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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3-06-16 16:13:10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承包合同汇编14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土地承包合同汇编14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和用途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村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种植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每年____月____日交清土地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破坏土地。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随意荒废和破坏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期到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包的土地,清理干净地上一切种植物。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具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近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别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直接关系到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原因发生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风险和机遇共存,当事人既要承担风险责任,同时也享有机遇所带来的利益,变更合同反而显失公平,因此农业税减免不能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笔者同意后者的意见,其理由如下:

  一、我国现行法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制度或原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提出来的,已为一些国家和法律所确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见,主张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根据公平原则,应当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反对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什么是情势变更,各国的理解不尽一致,界限不好确定,规定会产生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应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约定由流转后享有土地经营权的人向国家缴纳农业税,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减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提高幅度较大,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获得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土地流转没有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实惠,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视为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驳回请求。

  二、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了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允许合同变更。

  由于我国当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国民经济不发达,减免农业税会造成国库空虚,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进行微调,不可能大幅度减收或免收;价格也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引发价格的波动,对合同当事人的收益状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平衡合同当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变更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民的收入状况相适应的。 国家税收的调整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也是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符合情势变更的特征。这一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对于当时农村承包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较大作用,也是我国关于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一次偿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司法解释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承包金,对单方变更承包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该《规定》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并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可见随着《意见》的废止,情势变更的规定也同时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适应,也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该规定仅限制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另一种是承包方不仅不收流转价款,反而向对方支付费用。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变更,是因为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是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

  排除了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的情况,承包方将土地有偿流转,依法不应变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从适用的原则来看,确定了适用公平原则。从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并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最高院虽然曾做过有益的偿试,但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一致性,也已被废止,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不应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三、从情势变更的适用程序来看,情势变更仅适用当事人协商变更。

  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并非自动地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须经一定的程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运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因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实际上是订立一个新合同来变更或终止原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予以承诺,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当事人不予承诺,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是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变更权和解除权是形成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变更权或解除权的产生,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规定。合同约定附变更条件的,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具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这种法定事由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我国现行法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享有因“情势”而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因对方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拒绝承诺,由此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由于不享有变更或解除权,其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是为了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获得利益。而转让土地经营权者早已离开农村,他们在城镇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如果允许合同变更,真正获得实惠的不是因受让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而是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从而改变了我国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方向,使资金流失,与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相信大家都知道,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不同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可以承担本这种的土地进行耕作、开辟的。由此双方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呢?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处理,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还有与发展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用的水井,进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电路、方便承包人开发居住的房屋等均属不能移运的附着物,应作价补偿。如果一方有损失,则应根据引起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不能利用无效合同获得被返还土地的同时,而无偿获得所有权属于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

  此类纠纷的提起首先要审查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条已明确规定此类诉讼的主体资格,提起诉讼的原告属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被告为发包方,承包人作为第三人。对于如何从证据的角度确认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如果召开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大会或以户为代表参加大会,制作会议纪要,那么,全体村民是否同意均签名摁手印所统计出来的人数是最直接的、无可争议的证据。

  而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把形式要件作为一个固定的模式来照搬硬套,还是要根据案件本身全面系统地进行审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居住分散地处偏僻或外出人员较多的地区,家庭只有老人和孩子,而老人也无参政意识不愿参加会议,集中起来开会确有不便也不容易,村组干部通过广播、集市或公告形式将承包的标的`、条件公布于众,在招标期间集体成员对标的和发包条件未提出异议,就应视为一种认可。由此而形成的承包合同就应认定符合民主议定原则,确认合同有效。此种认识亦符合《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或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作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就是有效效力的。而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则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帮助你解答疑惑。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委托人承包经营的田 亩、土 亩,共计 亩,田(土)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户出租面积明细见附表)。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以 每亩每年田 斤、土 斤的中等稻谷折现将租金( 参照当地当年9月份的市场中等价格折算)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将租金造册支付给农户。土地面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四、租金支付时间

