工产品订单》后,甲方签字盖章后传到乙方后,需立即支付《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不含甲方提供材料的总金额 30 %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款后的'情况之下,安排组织生产。
2、有需要乙方代为采购甲方专用原材料的,甲方还需要将材料款、制版费用等相关款项全部汇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款后安排组织生产。
3、甲方每次提货,需要付清所提货的全部货款,预付款只有在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使用。
第九条:加工产品验收及赔付
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封样进行,如果不合格,甲方提供不良品样品及相关报告,经乙方认可后,甲方有权退回。甲方退回不满足技术规范和要求的不合格产品,并要求退款和赔偿甲方支付的检验、测试、运输等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立即对这些产品进行补足数量、更换或退回整批产品,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材料、人工等相关损失。
第十条:验收交货地点及运输:
1、验收交货地点: 乙方厂区内,甲方自提。
2、经甲方确认运输费的情况之下,乙方可以代办运输。
第十一条:逾期提货
1、乙方完成订单产品生产后,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乙方可帮甲方保管产品10天,甲方须在此期间提完货物,超过即为逾期提货,出现逾期提货情况,乙方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以甲方逾期提货产品的总金额加上乙方代购材料库存总额计算,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3‰偿付违约金。甲方超过3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
2、甲方如逾期提货,但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10天以内将订单产品和乙方库存的代购材料款全部付清,甲方不需偿付违约金,但需要支付仓储费,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0.5‰支付。甲方超过6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
第十二条: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都应遵守保密制度,双方协商的所有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复制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不能主动向甲方的客户及其他客户提供甲方在乙方加工订货和业务联系的资料,否则,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五万元。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及原材料毁灭、损失的,乙方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解决纠纷方式:
双方本着长期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借款与馈赠:
1.乙方工作人员私自从甲方借款、借贷,包括产品及材料的调用等,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盖章文件同意的,均属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乙方均不认可,甲方不得借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要求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馈赠和回扣,否则甲方甘愿接受乙方对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与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为期一年。(生效日以双方最后签字的日期计算)。在本合同期满2(两)个月内,任何一方未通知另一方终止或修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一年。
3、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七:合同附件清单:
1、报价单
2、委托加工产品订单
3、委托加工产品询价单
甲方: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揽加工合同 篇2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1.1防盗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平方米),大写:。
注:以实际安装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需方继续订货时,提前天向供方提供计划通知单通知乙方。
1.2工期要求:。
第二条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2.1承揽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负责制作、安装并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
2.2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内容;
2.3材质标准:;
2.4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第三条承揽范围
3.1乙方承揽加工范围:。
3.2工程地点:。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计算、结算、支付方式
4.1计算方法: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量使用,乙方全额垫资。
4.3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余%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酬金
本合同价款共计:以实结算元整,大写:。
第六条加工制作安装要求
6.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施工尺寸由乙方现场实测。
6.2乙方进入场后甲方配合接通电源、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门型,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制作生产。
6.4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6.5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包单位应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清理门口障碍物,乙方负责保护安装成品,属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费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工期
7.1开工前天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工期由甲乙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协商确定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进度报表。乙方必须保证加工安装进度,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
7.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不具备安装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现场连续停电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八条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8.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8.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和整改。
8.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安全培训交底、安全责任、防护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所承揽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凡属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甲方通知乙方返修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没有发生保修费用,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第十条安全及特别约定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11.2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11.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3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承包方完成工作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文件,并等待定制方验收。对于难以在短期内检验出质量问题的定制品或项目,双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限。如果在保证期限内发现问题,除非是由于定制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否则承包方有责任修复或更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提)定作物期限。如有任何一方需要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且按照协议执行。
2、确定定作物交付日期的计算方法为:若承揽方自行安排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则以定作方接收物品的时间戳记为准;若委托运输部门运输,则以承运部门发放时间戳记的日期为准;若由定作方亲自提取,则以承揽方通知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必须在通知中留出适当的途中时间。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则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转包
1、乙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乙方同意甲方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乙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乙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2、如果承揽方在交付定制物品或完成工作时未能满足合同规定数量,但定制方仍需要这些物品或工作,那么承揽方应按照少数补齐,并且逾期部分应视为迟延交付。对于定制方不再需要的部分,承揽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如果承揽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对定制物品进行包装,需要进行返修或重新包装的,承揽方应该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果定制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承揽方应该支付低于合格包装物价值的不合格包装物部分的费用。如果由于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定制物品毁损或丢失,承揽方应该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如若无法交付定制物品或未能完成工作,违约方需支付无法交付定制物品或未能完成工作价值总和的________%(请自行填写具体数值,建议在10%~30%之间),或者酬金总额的________%(请自行填写具体数值,建议在20%~60%之间)作为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
3、如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定作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那么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延后外,定作方还需要承担停工待料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4、若定作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定作物,则需承担承揽方的保管、保养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6个月仍未领取定作物,则承揽方有权变卖该物品,所得价款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应退还给定作方。若变卖所得不足以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则定作方需要赔偿差额;如果无法变卖,则定作方需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_________机关申请____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或解除,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定作方)
地址:×××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 注
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 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为了保证木制品的质量,必须严格掌握木材的干燥程度,并确保榫缝和肩角结构紧密牢固、表面平整光滑,同时避免木材出现变形、翘曲、拨缝或松榫等问题。对于塑料面,要求表面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或脱胶现象。在安装玻璃时,应按照图纸标示位置,确保方正、平直,便于安装。
