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承包合同>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

时间:2024-05-27 09:16:1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山林承包合同(大全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山林承包合同(大全15篇)

山林承包合同1

  甲方:黄陂区横店街 村村委会,负责人: 村长。

  乙方: (身份证号: ),系黄陂区横店街 村塘角湾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黄陂区横店街 村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黄陂区横店街 村村委会(盖章) 乙方: (签章)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2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 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

  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

  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5

  发包方:**村**组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路 ;西至: 水库

  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流转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将承包的土地流转承包给乙方发展种植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土地面积 亩,地点 。

  二、承包期为十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月1日止。

  三、承包金额:前三年每年每亩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付给农户,考虑到物价增长的因素,第四年起每个三年递增一次在每亩的基础上增加贰佰元付给农户。

  四、承包金缴纳方式:每年10月15日前由乙方按年底承包金额一次性付清下年地租给甲方。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居民小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承包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若乙方不承包,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改变土地原状,将所有承包面积高低推平,甲方不得阻碍。承包期满后,20 年10月15日土地恢复费加承包金一次付清,土地恢复费每亩壹佰元付给村名小组做押金,由村名小组组织人员恢复田埂。

  八、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经任何借口或任何理由提出增加承包金。

  九、甲方在承包期内,若遇国家、集体需要征用,占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偿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属乙方所有,合同自然终止。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损失(包括自然灾害、认为等),若国家给予的一切经济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按印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二、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主要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村小组的法定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乙方租用所建的临时居住房和临时道路由乙方自行选址建盖。

  十四、甲方村小组必须保证承包期内路况良好,不影响乙方通行,道路失修无法通行由甲方负责修补。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下哨居民小组保留二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下哨村居民小组

  居民小组分支书记签字:

  组长签字: 副组长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7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山林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

  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场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附:1、土地承包范围地形确定面积图。

  2、同意发包土地山林户主代表全家签认统计名单表。

山林承包合同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X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X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发包方:单位名称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琢××××××××××××,山林承包合同样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合同范本《山林承包合同样本》。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

  面积:

  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 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 2、 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 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 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 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

  20xx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1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至查细久楼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从20xx年三月七日至20xx年三月七日止,共计七十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

  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2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年共计金额为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_,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二00_年__月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发 包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原则:

  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体土地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性质:

  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是集体所有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第三条:依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承包当事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鼓励经营方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坚持稳定和完善集体土地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第四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发包方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新增土地范围以内,面积为30亩,其中林带2.5亩,实际播种及交费用的面积为27.5亩。该土地的位置与四周界限见本合同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承包土地期限:

  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为50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计算,合同期满后自然解除。

  第六条:承包土地费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经营年限阶段,执行不同承包费标准。并以现金形式交纳。承包费标准共分五个阶段,即: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免交土地承包费,但每年每亩土地上交管理费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费共计275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1375元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1375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计上交27500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4、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费共计4125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41250元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5、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9625元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96250元人民币(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第七条:土地承包费的交纳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年于当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承包当年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于当年11月20日前结算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必须在当年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乙方在交纳土地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款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费。

  第八条:承包土地种植类型: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用于种植果园,主要种植优质的核桃、苹果、红枣等品种。不是改变合同约定的种植用途。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数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证金和土地承包费。

  4、甲方负责乙方用水,用电等其他方面与当地农民同等对待,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解决宅基地。

  5、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国家相关规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种植技术指导。

  7、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对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8、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国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合同约定种植范围内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臵产品。

  2、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承包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优先录用权。

  4、乙方必须承担公益性建设的义务工,义务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带的放水、补植,清渠等公益性劳动。具体按土地承包面积每10亩一个义务工,如若不参加或完不成按每个义务工40元纳入上缴任务。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有要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土地承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不得转为非农业用地,不提擅自买卖、出租、荒芜所承包的土地;不准转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须经甲方同意,上报国土、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务人员,应承包管理责任,必须服从当地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管理费用,对雇佣人员进行保险,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用于生产的各项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10、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工作完成时间,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新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了乙方的权益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费三个月的,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6、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应上交总承包费的50%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无偿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关物。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兴修建筑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复垦。乙方如毁坏承包地内的树木、水利设施等,要照价赔偿。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连连荒芜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交纳土地承包费1—4倍的罚金,并不退还押金。

  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转为非农业用地,买卖、出租、荒芜、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同时,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可以申请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仍然解决不了的,30日内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30日内未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乙方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减产或绝产,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后,甲方可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或参照当地政府对农民的减免规定,对当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适当减免。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

  2、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政策需要重新调整或统一规划土地,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标准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合同到期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须达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种植经济林的土地内(如苹果园、梨子园、红枣园等)果树必须符合相应承包年限种植的年轮,否则将参照国家相关产业种植要求标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围上的附着物果树、林带、水渠、水利设施、临时住房由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定备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温宿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一份,镇土地管理所备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4

  甲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互换给乙方,互换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乙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互换给甲方,互换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互换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互换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土地流转经营权互换后,甲乙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2. 土地流转经营权互换后,甲乙双方须重新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及时向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3.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地块享有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四、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互换地块存在 (面积、地力、作物、地上附着物等)差异的,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补偿。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土地流转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土地亩(分)、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果树和相关的农业产品开发。

  二、合同期限从x年 x月 x日起到,x年xx月xx日止。为期x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x元、一年一结,一次性结清。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乙方在承包期内聘请的务工人员优先考虑乙方,费用按当地实际价格结算。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土地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甲方保证该土地(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五、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大全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山林承包合同】相关文章:

