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工程合同合集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揽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揽工程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镇江市……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淮安市……公司
甲方将自有门面房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分为A、B、C三段工程,将上述三区段建筑物拆除,并将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所定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及原地面磁砖、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1)防护钢架:长100米×高4米×63元=25200元,由甲方承担;
(2)垃圾清运:根据房屋拆除面积2614平方米×50元/平方米=130700元,由甲方承担;
(3)废物利用费:按照甲方指定各区段工程工期长短,乙方按照不同标准计算废物利用费支付给甲方。具体如下:如果甲方安排20天工期,按12元/平方米;如果工期15天,按8元/平方米;如果工期5天,则按5元/平方米。
2、结算方式
(1)保证金:乙方须在正式开工前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安全保证金和房款计人民币10万元。如乙方在旧房拆除过程忽视安全管理,违反安全责任,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野蛮拆除,不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处置该保证金,直至扣完,并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责任。
(2)工程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A、B、C各区段开工和竣工日期以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为准。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在拆除过程中,确保与被拆建筑体相连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若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9、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
乙方如未能按照甲方指定工期清理建筑垃圾,按每立方米建筑垃圾30元人民币承担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揽工程合同2
发 包 方(签章):(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
承 包 方(签章):(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甲方XXXX号别墅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
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XXX市XX区XX路XXX号别墅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2013年 月 日开工,于 2013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天;另质保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
2.1 乙方进行设计,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工程报价单。
2.2 甲方对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分别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2.3 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经甲方书面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
(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
(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
(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实际验收进度进行结算。具体为:乙方完成每阶段装修施工任务后,提交该阶段装修施工报告给甲方确认。
6.2 在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所需费用,双方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视为工程款总额补充,费用由双方另计,不在总承包价范围内;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施工进行至5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施工进行至8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5%;
(4)剩余工程总造价的5%做为质保金,待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经过后,如无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支付。
(5)甲、乙方在此约定,乙方的接收工程装修款开户行:XXXX,账户:XXXX,账号:XXXX,如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工程保修
7.1 工程骏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乙方应自接到通后10天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填写工程验收单,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10天内甲方不组织验收且不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则视为验收通过。
7.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承诺在施工范围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7.3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合同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雷击、台风、地震、电力负荷超标)
7.4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产品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且必须在合理时限内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坏,维修所需费用则由责任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项下所装修房屋被鉴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
承揽工程合同3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2.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
2.2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RMB___________)。
3.2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RMB________)。
3.3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RMB______)。
3.4 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
3.5 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4.1.3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4.1.4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4.1.5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4.2 乙方责任
4.2.1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4.2.2 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2.3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附件一>质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指定联络人员:________
指定联络人员:___________
承揽工程合同4
委托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甲方自愿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工程总造价计 圆整,大写金额: 圆整(附报价清单)。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 日,时间自 起至 日止。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 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50%
施工完成交付验收后两日内
40%
竣工验收一个月后
10%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
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字后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理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方(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承揽工程合同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贵州佛龙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凯里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凯里市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揽工程合同6
签订合同单位:______和_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
甲及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及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工程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甲方位于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街广告位广告布安装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过街广告位宽________米,高________米的.广告位广告布安装,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结构中所需的材料(广告喷绘布),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由于此工程涉及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乙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
2、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款。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同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承揽工程合同8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总则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led显示屏工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方提出led显示屏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显示屏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投资工程的总费用。
二、工程类型、费用构成
显示屏工程总费用为:____元。大写:____人民币
具体构成如下:
1.显示屏部分
名称规格显示分辨率面积(长×高)单价(元/㎡)金额(元)
小计¥:____元,大写:____人民币
注:
2.屏体外设、软件、工程等费用
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边框
控制系统
软件
通讯线
电源线
安装、运输、调试、
维护、培训
小计¥:____元,大写:____人民币
注:
