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13篇【优】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将位于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义务
1、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
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全部建筑原材料,乙方自带搅拌机、震动器、模版、脚手架等施工工具以及器械。
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对工地安全负责。
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等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3、工程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施工,工期_____天。
如遇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因素,可顺延工期。
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停止施工。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5、乙方无偿为甲方贴房屋正面外墙的瓷砖。
二、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因设计上的不足,甲方或乙方觉得有必要做调整的.双方应协商处理解决。
2、对设计上存在的明显不合理因素,乙方有义务及时提醒甲方,共同商量解决方案。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有存在明显的可能会导致房屋质量下降或有碍房子外观质量的做法或情况,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整改。
4、房屋完工交工后一年内。
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进行维修。
三、付款方式
1、待建房屋的承包价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元,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大写)。
2、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款在_____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在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款在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款在______________;
四、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各一份。
2、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施工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xx社区期项目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按照招投标签订的制式(备案)合同与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相关内容为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社区期
2,工程地点:xx县xx镇xx社区
3,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4,建筑面积:2栋,5层(共10500左右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中交房标准包工包料进行总承包施工图纸,所含土建,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挖槽,基护)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垫资施工
四.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自挖槽开始直交钥匙完毕,()天,以甲乙双方监理确认现场签订日期为准,总有效工期()天如遇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具体协商
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1,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做到与工程质量相匹配的施工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3,材料要求:
(1),乙方负责工程所有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购买,乙方所购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地方有关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要求国标
(2),乙方未购的材料设备均需通知监理人员进行进场报检和鉴定取样工作,并且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工程上。
(3),乙方负责及时准确的收集和整理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并用于工程竣工验收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份数送交甲方。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工程结算以发包人审核签字后的竣工图纸,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现场签证单及甲方认可的施工文件等原件为计算依据,包工包料:每平方米捌佰叁拾元整。工程变更不得超过壹仟元,不计价,超过壹仟元,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材料及人工费调整按当地xx市信息指导价执行。
2、工程付款方式:
(1)、乙方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交保证金元±0.00返50%。
(2)、垫资三层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七日内付清并返清保证金。
(3)、所承建楼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含已付款)七日内付清。
(4)、交钥匙后经验收合格十五日内付总价款的95%,留5%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期一年)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确认水准点、坐标点,以及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4套(包括一套竣工图纸),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管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4)、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6)、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调整乙方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构成和相关管理要求。
(7)、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8)、甲方负责承担全部招标代理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场地和分配高度,严格服从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中的职权和各项管理要求,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管理中对甲方负责。
(2)、施工时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临水、临电的现场布置工作。
(3)、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4)、负责整理图纸会审的资料。
(5)、乙方现场施工代理人,必须由乙方开具的`法人委托书有,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
(6)、施工现场组成保证施工需要的项目部,同时负责其他相关事宜,建立本工程需要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7)、积极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按照要求提供资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最晚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应妥善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和存储,避免发生损失和丢失。
(8)、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明文施工并做好环境保护和场扬尘治理工作,严防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如有发生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做好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已完工程的未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给乙方造成损失,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费用和损失,按银行利息加倍赔偿违约金。
3、因甲方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如数支付工程款,如逾期一天按拖欠支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停工期间所有的经济损失及按上述约定支付乙方违约金。
4、工程质量达不到建设部颁发的规范合格验收标准,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限期修复,延误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九、工程验收
竣工日期。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日期为实际
十、其它
1、本工程经政府有关部门招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时已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一、争议与解决办法
在履行工程中争议由xx市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电话:
XXXX年XX月XX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合同价款:合同价为每公里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竣工后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二、 技术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施工承包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愿将工程项目交由承包人实施,并接受承包人递交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及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诺的投标书。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及相应款项,并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实施过程完成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总承包主要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使用功能: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
(由若干单项工程组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应附单项工程一览表,作为本合同协议书的附件。)
发包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及标准
技术来源:_________________