山林承包合同02-26

山林承包合同02-19

(合集)山林承包合同11-10

【优选】山林承包合同08-04

[合集]山林承包合同08-04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04-28

山林承包合同[精华]01-09

山林承包合同模板01-15

山林承包合同推荐03-29

山林流转承包合同03-23

文章代写服务

资深写手 · 帮您写文章

品质保证、原创高效、量身定制满足您的需求

点击体验

山林承包合同(大全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山林承包合同(大全15篇)

山林承包合同1

  甲方:黄陂区横店街 村村委会,负责人: 村长。

  乙方: (身份证号: ),系黄陂区横店街 村塘角湾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黄陂区横店街 村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黄陂区横店街 村村委会(盖章) 乙方: (签章)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2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 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

  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

  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5

  发包方:**村**组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路 ;西至: 水库

  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流转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将承包的土地流转承包给乙方发展种植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土地面积 亩,地点 。

  二、承包期为十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月1日止。

  三、承包金额:前三年每年每亩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付给农户,考虑到物价增长的因素,第四年起每个三年递增一次在每亩的基础上增加贰佰元付给农户。

  四、承包金缴纳方式:每年10月15日前由乙方按年底承包金额一次性付清下年地租给甲方。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居民小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承包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若乙方不承包,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改变土地原状,将所有承包面积高低推平,甲方不得阻碍。承包期满后,20 年10月15日土地恢复费加承包金一次付清,土地恢复费每亩壹佰元付给村名小组做押金,由村名小组组织人员恢复田埂。

  八、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经任何借口或任何理由提出增加承包金。

  九、甲方在承包期内,若遇国家、集体需要征用,占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偿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属乙方所有,合同自然终止。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损失(包括自然灾害、认为等),若国家给予的一切经济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按印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二、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主要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村小组的法定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乙方租用所建的临时居住房和临时道路由乙方自行选址建盖。

  十四、甲方村小组必须保证承包期内路况良好,不影响乙方通行,道路失修无法通行由甲方负责修补。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下哨居民小组保留二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下哨村居民小组

  居民小组分支书记签字:

  组长签字: 副组长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7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山林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

  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场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附:1、土地承包范围地形确定面积图。

  2、同意发包土地山林户主代表全家签认统计名单表。

山林承包合同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X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X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发包方:单位名称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琢××××××××××××,山林承包合同样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合同范本《山林承包合同样本》。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

  面积:

  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 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 2、 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 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 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 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

  20xx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1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至查细久楼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从20xx年三月七日至20xx年三月七日止,共计七十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

  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2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年共计金额为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_,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二00_年__月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发 包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原则:

  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体土地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性质:

  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是集体所有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第三条:依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承包当事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鼓励经营方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坚持稳定和完善集体土地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第四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发包方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新增土地范围以内,面积为30亩,其中林带2.5亩,实际播种及交费用的面积为27.5亩。该土地的位置与四周界限见本合同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承包土地期限:

  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为50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计算,合同期满后自然解除。

  第六条:承包土地费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经营年限阶段,执行不同承包费标准。并以现金形式交纳。承包费标准共分五个阶段,即: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免交土地承包费,但每年每亩土地上交管理费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费共计275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1375元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1375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计上交27500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4、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费共计4125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41250元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5、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9625元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96250元人民币(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第七条:土地承包费的交纳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年于当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承包当年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于当年11月20日前结算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必须在当年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乙方在交纳土地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款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费。

  第八条:承包土地种植类型: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用于种植果园,主要种植优质的核桃、苹果、红枣等品种。不是改变合同约定的种植用途。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数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证金和土地承包费。

  4、甲方负责乙方用水,用电等其他方面与当地农民同等对待,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解决宅基地。

  5、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国家相关规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种植技术指导。

  7、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对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8、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国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合同约定种植范围内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臵产品。

  2、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承包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优先录用权。

  4、乙方必须承担公益性建设的义务工,义务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带的放水、补植,清渠等公益性劳动。具体按土地承包面积每10亩一个义务工,如若不参加或完不成按每个义务工40元纳入上缴任务。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有要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土地承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不得转为非农业用地,不提擅自买卖、出租、荒芜所承包的土地;不准转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须经甲方同意,上报国土、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务人员,应承包管理责任,必须服从当地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管理费用,对雇佣人员进行保险,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用于生产的各项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10、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工作完成时间,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新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了乙方的权益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费三个月的,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6、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应上交总承包费的50%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无偿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关物。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兴修建筑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复垦。乙方如毁坏承包地内的树木、水利设施等,要照价赔偿。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连连荒芜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交纳土地承包费1—4倍的罚金,并不退还押金。

  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转为非农业用地,买卖、出租、荒芜、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同时,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可以申请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仍然解决不了的,30日内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30日内未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乙方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减产或绝产,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后,甲方可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或参照当地政府对农民的减免规定,对当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适当减免。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

  2、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政策需要重新调整或统一规划土地,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标准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合同到期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须达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种植经济林的土地内(如苹果园、梨子园、红枣园等)果树必须符合相应承包年限种植的年轮,否则将参照国家相关产业种植要求标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围上的附着物果树、林带、水渠、水利设施、临时住房由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定备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温宿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一份,镇土地管理所备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4

  甲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互换给乙方,互换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乙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互换给甲方,互换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互换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互换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土地流转经营权互换后,甲乙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2. 土地流转经营权互换后,甲乙双方须重新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及时向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3.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地块享有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四、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互换地块存在 (面积、地力、作物、地上附着物等)差异的,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补偿。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土地流转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土地亩(分)、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果树和相关的农业产品开发。

  二、合同期限从x年 x月 x日起到,x年xx月xx日止。为期x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x元、一年一结,一次性结清。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乙方在承包期内聘请的务工人员优先考虑乙方,费用按当地实际价格结算。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土地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甲方保证该土地(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五、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