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工程合同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揽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承揽工程合同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
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3、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承揽工程合同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某项目部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方式:
风险抵押、个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含业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要求增加或调整的工程内容。)
6、建筑面积: 平方米
7、施工工期:总日历工期: 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业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顺延;工期与业主合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业主合同和有关通知执行;超出规定工期、没按业主和甲方要求时间内进场,则视为违约。
8、分段任务:年月日前完成基础
年月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年月日前完成装修
年月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 万元。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乙方承包价中含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5、其他约定:
五、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
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承揽工程合同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工程进行承揽,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第二条合同款项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的承包方式,依实际工程量结算;开立发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单价已包含税费、保险、保固等所有费用;合同单价包含所有工程风险,除工程变更外不作调整;凡涉及合同价格变更的书面文件,必须有甲方盖章确认,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分项价格表如下。本合同全部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元整(RMB)。总价含各种税金、保险、保固等直接、间接费用以及政府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无论工料价格上涨、金银汇兑变动到或其他非甲方造成的任何原因,乙方均不得要求增加(和/或减少)合同价款。乙方承诺合同价款中已包括节假日施工费用。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工程款的%,工程余款%作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____年____月____日)后如无违约扣款事项,则在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施工要求
1、符合设备说明书或技术人员要求。
2、参照甲方现有的标准施工。
3、乙方选用的为全新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4、施工中需用到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且需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
5、施工过程中,需要改动的施工,乙方需全力配合,听从甲方工程人员的安排。
6、乙方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和地方政府有关用工规定,负责己方人员的安全和劳动保险,保证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工作中的工伤事故,由乙方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甲方不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7、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时间要求,经施工后如有质量问题应于24小时内应甲方要求到达甲方工程地点进行维修,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8、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相关设备,如果损坏甲方设备应该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造成甲方生产及其它损失的应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工厂内发生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10、乙方工作中遇到意外困难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提供技术支持,如有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遵照《劳动法》等相关法令办理,并指派安全管理员及在工程方面经验丰富的工地负责人长驻工地,负责施工督导及施工人员管理,确实依照施工规范施工。对有特殊紧急抢修要求的,乙方应指派施工队伍常驻厂区附近,以便配合紧急抢修随时入厂作业(派驻费用已含在工程款中)。
2、乙方须依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事先备妥相关设备、工具、人员,以便甲方随时依工作需要联络乙方入厂检修。乙方应备妥必要的通讯工具并随时可与甲方联络。乙方应于甲方公司附近设立办公场所及检修人员驻地,以便配合紧急入厂检修。
3、乙方所有参与工程的人员,应按甲方出入厂规定提前向甲方申领出入厂证,并应遵守甲方的出入厂规定,违者依甲方《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管理规定》处理。
4、乙方应将执行本合同的管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备查,如有变动,亦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凡甲方所发的函件,无论签送、挂号邮寄、传真或于〖监工记录表〗上通知,乙方均应切实遵照办理。如有异议,应于规定期限内(未规定期限者,以甲方发件后五天内为准)以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对施工质量、进度材料等有权随时加以查验,乙方应提出施工质量检验证明、材质证明或材料试验报告等资料供甲方查验。
7、乙方对该工程相关的技术文件应妥为保存,无论任何文件、在任何地点、任何时候等均应无条件保密,不得泄漏,否则应负契约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8、本工程如与其它工程相互配合时,与其它工程承揽人的协调工作以甲方为主,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9、乙方发现施工内容与现场有出入或须更换重要零部件时应通知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10、乙方应随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中所造成的垃圾,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干净并汇总至甲方指定之垃圾放置场所(由甲方统一清运),否则甲方可雇工清理,清理费用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11、因乙方所属工作人员的过错致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时,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措施,按甲方规定办妥工作票、动火票等,再凭票施工。并甲方已将乙方施工区域存在的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隐患在《安全告知单》中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悉施工区域的危险隐患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若因此发生人员、设备伤、损事故、环境污染等,概由乙方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其全体人员的有关人身及财产保险,如于施工期间的人员、设备发生任何伤、损事故、环境污染等,概由乙方负责,若因此给甲方员工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应预先办理保险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如因预防措施不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甲方对防护措施的认可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工期要求:
1、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要求延期开工的,乙方应予配合,工期相应顺延。
(2)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总日历工期:天;
2、施工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应当提前与对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对提前或延期交付的工作成果按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仍以原合同为准。因为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期限为甲方通知后天内完工。工程若有调整,甲方提前天书面通知。如系年约则可约定: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次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国家、行业标准的原材料施工影响工程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减少价款,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第七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应当(何时)提供技术资料、图纸。
2、乙方在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有权停止工作。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留存任何技术资料及其复制品。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使用目的,以合同明确规定的图纸、质量要求作为验收依据。
2、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要求,甲方应在日内对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隐蔽工程必须在甲方检查验收合格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验收时如发现品质不符要求,乙方应于甲方指定时间内改善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甲方可不经催告径自处理,所需费用由工程款中扣除,如有不足概由乙方补足,因乙方逾期改善导致其他损失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1、本工程保修期为年(或月),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其一切工料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请第三方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维护人员及其联系方式为变更,乙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所发生的费用从保固费中扣除。