技术(专利技术、使用功能)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设计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三、在合同中应明确的主要日期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设计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施工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包括或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竣工试验):_________________
竣工后试验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开工至竣工的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中标通知书的合同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元,外币(大写并须标明币种):_________________(须标明货币单位)。
除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追加、调整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得调整。
五、合同的.组成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商务报价
6、合同通用条款
7、合同专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列出清单)
9、其他相关文件(列出清单)
10、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通知、会议纪要、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
六、需要附在合同协议书之后的备忘录和文件
(列出备忘录及文件目录序号、清单,附: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七、合同协议书生效
合同协议书自发包人、承包人的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具备下列前提条件,并得到满足的日期内,本合同协议书生效并实施(应列出协商一致的各方的前提条件、要求内容和时间。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如果,前提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书应作废或无效。此时,应退还任何有关本工程的担保。
协议书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公章)
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片石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郴江镇槐树下村
二、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承包方式采取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大包干方式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完成的挡土墙成品以不含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的综合单价结算,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包干单价,材料因市场变化及其他因素上涨或下降达到10%,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调整。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如有变更必须经由甲方出示变更条方可施工。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水、电、路三通,且达到乙方施工要求,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安排,并对挡土墙定位进行必要的测量工作。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经理以及现场工程人员的指挥、安排或调度,必须尊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指挥和安排。
4、乙方不负责清理基槽。甲方清理夯实后,乙方方可施工。
五、工程量的确认乙方在甲方基槽开挖平整夯实后的标高和乙方挡土墙完成面标高;新老挡土墙结合部位标高及该结合部位的新挡土墙面宽;新挡土墙在垫层部位底宽,新挡土墙在老挡土墙上起始底宽等数据由双方共同测量记录备案。在每完成一阶段性工程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确定办理签证记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阶段性工程量技术签证文件须附有现场实际测量的数据图形,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和两名现场测量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否则视为不能办理竣工结算的.无效签证。
六、付款方式每完成600立方米砌体工程量,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作为进度款,其余等合同工作内容完成后,办理施工结算,经审结完毕,30天内支付到结算工程量的95%,余下5%,一年保质期满支付。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时必须遵守郴州市及有关部门和当地的政策、法规,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闹事,打架斗殴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环境保护措施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郴州市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对外转运土方和进场材料影响道路清洁的必须进行清洗,如没有清理,导致环保、环卫、城管等有关部门开出的罚单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工作内容结算后付款完毕,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6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xxxx工程分包承建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工程内容:
室内田径馆和室外田径场地铺设7cm沥青砼,室内田径馆面积暂定为5012平方米,室外田径场地面积暂定为8919平方米。
四、承建方式:
根据甲方审定工程造价,乙方对工程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材料、包保修。
五、建设工期:
20天
六、工程造价:
1、底层为重胶沥青砼单价:4cmx12元/cmx平方米=48元/平方米13931平方米x48元/平方米=668688.00元
2、面层为改性沥青砼单价:4cmx14元/cmx平方米=42元/平方米13931平方米x42元/平方米=585102元13931平方米面积为暂估面积。待工程完工后,应按实际铺设沥青砼面积据实结算。实际工程造价为:底层实际面积x单价+面层实际面积x单价
七、付款办法:
乙方机械全部进场后,跑道底层乳化沥青喷洒完毕,甲方付工程造价30%进度款。乙方底层重胶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甲方再付工程造价40%进度款。面层改性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经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技术负责人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再支付至实际工程造价总额的95%,余额5%质保金至本合同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清。由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资料必须按规范及监理收集、归整。整理完善后移交项目部归档。
八、材料供应:
乙方自行采购。
九、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修改厚增减项目必须经过业主同意,方能施工。
十、质量要求:
甲方驻派一名项目经理配合现场质量管理,并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指派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实行工序、部位、单位三级质量检验制。乙方应按有关技术规范精心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均需在仔肩合格的基础上交业主质监代表,对质量不和格的,无条件返工或停工,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一、施工管理:
乙方在开工前须按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向业主及监理投送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监理批准后方能开工,乙方要积极配合搞好施工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搞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证交通畅通,要进行硬质打围,保证文明施工。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由双方商定。
十三、工程保修: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保修壹年。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签章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合同段(K__+~K__+)公路石方爆破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磋商,相关事宜已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段(K__+~K__+)公路石方爆破
三、工程量:______石方爆破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所示石方工程量计算,路基石方爆破工程量为立方米,危岩石方爆破工程量为立方米。
四、工期:______乙方进场之日起__个月内完工。
五、承包方式:______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形式。
六、单价及组成:______
1、路基石方爆破____元/立方米(大写:______每立方米__人民币);危岩石方爆破____元/立方米(大写:______每立方米__人民币)。
2、单价包含内容:______办理爆破手续及所需的费用,石方爆破所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及人员食宿所需的费用。
七、质量标准:______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爆破后的粒径不超过90厘米,边坡的平整度不超过20厘米。
八、抗滑桩约定:______如果抗滑桩桩基石方采取爆破施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施工,单价双方协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爆破材料及人员甲方有权调用。
九、桥梁桩基约定:______如果桥梁桩基石方采取爆破施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施工,单价双方协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爆破材料及人员甲方有权调用。
十、安全约定:______
1、不能发生伤人和死亡事故,如果发生伤人和死亡事故,所有责任都由乙方承担。
2、乙方要控制好炸药用药量,不能发生因地震波造成损失,如果发生因地震波造成损失,乙方负担损失的40%,甲方负担损失的60%。
十一、工程款支付:______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进度工程量价款的80%,余下的工程款在道路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全额支付。
十二、甲、乙双方义务及责任:______
(一)甲方的'义务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图纸及施工现场。
2、甲方负责对整个施工现场总体安排协调。
3、甲方负责资料、计量等管理。
4、配合乙方对外界关系的协调、解决。
5、甲方负责每月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报量时间为每月25日计量,甲方第二个月5日之前支付上月工程款的80%)。
(二)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总体指挥安排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指挥进行施工,如不服甲方安排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政策性停工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程施工的工期顺延。
3、乙方自行负责食宿及费用。