3.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工程总费用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软件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专门设计的显示屏标准用户软件,可实现显示系统本身图文编辑、屏幕显示控制等功能(不包括与外部数据链接)。标准用户软件由乙方提供,由乙方负责装机调试。
2.如果甲方对显示屏软件有特殊用途要求,并委托乙方研制开发时,应签订特殊软件协议(见附件一)。
3.为使乙方特殊软件开发研制工程顺利进行,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屏幕显示的格式、有关网络数据库和文件格式、通讯接口标准要求等)。
4.显示屏技术参数、显示功能等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四、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显示屏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2.显示屏的安装方式、位置及外框种类及颜色,由甲方确认后执行(详见附件二)。
3.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①显示屏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输。
②显示屏的现场安装、调试。
③乙方应在显示屏右下角的边框或包边正面显著位置打上公司标牌。否则工商部门会将显示屏判定为“三无产品”。
④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4.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①及时提供显示屏安装的具体要求、安装场地的施工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
②派出XX负责施工用电和显示屏及其控制设备用交流电源的配置。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负责提供电源,将电源线拉到屏体背后并预留适当长度。电源容量由乙方提供数据。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办证、与有关部门的联络、保卫、消防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④在显示屏安装、调试开始时,即派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显示屏整体情况并接收现场培训。
⑤甲方应对显示系统的施工提供必须的基础设施,乙方向甲方提出基础工程施工的标准。
五、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屏体维修壹年(自显示屏安装并验收合格后算起),质保期之后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显示屏外围设备的质保期执行供应商的相应规定。
2.若显示屏本身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解决。此前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传真)说明所出现问题的基本情况。以便乙方进行准备。
3.显示屏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4.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
①显示屏控制计算机挪作他用,由于软件病毒等原因,破坏了显示屏控制软件。
②显示屏与甲方计算机网络连接使用时,因为计算机网络出现的问题导致显示屏及计算机和软件损坏。
③由于电网浪涌波动或现场强干扰源造成显示屏损坏。
六、工程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工程期总计5工作日,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止。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的叁天内,甲方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及显示屏技术规范。
3.显示屏验收合格以前的所有控制操作必须由乙方完成,播放内容仅限于乙方自制节目及其他乙方同意播放的内容。
4.验收合格后应填写显示屏工程工程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5.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显示屏安装调试后的叁天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6.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提供安装场地和条件,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工程预期的责任。待合同规定工期期满后,视为安装完毕,甲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七、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叁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____%,计¥____元,大写:____,合同生效。
2.验收后,甲方在叁天内将工程余款____%,计¥____元,
大写:____,支付给乙方全部结清。
3.甲方在未付清全部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产权归乙方所有。款付清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4.工程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账号。若汇入其他账号,乙方不予承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规则
1.由于乙方原因,显示屏工程未能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拖期罚金:总工程款的1‰/天。
2.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否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罚金:延期款总数的1‰/天。
九、特别约定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可向甲乙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预付工程款到达乙方指定账号后生效。
2.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传真件同样有效。
5.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合同9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充分协商,就泗阳县人民路桃园公园户外全彩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2、甲方提出本合同电子显示屏项目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该显示系统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项目的总费用。
二、项目类型、费用构成
显示屏项目总费用为:578138.00元。大写:伍拾柒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
具体构成如下:
1、显示屏体部分
P10户外全彩电子显示屏,8.88mx4.88m=43.33平方米,单价8800,合价381304.00元
小计:¥381304.00元,大写:叁拾捌万壹仟叁佰零肆元
注:红管为台湾光磊,绿管、篮管为杭州士蓝,亮度需满足标书中的要求。
2、屏体钢结构、外设、控制系统等费用
包括:钢结构(框架结构、立柱)、控制系统(接收卡,发送卡、DVI显卡、PCTV卡)、外接设备(音响功放、空调、视频处理器、电脑)、布线及线材、基础、监控系统、避雷针、电源箱、运输、安装、调试等。
小计:¥196834元,大写:拾玖万陆仟捌佰叁拾肆元
3、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项目总费用。
4、乙方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任何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以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三、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显示屏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2、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1)显示屏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输。
(2)显示屏的`现场安装、调试。
(3)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3、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1)及时提供显示屏安装的具体要求、安装场地的施工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
(2)甲方责施工用电和显示屏及其控制设备用交流电源的协调。
(3)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办证、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消防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4)在显示屏安装、调试开始时,即派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显示屏整体情况并接收现场培训。
四、项目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屏体免费维修两年(自显示屏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三日算起),质保期之后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显示屏外围设备的质保期执行供应商的相应规定。
2、若显示屏本身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解决。
五、项目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系统项目期总计30工作日,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止。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三天内,甲方应对整个显示屏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及显示屏技术规范,乙方需提供整个项目各个部分的质量检测报告,以保证项目整体的质量问题。
3、验收合格后应填写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项目完工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整个采购安装项目的走线分布、框架结构等相关图纸,供甲方备用存档。
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项目款20%,计:¥115627元,大写:拾壹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合同生效。
2、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总价50%付给乙方,计:¥289069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零陆拾玖元。
3、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再付乙方工程总价20%,计:¥115627元,大写:拾壹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
4、项目总价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十个工作日付清,计:¥57813元,大写:伍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
甲方:
乙方:
承揽工程合同10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车间排风工程
第二条施工地点:
第三条合同范围:风机安装;风机线路敷设;风机电气控制箱安装。
第四条工程预算:(略)
详情可参考公司网站信息,或来电咨询。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第六条场地要求: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能够施工所须的场地、三相电等便利条件,并派员现场进行协调帮助。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二)乙方施工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次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三)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期限:25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延长同等天数)
第九条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定金给乙方;乙方在设备材料到场后,甲方再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给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方预付(定金)款到帐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各留存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承揽工程合同11