3、在保修期外,如甲方就本工程有关问题委托乙方修复,乙方应按成本价计费.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完成工作,乙方应当负责修理,如果修理后的交付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约定,乙方应当照数补齐施工,因此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的,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3、在工程现场,乙方进场设备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逾期交付项目(包括因返修、更换、补交等造成的逾期),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擅自调换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作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无故拒绝验收工程,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逾约定开工日期天,或甲方认为不能依限完工时;
(2)乙方无正当理由,自行停工达小时(或天)以上时;
(3)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同意者外,乙方逾期完工达日以上;
(4)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的;
(5)乙方声明或表明不能履行合同的;
2、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应立即停工并依甲方指定期限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由甲方提供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承揽商使用,且乙方未领的工程款,应待工程全部竣工,甲方一切损失获赔偿后,方结算支付余款给乙方,甲方亦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工和甲方受到的损失,如工程款不足抵扣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缴还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乙方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责任;如果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在合同约定交付期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
上述不可抗力系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争议以外工作不得停工,应继续履行本合约义务,甲方对争议的工程款可暂予止付,待协商处理完成后,再无息支付该工程款。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保证在本施工项目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承揽工作。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附件包括,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等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有冲突,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第九.3条外,保修期限届满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甲方:乙方: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友好、自愿的原则,遵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合同以下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甲方将天朋日兴养殖场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工作,交由乙方独立完成。
2、工程总造价:每平米260元。场地面积:长约30米,宽约10.5米。
3、工程量:以实际建造平米量为结算依据。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起计算工期60 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以签证单为依据。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建起基础地基,由甲方支付工程宽款总价的 %。
2、工程主体建成后(一层),由甲方支付工程宽款总价的 %。
3、工程主体建成后(二层),由甲方支付工程宽款总价的 %。
3、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3、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三、甲方责任
1、天朋日兴养殖场办公大楼工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并保证质量。
2、甲方负责协调工程所需资源,如施工所用水、电和库房、住宿等工作必须条件。
3、在乙方确保质量和工期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5、甲方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安排,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及管理。
四、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技术指导,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独立承担。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设备需自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
3、乙方要保证材料利用率,不得浪费、破坏、丢失、不准更换和变卖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半成品,甲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如不经过甲方同意随意变卖或丢失,乙方加倍补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4、乙方应遵守土建施工方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五、质量要求
1、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应当无条件整改,如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执行。
六、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遵照工程建筑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及甲方、监理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与施工流程工作,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否则,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施工进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项目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于违反项目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限期完工,乙方同时接受与其他施工人员同等的处罚。
七、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1万元。
2、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成果,除天影响,停水停电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当事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工程合同5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建德市龙源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托, 承担甲方新上建德市档案馆迁建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 具体事宜双方明确如下: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内容:
1、250KVA变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二、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开工和竣工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并配
合线路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工作 。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2、乙方采购所有电气设备和原料, 应从国家定点厂家采购, 并符合国家有
关质量、技术标准。
3、变配电及线路安装工程应根据电力安装标准进行,符合质量要求。
4、甲方负责做好青苗赔偿等有关政策处理。
三、工程款项及费用的结算:
1、工程款结算按<浙江省建设安装定额20xx版、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执行。
2、工程预算款总计:102496元;
(高压电缆、10KV线路部分按实际耗材在决算中计收)
3、本工程款分 2次结清,其中:
(1) 、合同签订3天内应付工程款的70%
(计70000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送电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结算以审计决算为依据。
四、施工及竣工验收: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应于施工前具备土建验收条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请手续,设备进场道路畅通等) ,并确保自建附属工程质量为乙方进场创造施工条件。
2、乙方应在20xx年 月 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时间顺延。
3、施工期间, 甲方应派员到现场协助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特殊情况。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 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和野蛮施工所
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甲方应会同供电局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代表:
承揽工程合同6
甲方:蕲春县可为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位于蕲春县横车镇界岭过街广告位广告布安装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过街广告位宽14米,高4米的广告位广告布安装,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结构中所需的材料(广告喷绘布),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由于此工程涉及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乙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 3元(人民币)/平方米
2、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款。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同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承揽工程合同7