  第一次租金于 年 月 日,支付 年租金。

  从 年起,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次年全部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乙方进场做生产前期准备工作。

  六、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 在受让地块上具有 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 乙方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租金)。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应 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 不得使其荒芜, 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征用土地需要,土地征用后,合同面积相应减去被征用的土地面积数。征地部份属于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生产损失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11、凡是本村农户享受国家农业种粮直补政策补助的,出租地农户同样享受国家农业种粮直补政策补助。(乙方因某种因素获得国家补贴,而减少甲方国家补贴,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减少补贴部份)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余下年份租金总额的20% 支付违约金。 。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或申请管辖区内的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合同期满后,乙方不继续流转该土地时,乙方必须将该流转土地完整,除掉杂物,田面平整,确保能耕作后交甲方。

  4.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响应国家政策退耕还林,发展林业生产,创造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土地承包给乙方进行改造,为了相互督促,特订如下条约:

  一、承包时间从二零xx十月起至二零xx年止。

  二、乙方每年底必须按时间向甲方交纳每亩十元的土地租金,面积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三、甲方出租面积约为 亩。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甲方如若 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必须负责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五、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必须提供水电路等方便,全力配合乙方优质开发土地资源。

  六、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相互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

  为发展工付养殖业,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

  甲方现将平方米合亩发包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位于村南面。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东长米,西长米,南长米,北长米。

  第二条 承包期限:

  第三条 土地承包金额及交纳方式:

  1、土地承包金以每亩每年150元交纳,从承包后的第六年开始按150元每年递增10%的承包金交纳。

  2、承包金应先交款后使用,每年交纳一次,乙方应在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接时收取承包金。

  2、甲方有权召集承包人参加正常的会议及有关活动。

  3、甲方有义务解决所承包土地周边与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规定的承包金。

  2、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3、有权抵制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经济摊派。

  4、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继续再承包的权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的规定 ,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偿付总承包金额十倍以上违约金。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系双方自愿达成,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XX村X组XXX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X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XXX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XX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四、承包土地XXXXX,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决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XXX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一)、甲方 、乙方 ,以下称甲、乙双方。

  二)、甲方将位于 村 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三)、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转让承包费为1200元/亩,共计_____亩_____元。

  五)、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承包转让金,不得拖欠。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次年的承包费,不得拖欠,否则应负经济责任。

  六)、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和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如单方违约应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如遇政府开发、征地,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分配双方所应得的补偿。

  七)、在承包合同到期时乙方应保持流转前土地现状交付给甲方。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包。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存档备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单位: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9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明确土地发包方(简称:甲方)和承包方(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数量和期限

  1、甲方将村集体土地西大滩南井约120亩,上北井约160亩,猪场井约200亩左右,植林井约100亩、农林场约230亩、园子约30亩,鸡场约200亩,群井机井1眼,耕地约180亩,总计1220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5年,从20xx年10月3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土地承包费20xx年基数为11.5万元(其中:2.5万元由龚家堡林场承包人缴纳村委会, 9万元由乙方缴纳村委会。龚家堡林场的上交部分每年按西沟村、新沟村、东沟村三村签订的龚家堡林场承包合同办理,以后每年总承包费除去龚家堡林场上交村上的承包费,剩余部分由乙方上交村委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提取承包费。

  3、管好用好集体资产,监督乙方对土地搞掠夺式经营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4、有权统一规划和组织兴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权划分作物轮作区和科技示范区。

  5、有权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卖、出租、抵押或转为非农用的承包地。

  6、有权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地及弃耕、荒芜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保护土地资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对承包期内的树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树的安排进行,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归回集体,不得索要植树费用,承包期内机井及设备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更新机井、水泵,必须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更新费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3年折旧;新打机井井费每年按5%折旧,在承包期满后,若不再续包,除去折旧,剩余部分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更新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管护好承包地内的树木、机电设备等义务,如发生失盗、损坏者,均由乙方赔偿。机电设备人为毁坏,由乙方赔偿。