发包人:
承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内容:
一、承包项目:甲方有 工程,地址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项目 ,工程价格 ,其中单价内容有一切辅助用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相应工作内容( )等。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执行,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担,在各项施工内容的间接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检测的材料需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设计方案或甲方方案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业主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不准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时间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 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穿插作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纸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将以合同总价的5‰每天进行罚款,罚款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程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尽心尽责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做对各工种有危害的存在隐患的事情或现象。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抛物等现象,出现一次均处500元罚款,并要求肇事者从事发日至工程结束不准进入工地,罚金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带小孩、闲杂人员进入。
六、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机械及用具事项: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施工辅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机械的运输及保管工作,只负责图纸和技术服务。
八、付款方式:根据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将图纸范围内合同内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九、备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揽施工合同范文2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在 建盖砖混结构房 屋 层, 约 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承揽施工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全部建筑施工工具,自行进行建筑施工,乙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清除室内全部建筑垃圾,甲方按建筑每层人民币 元/平方米支付工时费,结算面积以双方验收时共同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无书面文件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工程劳务费在浇地梁时付 元;第一层浇顶时付 元;第二层浇顶时付 元;其余款项在房屋验收、结算后扣除3%的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发生的所有与劳务有关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主要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图纸经乙方签字后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2、签收乙方提出的材料计划并按乙方要求的材料数量和质量提供各种建筑材料。
3、按约定按时支付费用及时验收。
六、乙方主要义务:
1、按甲方要求和建筑规范完成打地板、浇顶、砌砖、贴瓷砖(室内、室外墙面装饰)、腻子粉涂刮等工程,工程应达到甲方扫地即可入住坐房。
2、提前提出合理、合规范的材料用料计划交甲方购买,对甲方购买回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签收。
3、为甲方提出、提供合理、合规范的'施工方案和许多技术。
4、乙方负责出檐盖青瓦压高及室内半墙瓷砖(厨房、客厅、卫生间、楼梯走道)。
5、柱梁无凸凹无蜂窝,如出现柱梁空洞大,由乙方负责返工。赔偿经济损失。
6、房屋支砖粉刷平整度不得超过1公分。
7、标高3.42米,一层二层3.42米。
七、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对所用工人负责完全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八、乙方应本着合理、合规的原则节约用材,造成返工、浪费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合格等级和双方书面约定进行验收、交付。
十、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房屋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还乙方。
十一、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误工、诉讼、工程误期等)。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十四、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合同1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
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3、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承揽工程合同13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承揽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钢屋盖(含中间钢柱);屋面采用0.426mm HV-820型暗扣单层彩钢板+50mm厚保温棉+铝箔纸+钢丝网。
2、工程建筑面积:13534.91平方米(暂定轴线面积,未包含雨棚面积,工程量据实结算)。
3、结构:轻型钢结构屋盖
4、层数、建筑高度:详见施工图纸
5、其他:土建、水电、避雷、防火涂料均由甲方自理,预埋件由乙方提供并指导甲方埋放,埋放预埋件所需钢筋头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单方造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每平方米(¥200元/m2);暂定合同总价为:2706982元(贰佰柒拾万陆仟玖佰捌拾贰元整)。
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调整方式:
(1)遇业主方要求或设计规范要求比原业主方认可方案增加的工程内容。
(2)遇业主方要求施工图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内容。
(3)遇业主方要求因图纸变更而增加的工程内容。
(4)以上各项经业主或监理签证后予以调整。
2、调整原则:
(1)合同报价书已有相同项目的,按该项目的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书中无相同项目的,以市场信息价为基础或参照本合同报价书而确定该项目的单价。
(3)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4)增加的工程量务必确定增加价款。
三、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补充协议或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备料款,计人民币¥812094.6元
2、主体钢构件和安装人员开始进场2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进度款,计人民币¥812094.6元。
3、主体钢构件安装完毕,屋面板开始进场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 %进度款,计人民币¥676745.5元。
4、乙方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5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进度款,计人民币¥270698.2元。
5、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钢结构单项工程竣工后满1年内付清。
6、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其各阶段支付比例不变,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如本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单体,在支付工程款时,如单体进度不同,则按单体进度及造价分栋支付,但支付比例不变。
7、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乙方催告后3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甲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结算:
1、乙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视为合格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二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甲方自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内不作确认或不提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确认该结算报告。
4、如结算报告的工程最终造价无增减时,则无需甲方确认即应按本条第一款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如有增减时,则对增减部分进行决算。
5、追加工程款、费用、赔款,如已经甲方签证确认的,则无需再次确认即应支付;尚未确认的;由甲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4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否则视同认可。
6、甲方与乙方对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都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支付工程预付款与进度款时开具税务局统一收款收据,工程决算确定后开具发票(85%增值税发票,15%当地劳务税票)。
2、本合同材料采购、构件制作属承揽合同中的制作部分,涉及该部份款项的税金在乙方公司所在地纳税,并由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具相关货物销售发票。
3、本工程安装部份款项为建筑业劳务价款,由乙方在安装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并开具相应发票。
4、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现金支付。
5、此合同价不包括总包单位的管理费用及土建配套费用。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工程总工期为天,其中安装工期为工作日,工期起点以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报告为准。计划进场日期年月日,具体进场日期甲方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状况需要延期,甲方也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二、若按计划工期,甲方场地要推迟15天以上才能进场安装的,甲方应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笔工程进度款;甲方场地要推迟30天以上进场安装的,甲方除支付工程进度款外并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且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压实平整的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时;
3、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而影响进度时;
4、在施工中因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每周累计超过24小时,影响正常施工时;