委托单位:
承揽单位: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属文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7.甲方自愿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工程总造价计圆整,大写金额:圆整。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__日,时间自__起至__止。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
50%
施工完成交付验收后两日内
40%
竣工验收一个月后
10%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字后生效,需办理鉴证的,自办理鉴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方:
承揽单位: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承揽工程合同8
内容如下: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
承揽装饰邮政楼外墙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 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序号GRC装饰件名称规格数 量 单 价合计
1
2
3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 );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 年 月日上午参加 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15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50%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15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45%;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5%,质保期两年。质保金在壹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 年 月 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50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24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
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月日
承揽工程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甲方位于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街广告位广告布安装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过街广告位宽________米,高________米的广告位广告布安装,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结构中所需的材料(广告喷绘布),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由于此工程涉及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乙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
2、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款。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同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承揽工程合同1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承揽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
2、工程建筑面积:
3、结构:----------------------------------
4、层数、建筑高度:详见经甲方单位审核通过的施工图
5、其他:本合同价包括土建、钢结构,围墙,地坪,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
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 , (大写)
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调整方式:
(1)遇业主方要求或设计规范要求比原业主方认可方案增加的工程内容。
(2)遇业主方要求施工图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内容。
(3)遇业主方要求因图纸变更而增加的工程内容。以上各项经业主或监理签证后予以调整。
2、调整原则:
(1)合同报价书已有相同项目的,按该项目的单价同比例下浮后执行。
(2)合同报价书中无相同项目的,以市场信息价为基础或参照本合同报价书而确定该项目的单价。
(3)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4)增加的工程量务必确定增加价款。
三、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现场签证与图纸变更(补充协议或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进入施工现场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场平基础完工后3日内,甲方支付该工程合同总价的%进度款。
2、乙方土建完工甲方支付土建已完工程量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递交结算文件当日起7日内审核完毕,如未审核代表甲方已确认并在14日内付清余款 (即工程竣工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移交资料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满1年内付清,以竣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3、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
二、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报告经甲方认可后的7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二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实施。
3、甲方自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7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4、甲方与乙方对变更部分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都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工程总工期为天,其中安装工期为工作日,工期起点以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报告为准。计划进场日期年月日,具体进场日期甲方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状况需要延期,甲方也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压实平整的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2、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而影响进度时;
3、在施工中因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每周累计超过24小时,影响正常施工时;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其它因甲方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
第五条施工准备
甲方:
1、xx年xx月xx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一平”,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并接到施工现场。
2、xx年xx月xx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要求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水电由乙方单独设立分表,从土建单位指定的位置接出水电源)。做好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及压实、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3、甲方负责设计时,合同签订后3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7日内分送有关单位,并在7日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后的施工图(甲方供图时)。
5、提供本工程前期施工资料,办妥土建交验手续;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暂住证等及其它甲方应该办理的手续。
6、甲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乙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乙方:
1、在由乙方提供设计时,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2、由乙方提供设计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日内,通知甲方出面组织施工图会审和交底会议,会后3 日内,由甲方书面提出会审纪要和修改决定交乙方修改设计并报原设计单位审核。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4、提供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资料,配合甲方代表的现场管理。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准备进场安装。
第六条双方的职责
甲方的职责
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有权对乙方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3)有权代表甲方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4)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验收。
(5)检查和监督乙方和监理单位执行合同;
(6)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需事先经其同意;
2、甲方应保证乙方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若在乙方进场施工后,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施工场地具备“三通一平”等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确认后,作为乙方预算、施工、决算的依据。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乙方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正式的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制作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纪要,作为施工与结算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会审纪要在图纸会审后7天内各方予以签字盖章。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须在制作前15天由原设计单位作正式修改通知书或修改图纸,并且费用已经业主确认后,乙方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构件已经制作后提出修改,甲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如由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如甲方需变更设计时,应由甲方正式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设计变更,办法与上款相同。
