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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合同

时间:2023-08-03 09:51:3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荒山承包合同15篇(经典)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承包合同15篇(经典)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承包在__村,__村(小地名__)的荒山转包给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离本村较远不便于管理转包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__,住所__;乙方当事人的姓名__,住所__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四至界线:东__西__南__北__面积约__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种植的各种作物。

  四、承包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竹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纯利润)乙方占__%,甲方占__%。

  六、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村__份,镇政府__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县程湾乡和湾村罗湾组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xx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xx月xx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20xx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3

  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二 标段

  工程地点: 蚰蜒山、罗袁寺山 工程内容: 山体绿化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山体绿化工程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人民元币) (小写)¥: 元预付款: 元;进度款: 元;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职称: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 本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荒山承包合同4

  发包方:xx县镇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1、该幅集体荒山为界二组责任土xxx为界,西面xxx为界,北面xxx为界。

  2、承包年限为x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xx万x仟元整(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6、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7、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9、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10、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荒山承包合同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村,镇水磨村,( )村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云(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山

  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 )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 )亩( )亩/元

  3.耕地: ( )亩( )亩/元 三.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

  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积:共 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 元。从 年 月 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鉴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20_年08月10日至20_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____市____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39;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____市____区上王乡子谏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

  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

  为了使荒山早日绿化,增加集体和个人经济收入,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将小二道沟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为40年,即从20_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至20_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二、荒山四至边界

  四至边界为:东至坟地边;南至梁分水;西至鹰窝根;北至北梁分水,此四至属于乙方承包范围。

  三、承包费数额及付款方式

  承包期40年乙方共向甲方交承包费2592元,每年为64.80元,交款方式为分节段上打租,每5年交一次承包费(即324元)交款时间为每一节段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否则每晚交一天加付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但最迟不得超过60天,超过60天甲方不补偿乙方承包期间的投入,解除合同。

  四、绿化规定

  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全部达到绿化(栽植什么树由乙方因地制宜决定),否则每少绿化一亩甲方按每年每亩收取延误 费拾元。

  五、在承包期内一切投入开支全部(含伤亡事故费和各种税金)由乙方承担。

  六、在承包期内允许在本村范围内扩股,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他人。

  七、在合同期内如桃林口水库扩建终止合同,对山场附着物补偿全部归乙方 。

  八、合同期内,因权属和四至边界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因解决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赔偿责任。

  九、合同期内,乙方子女有继承承包权。

  十、合同期满再行承包或拍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一、合同期满时,承包范围内的树木,按当时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在承包期内不得单方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否则向对方付违约金壹仟元,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1、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一份,公证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0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xx年4月1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 方: (盖章)

  代 表: (签字)

  乙 方: (签字)

  签订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

  三、承包费为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总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四邻商议,同意四至界限无纠纷。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可以种树、开荒、开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 。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全额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5月 日 20xx年 5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情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小新街乡林业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监督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经甲乙双方20_年2月18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线:东至东山梁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转让权、所有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设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挠。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地径达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m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行绿化造林(树种不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须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内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监证方: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屯第9、第10生产队的挖甲岭、长水湾、马钉木山、雷勾岭及屋地碑等五个山地(四至界限:东起上垌屯分界线;南起牛屎湾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沟;北至北角路。)合计约48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25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75元,每年共计36000元(面积480亩),25年共计900000元(大写:玖拾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日,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月10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5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二、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协议

  甲方9队队长:组长:

  村民代表:

  甲方10队队长:组长: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下湾镇旺江村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

  三、第一期为20_年、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_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20_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_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月_日

  甲方:__村委

  村委主任:__

  乙方:__,男,现年_岁,住___,身份证号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商定租赁承包位于__地的荒山_亩,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产生纠纷,现制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

  二、.......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存档。

  甲方:(盖章)

  村委主任:(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__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20_年__月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官峰村委: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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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合同15篇(经典)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承包合同15篇(经典)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承包在__村,__村(小地名__)的荒山转包给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离本村较远不便于管理转包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__,住所__;乙方当事人的姓名__,住所__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四至界线:东__西__南__北__面积约__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种植的各种作物。

  四、承包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竹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纯利润)乙方占__%,甲方占__%。

  六、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村__份,镇政府__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县程湾乡和湾村罗湾组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xx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xx月xx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20xx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3

  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二 标段

  工程地点: 蚰蜒山、罗袁寺山 工程内容: 山体绿化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山体绿化工程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人民元币) (小写)¥: 元预付款: 元;进度款: 元;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职称: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 本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荒山承包合同4

  发包方:xx县镇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1、该幅集体荒山为界二组责任土xxx为界,西面xxx为界,北面xxx为界。

  2、承包年限为x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xx万x仟元整(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6、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7、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9、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10、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荒山承包合同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村,镇水磨村,( )村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云(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山

  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 )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 )亩( )亩/元

  3.耕地: ( )亩( )亩/元 三.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

  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积:共 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 元。从 年 月 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鉴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20_年08月10日至20_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____市____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39;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____市____区上王乡子谏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

  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

  为了使荒山早日绿化,增加集体和个人经济收入,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将小二道沟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为40年,即从20_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至20_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二、荒山四至边界

  四至边界为:东至坟地边;南至梁分水;西至鹰窝根;北至北梁分水,此四至属于乙方承包范围。

  三、承包费数额及付款方式

  承包期40年乙方共向甲方交承包费2592元,每年为64.80元,交款方式为分节段上打租,每5年交一次承包费(即324元)交款时间为每一节段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否则每晚交一天加付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但最迟不得超过60天,超过60天甲方不补偿乙方承包期间的投入,解除合同。

  四、绿化规定

  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全部达到绿化(栽植什么树由乙方因地制宜决定),否则每少绿化一亩甲方按每年每亩收取延误 费拾元。

  五、在承包期内一切投入开支全部(含伤亡事故费和各种税金)由乙方承担。

  六、在承包期内允许在本村范围内扩股,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他人。

  七、在合同期内如桃林口水库扩建终止合同,对山场附着物补偿全部归乙方 。

  八、合同期内,因权属和四至边界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因解决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赔偿责任。

  九、合同期内,乙方子女有继承承包权。

  十、合同期满再行承包或拍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一、合同期满时,承包范围内的树木,按当时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在承包期内不得单方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否则向对方付违约金壹仟元,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1、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一份,公证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0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xx年4月1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 方: (盖章)

  代 表: (签字)

  乙 方: (签字)

  签订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

  三、承包费为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总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四邻商议,同意四至界限无纠纷。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可以种树、开荒、开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 。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全额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5月 日 20xx年 5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情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小新街乡林业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监督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经甲乙双方20_年2月18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线:东至东山梁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转让权、所有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设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挠。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地径达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m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行绿化造林(树种不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须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内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监证方: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屯第9、第10生产队的挖甲岭、长水湾、马钉木山、雷勾岭及屋地碑等五个山地(四至界限:东起上垌屯分界线;南起牛屎湾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沟;北至北角路。)合计约48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25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75元,每年共计36000元(面积480亩),25年共计900000元(大写:玖拾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日,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月10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5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二、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协议

  甲方9队队长:组长:

  村民代表:

  甲方10队队长:组长: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下湾镇旺江村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

  三、第一期为20_年、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_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20_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_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月_日

  甲方:__村委

  村委主任:__

  乙方:__,男,现年_岁,住___,身份证号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商定租赁承包位于__地的荒山_亩,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产生纠纷,现制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

  二、.......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存档。

  甲方:(盖章)

  村委主任:(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__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20_年__月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官峰村委: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