4、该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乙方分包和转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不设履约保证金。
十四、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出现违约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五、其它:______
1、未尽事宜,以协商及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年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在本村组原庄基上修建房屋,乙方长期从事农村房屋修建,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知名度,甲方现将修房承揽给乙方施工,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一、房屋结构及承揽范围:
甲方拟建砖混结构一层平房,甲方已完成打地基及底圈梁,现将房屋地上的修建承揽给乙方施工,承揽范围包括砌墙修建主体、打上圈梁、上屋面、房屋内粉刷、贴瓷(门前墙面外贴瓷、客厅墙面内贴瓷、厨房及卫生间内贴卫生瓷)、地面水泥压光、房屋东侧水泥外粉墙;
二、房屋计价面积及工价支付方式:
1、面积计算方式:房屋修建完后双方先丈量所建房屋长度与宽度,是从一侧房屋滴檐水起到另一侧房屋滴檐水止,相乘得到的面积减去院内亮天面积后为房屋计价面积。房屋计价面积为 平方米;
2、价格:双方约定单工价为 元/平方米(大写 元/平方米),总工价(房屋计价面积乘以单工价)为 元;
3、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元)作为定金,在主体修建打上圈梁上屋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元),在粉刷完毕甲方验收质量合格后,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元),下剩款项在20xx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其中砌墙修建主体、打梁上屋面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房屋内粉刷、贴瓷、地面水泥压光、房屋东侧水泥粉外墙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并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其提供建房所需的水泥、沙子、钢筋等建筑材料;
2、甲方应当提供乙方使用的水、电,并保证水电能正常使用;
3、乙方根据甲方修建房屋设计意图保证按期完成工程,且房屋质量符合行业要求及一般要求,所需的专业设备如搅拌机、架板及架管等由乙方提供;
4、乙方施工中自行指挥所雇人员各负其责,组织施工并进行监督,对房屋质量负责,乙方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实抓好安全生产,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不参与乙方组织的施工,但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修建房屋存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及时与乙方沟通,有权让乙方进行及时纠正。甲方验收乙方所建房屋质量合格后双方签字,乙方完成交付义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工价,如果违约,每逾期一日,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当按约定期限内保质完成施工,如果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按 向甲方方支付违约金;
3、如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让乙方及时重作或者修理,如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未到,甲方有权让他人进行修理或者重作,所需的拆除及修理、重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变更承揽内容由双方及中间人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由甲乙各执一份,中间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工承包合同 篇9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施工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武阳 丽园小区景观 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始正式施工开始算起。
2、 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三、 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际发生结算。
四、 承建方式
1、乙方对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对乙方所进场材料进行确认核准制。乙方对其提供所承
建工程的饰面样板材料,必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进行施工。
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内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 工程付款办法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时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a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
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___________%。四角亭b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四角亭c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廊架c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防腐木地板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
2、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单项工程总费用(工程总价)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后三个月内,付工程总费用(总价,包括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___________%。
4、扣留工程总费用(含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费用)10%为质保金,工程全部完工并已验收合格为时间节点计算,一年后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项含税金(即税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税率为3.41%)。
六、 工程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古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 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采用视频资料)。
七、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
八、 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5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九、 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保期,质保期为十二个月。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调整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4、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 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名:___________(甲方) 签名:___________(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利川市谋道镇光明小区
2、工程地点:利川市谋道镇光明村
3、工程内容:总工程量约为m3。按施工设计图纸为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工程总造价约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安砌毛条石及浇筑底层毛石混凝土、模板在内。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质量要求
安砌毛条石,天地坐打平,竖缝错开(禁止通缝),砂浆饱满(不准有干缝),安砌一平后经验收再施工下一道工序。砂浆试块每100m3由甲方随机取样,并送质检站检测。
工程质量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为准。如有不合格返工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单价
工程单价按实际修建毛条石工程量计算(包括人工、水泥、沙等一切原材料)属包干价380.00元/立方米(大写:叁佰捌拾元整)。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先乙方垫资30一35万元修建。以完成600m3后按80%支付工程款。余下20%竣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另外进场保证金5万元,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一次退还保证金。
第七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为督促和保证甲方全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乙方将委派一名持证上岗证施工员。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如不到现场每一天扣一百元(从工程款扣除)。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各工序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验收。
第八条、毛条石及一切材料由乙方提供。
第九条、安全责任与安全施工
此工程内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应为委派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而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增减及附属工程按《湖北省08定额计价》三级三类工程下浮8%计算。
甲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施工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参加_________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努力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工期,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二、双方责任
甲方:
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
2.桩位的放验线,施工材料的到位。
3.派驻工地代表,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协调与第三方的'关系。
4.协助乙方解决进退场时的运输及吊装。
5.协助解决施工人员住宿及完工后的机械堆放。
6.负责清除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7.负责办理暂住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
1.根据施工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驻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若乙方质量达到要求,而其它机组没有达到质量要求,甲方不得扣工程款。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事故,乙方自负并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
四、综合单价_________。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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