  5、乙方每年必须于10月31日前,缴清下年的承包费。

  四、其它事项

  1、土地承包经营权力的流转,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等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合同押金1万元于20xx年11月18日,由乙方缴纳甲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在11.5万元的基础上,以20xx年粮食每市斤0.80元为基数,按粮价每市斤涨1分,承包费涨1000元,降1分承包费降1000元的方法折算。

  3、林场驻户耕种的36亩土地,每亩承包费50元。

  4、承包期满后,优先考虑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按《农业承包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不按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没收押金,另行发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财产清单一份。

  甲方:西沟村委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住址:西沟村九社

  签订合同日期:20xx年11月18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20xx年11月18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的_______共计_____亩,发包给乙方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

  四、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阳历)日止,共_________年。

  五、承包费用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 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阳历)以前。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房屋_____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_.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_________(水、电、热等)不低于_________.

  5.甲方应及时提供_________机器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7.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其中,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 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_________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严禁使用_________等危险办法。

  5.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6.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7.承包期届满,承包地区剩余的_______(鱼苗、果树、苗圃、林木等),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8.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9.乙方抓住破坏经营者,按每人每次罚款_____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10.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_________,不提供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造成的损害,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_______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___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_________另包。

  6.乙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人畜死亡,由乙方负责。

  7.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九、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承包的农副业产品出现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另有损失责任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造成损失对责任人作价罚款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

  2

  .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水灾等,对于所造成的损失,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十、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二、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三、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村种值业的发展,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四至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待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所承包的土地归还甲方并复垦。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协助乙方进行地边地界的临时问题的处理和土地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购置财产的所有权。大棚赔钱归乙方所有。如丧葬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流转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转方:湖北天造园艺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流转土地用途

  1、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2、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按照国土资发[20xx]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村组,总面积为:__________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三、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20xx]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20年月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七、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八、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其它约定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村委会: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____区停车场的管理,保证车辆安全、有序停放,甲方决定将____区停车场收费管理权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价:

  二、承包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必须将承包费交到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四、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甲方自用的汽车以及甲方认可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的,乙方应提供保管。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停车场经营收费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税费)。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负责对所聘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树立____区良好形象。

  3.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4.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2.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承包期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适当减收乙方交纳的承包费并退还保证金。(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九、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起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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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汇编14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和用途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村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种植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每年____月____日交清土地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破坏土地。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随意荒废和破坏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期到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包的土地,清理干净地上一切种植物。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具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近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别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直接关系到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原因发生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风险和机遇共存,当事人既要承担风险责任,同时也享有机遇所带来的利益,变更合同反而显失公平,因此农业税减免不能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笔者同意后者的意见,其理由如下:

  一、我国现行法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制度或原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提出来的,已为一些国家和法律所确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见,主张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根据公平原则,应当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反对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什么是情势变更,各国的理解不尽一致,界限不好确定,规定会产生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应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约定由流转后享有土地经营权的人向国家缴纳农业税,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减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提高幅度较大,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获得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土地流转没有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实惠,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视为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驳回请求。

  二、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了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允许合同变更。

  由于我国当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国民经济不发达,减免农业税会造成国库空虚,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进行微调,不可能大幅度减收或免收;价格也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引发价格的波动,对合同当事人的收益状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平衡合同当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变更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民的收入状况相适应的。 国家税收的调整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也是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符合情势变更的特征。这一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对于当时农村承包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较大作用,也是我国关于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一次偿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司法解释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承包金,对单方变更承包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该《规定》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并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可见随着《意见》的废止,情势变更的规定也同时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适应,也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该规定仅限制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另一种是承包方不仅不收流转价款,反而向对方支付费用。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变更,是因为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是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

  排除了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的情况,承包方将土地有偿流转,依法不应变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从适用的原则来看,确定了适用公平原则。从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并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最高院虽然曾做过有益的偿试,但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一致性,也已被废止,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不应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三、从情势变更的适用程序来看,情势变更仅适用当事人协商变更。