5、因甲方或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8、如基础由甲方负责承担,由于甲方延期或因土建质量不合格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及因甲方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交叉施工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其它因甲方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
四、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五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年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一平”,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并接到施工现场。
2、年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要求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及压实、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3、甲方负责设计时,合同签订后3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九份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7日内分送有关单位,并在7日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后的施工图(甲方供图时)八份。
5、提供本工程前期施工资料,办妥土建交验手续、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证、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暂住证等及其它甲方应该办理的手续。甲方手续未办理齐全不得影响乙方收款及竣工结算验收。
6、甲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乙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乙方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搭建临时办公、生活设施。
3、提供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资料,配合甲方代表的现场管理。
4、办理施工安全手续、现场施工人员暂住证及其它乙方应该办理的手续。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准备进场安装。
第六条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有权对乙方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3)有权代表甲方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4)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验收。
2、甲方先办妥国家规定应办理的一切相关施工手续,保证乙方的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若在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相关手续尚未办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相关经济损失。施工场地具备“三通一平”等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确认后,作为乙方预算、施工、决算的'依据。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乙方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正式的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制作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纪要,作为施工与结算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会审纪要在图纸会审后7天内各方予以签字盖章。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提供设计图纸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须在制作前15天由原设计单位作正式修改通知书或修改图纸,并且费用已经业主确认后,乙方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构件已经制作后提出修改,甲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如由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如甲方需变更设计时,应由甲方正式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设计变更,办法与上款相同。
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发生工程费用变动,工程款按实结算。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项目经理,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
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
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六、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七、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监理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八、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 %,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条工程验收
一、基础螺栓工程,若乙方施工的,则需经甲方及监理验收通过后,乙方方可进入下道
工序,否则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若由甲方施工的,则质量由甲方负责。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乙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甲方组织中
间验收。甲方在接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甲方三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
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工程完工后7天内,若甲方尚未办妥国家规定应办理的一切相关施工手续,则视为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应如期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
2、验收合格后的,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3、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4、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乙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不应计入乙方的施工时间。
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14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7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特殊原因,在该工程承揽合同中,若几个单体前后进场或完工时间相隔三个月以上的,甲、乙双方都可视具体情况书面要求部分单体工程甩项竣工验收,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认可。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五、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如果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及经济损失等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一、奖励
1、工程经验收获奖时,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 万元。
2、工程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万元。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由乙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转委托他人的设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设计人承担设计责任。
3、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甲方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遣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3、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4、工程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
经甲乙双方就 防水保温工程承揽有关事宜,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约定条款:
一、承揽工程概况:
1、承揽工程地址:
2、工程承包总面积: ,每平方米价款 元,工程总价款计 元。
3、承包方式:承揽方负责工时和SBC120防水材料及挤塑板保温材料,其余辅料(水泥、水、电等)由甲方无偿提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承揽标的物及甲方要求做好防水保温工程,但要求甲方必须提供屋面平整、完好。架子搭好,牢固安全。
2、如在防水保温工程运作中,发现屋面不完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处理,如延误工期,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定,签定合同后,甲方首先付材料费按总价70%付给乙方。实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元。
2、所承揽的防水保温工程项目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20%,经甲方验收合格,把余下费用全部一次结清。
四、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除支付工程总价款外,应承担工程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乙方可根据《合同法》到当地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此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不妥之处,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补充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摁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工程合同1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行政法规和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整修堰塘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镇___村
三、工程内容及规模:
四、工程承包范围:
五、工程期限:
1、本合同工期为:20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20___年___月___日完工。
2、如遇一下情况,工期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出现重大变动;
(3)人力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六、合同价款
工程总价:_______元
七、工程质量要求
八、价格及支付方式
九、工程安全
乙方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若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及疾病事故,法律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十、甲方义务
十一、乙方义务
十二、工程违约责任、工程延误违约
乙方在施工中,质量,进度,安全,服务等方面必须按约定执行,若一方违约赔偿对方的一经济损失。并特别约定: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乙方自愿承担每天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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