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发生工程费用变动,工程款按实结算。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项目经理,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对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违反国家或行业规定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违反国家或行业规定检查、检测影响乙方施工,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六、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七、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监理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八、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条工程验收
1、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监理方等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2、验收不合格,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乙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原因由甲方全部承担,工期顺延。
四、特殊原因,在该工程承揽合同中,若几个单体前后进场或完工时间相隔三个月以上的,甲、乙双方都可视具体情况书面要求部分单体工程甩项竣工验收,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主结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承担其费用。
2、由乙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4、工程竣工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移交资料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经催告超过28日仍未支付的,欠付工程款自催告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息。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四条附件
1、屋面的颜色:
2、墙面的颜色:
3、外门颜色:
4、内门颜色
建设单位:承揽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承揽工程合同11
别墅装修合同样本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承揽工程合同12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
施工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2、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rmb: )
2.2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2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3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4 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rmb )。
3.5 其它事项
4、合同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4.1.3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4.1.4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4.1.5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4.2 乙方责任
4.2.1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4.2.2 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2.3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附件一>质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指定联络人员: 指定联络人员:
承揽工程合同1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给了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条款: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价款: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50元/㎡,工程面积2772平方米,工程总价138600元
四、 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 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墙板、屋面板的加工制作及安装,施工所需的工具及电缆、电线(包含切割片、焊条等)乙方自负,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脚手架及吊车由甲方负责。注;工程中钢结构的油漆由甲方涂刷,乙方只做焊口部位的补刷。
五、 验收标准: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逐项验收,确认合格,施工完毕验收完毕。
六、 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月_日、因材料短缺、下雨停电等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七、 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进场甲方支付10000元生活费,主钢立完,甲方支付人工费总额的___,次钢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墙板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顶板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墙板、屋面板安装完毕,付工程人工总费的_____%,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余款一次付清。
八、 甲乙双方责、权、利: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及时足额供应,若材料短缺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此工程,若因质量事故造成延误工期,材料浪费,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 安全: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甲方指派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指派_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共同齐抓共管,在施工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法》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强干、蛮干。若因自身因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施工期间,乙方应理好自己的工人,不得在工地内发生偷、盗、打架、寻衅滋事等行为,若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合同14
承揽方:____(以下称乙方)
定作方:____(以下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双方共同遵守。
1、承揽名称、方式、地点、竣工日期。
a、承揽项目名称:______
b、承揽项目地点:______
c、本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自____年__月__日竣工,中途遇不可抗力因素,则一方应向另一方作出书面报告且需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d、承揽方式:____。
e、承揽价格:以实际粘贴面积____元/㎡计算。
f、工程量计算方法:每层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分别计算面积,搭接不另行计算面积,附加层及卷边单计算面积,附加层宽度及卷边高度以实际施工尺寸为准。
2、承揽工程内容:
窗台______防水层、屋面____隔气层、防水层、屋面____防水层、厨房、卫生间防水层。
3、质量标准:
a、材料由甲方自行进场。
b、施工质量:按照防水工程施工规范,结合本公司专业技术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符合国家防水工程验收标准。
4、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__天内,结算全部工程款,置留工程总造价的__%保修金,保修到期后置留的`保修金全部付给承揽方。
5、验收方法:
工程完工当天,双方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技术员出具工程量承认单。
6、工程保修期限:
本公司承诺工程质量保修__年,__年内因施工工艺造成的漏水,由承揽方无代价修复,如承揽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不付给乙方预留的%保修金,若因人为或结构变形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渗漏水,承揽方不负责。
7、工期: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定。
8、安全施工条例:
1)、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由于定作方未进行有关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造成安全事故,定作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2)、承揽方有关人员进入定作方施工现场应遵守定作方有关制度。
3)、由承揽方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方负责。
9、纠纷的处理:
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10、期限与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年维修期过后、当日维修款全部结清,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同等效力。任何一方如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就解除合同的,则需支付另一方本工程合同总款的__%作为违约金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一份、承揽方一份。
定作方:____承揽方:____
定作方代表:____承揽方代表:____
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工程合同1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贵州佛龙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凯里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凯里市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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