四,根据甲方要求和图纸,乙方制作了规格样品。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在现场封存样品,并将其作为验收的依据。样品的质量需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前提交图纸给甲方。如果甲方在按照乙方要求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图纸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则甲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告知乙方。若由此造成了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合同规定的加工成品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到厂进行验收。乙方接到通知后,在三天内必须到达厂房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依据,数量以合同规定为准。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向当地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以解决争议。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元计算,共计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___元。如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及时无条件地返还预付款项。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将预付款用于抵扣违约金和赔偿金,并应当及时退还其余款项。以上约定,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制物品,乙方同意使用,则应根据质量进行价格结算。如果乙方不同意使用,则甲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如果经过修理或更换后仍无法符合合同规定,则乙方有权拒收,并由甲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如果甲方交付的定制物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需要的部分甲方应该及时补足,并按照延迟交货处理。如果乙方不再需要,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需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已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有权管理该合同的机关申请仲裁、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名)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_____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________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_____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元(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
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名)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__
承揽方:____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如下:一季度生产 10,000 根镀锌综架,单价为 1,000 元,总价为 10,000,000 元,交货日期为 3月31日;二季度生产 20,000 支淬火综条,单价为 500 元,总价为 10,000,000 元,交货日期为 6月30日。合计生产项目数量为 30,000,总价为 20,000,000 元。
2.加工质量: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乙方保证加工件不会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
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交纳罚金。
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__
银行帐号:____
乙方: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9
需方:________(甲方)
供方:_______(乙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层次:__________。
2、建筑门窗供应要求
2.1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的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2结算方式:
3.2付款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____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____%的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解决争议的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____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___年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10
认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由承揽方提供,在加工量达到__%,定作方付给承揽方______元,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______元,预留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它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__%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__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______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承揽加工合同 篇11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
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材料费、场内装车费、场内运输费、试验检测费、机械及料具费、动力和照明费、机械人员设备的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除资源税以外的税金等。
第二条原材料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开采区由乙方自行开采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进行加工。(要根据实际情况表述清楚)
第三条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20xx)以及项目办(业主)下发的其它相关质量标准,相关标准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加工砂石料数量
本工程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万t,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编制砂、碎石、片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计划,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若业主中途调整生产计划,乙方需服从甲方整体安排。
第五条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每月21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月砂、碎石、片石等用料清理汇总,以过磅清单作为计算依据制作计价单,该计价单由甲方合同部、工程部、物设部进行签认,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甲方印章,作为支付乙方价款的凭据。
二、甲方根据业主每期拨付款情况按比例支付计量款,并在每期计量款中扣留5%作为工作安全、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1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如合同履行期发生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后10日内无答复即视为同意扣除。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三、负责将施工用电(高压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
四、负责交纳资源税;
五、负责下达砂、碎石、片石等石材需用量计划;
六、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场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地磅进行验收。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设备等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开采、加工等相关事项。
二、提供反击破破碎机、振动筛等加工砂石料所需设备。
三、自行修建砂石料加工场及相关临时住房,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
五、乙方在开采、加工过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废”等有关环保、水保的相关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开采及生产加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砂石开采、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对因实施本合同而发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加工出的合格产品量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使用计划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外,另按未完成生产量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原材料、成品(即使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或半成品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乙方不得对外销售;生产线设施、设备,仅用于本项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对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务。否则,乙方承担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连续两次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乙方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保障料场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发生被盗事件,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履约保证
乙方采取方式提供履约保证。方式一:提供履约保证金万元;方式二:以开采区机械设备作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在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个月之内,甲方应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若诉讼标的超过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权限,则由其上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 篇12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车间排风工程
第二条施工地点:
第三条合同范围:风机安装;风机线路敷设;风机电气控制箱安装。
第四条工程预算:(略)
详情可参考公司网站信息,或来电咨询。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第六条场地要求: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能够施工所须的场地、三相电等便利条件,并派员现场进行协调帮助。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二)乙方施工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次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三)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期限:25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延长同等天数)
第九条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定金给乙方;乙方在设备材料到场后,甲方再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给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方预付(定金)款到帐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各留存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承揽加工合同 篇13
立合约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厂(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一书,经标价结果,交由乙方承印,双方达成承印协议如下:
一、数量:_________本,每本_________页。
二、规格:_________开本,用_________磅木造纸,版面照原样本,冲皮封面烫金。
三、价款:每本人民币_________元,全部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印刷装订:印刷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精致精装,不得颠倒或有缺页。
五、交货日期:_______限于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货地点
乙方将印制成品交甲方指定地点验收;
原稿及锌版一并交与甲方。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先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 ,核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剩余价款待乙方交齐承印书籍,并经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八、价款追加或追减:本合约全部价款_________元整,如因页数增减,其总价应按实际页数核算,追加或追减其总价的金额。
但追减总价的金额,以不超过百分_________为限。
九、乙方于交货限期届满逾期交货的`,每逾一日,罚总价千分之_________。
十、保证:乙方须觅资本额在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同业两家为保证人,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应代为履行,并承担甲方因乙方不能履约所受损失,两保证人应负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本合约订立后,经对保无误之日起生效,至价款付清后失效。
十二、附则: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甲方备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厂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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