  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并非自动地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须经一定的程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运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因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实际上是订立一个新合同来变更或终止原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予以承诺,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当事人不予承诺,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是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变更权和解除权是形成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变更权或解除权的产生,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规定。合同约定附变更条件的,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具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这种法定事由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我国现行法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享有因“情势”而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因对方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拒绝承诺,由此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由于不享有变更或解除权,其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是为了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获得利益。而转让土地经营权者早已离开农村,他们在城镇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如果允许合同变更,真正获得实惠的不是因受让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而是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从而改变了我国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方向,使资金流失,与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相信大家都知道,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不同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可以承担本这种的土地进行耕作、开辟的。由此双方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呢?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处理,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还有与发展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用的水井,进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电路、方便承包人开发居住的房屋等均属不能移运的附着物,应作价补偿。如果一方有损失,则应根据引起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不能利用无效合同获得被返还土地的同时,而无偿获得所有权属于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

  此类纠纷的提起首先要审查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条已明确规定此类诉讼的主体资格,提起诉讼的原告属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被告为发包方,承包人作为第三人。对于如何从证据的角度确认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如果召开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大会或以户为代表参加大会,制作会议纪要,那么,全体村民是否同意均签名摁手印所统计出来的人数是最直接的、无可争议的证据。

  而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把形式要件作为一个固定的模式来照搬硬套,还是要根据案件本身全面系统地进行审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居住分散地处偏僻或外出人员较多的地区,家庭只有老人和孩子,而老人也无参政意识不愿参加会议,集中起来开会确有不便也不容易,村组干部通过广播、集市或公告形式将承包的标的`、条件公布于众,在招标期间集体成员对标的和发包条件未提出异议,就应视为一种认可。由此而形成的承包合同就应认定符合民主议定原则,确认合同有效。此种认识亦符合《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或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作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就是有效效力的。而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则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帮助你解答疑惑。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委托人承包经营的田 亩、土 亩,共计 亩,田(土)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户出租面积明细见附表)。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以 每亩每年田 斤、土 斤的中等稻谷折现将租金( 参照当地当年9月份的市场中等价格折算)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将租金造册支付给农户。土地面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四、租金支付时间

  第一次租金于 年 月 日,支付 年租金。

  从 年起,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次年全部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乙方进场做生产前期准备工作。

  六、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 在受让地块上具有 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 乙方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租金)。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应 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 不得使其荒芜, 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征用土地需要,土地征用后,合同面积相应减去被征用的土地面积数。征地部份属于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生产损失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11、凡是本村农户享受国家农业种粮直补政策补助的,出租地农户同样享受国家农业种粮直补政策补助。(乙方因某种因素获得国家补贴,而减少甲方国家补贴,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减少补贴部份)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余下年份租金总额的20% 支付违约金。 。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或申请管辖区内的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合同期满后,乙方不继续流转该土地时,乙方必须将该流转土地完整,除掉杂物,田面平整,确保能耕作后交甲方。

  4.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响应国家政策退耕还林,发展林业生产,创造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土地承包给乙方进行改造,为了相互督促,特订如下条约:

  一、承包时间从二零xx十月起至二零xx年止。

  二、乙方每年底必须按时间向甲方交纳每亩十元的土地租金,面积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三、甲方出租面积约为 亩。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甲方如若 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必须负责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五、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必须提供水电路等方便,全力配合乙方优质开发土地资源。

  六、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相互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

  为发展工付养殖业,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

  甲方现将平方米合亩发包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位于村南面。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东长米,西长米,南长米,北长米。

  第二条 承包期限:

  第三条 土地承包金额及交纳方式:

  1、土地承包金以每亩每年150元交纳,从承包后的第六年开始按150元每年递增10%的承包金交纳。

  2、承包金应先交款后使用,每年交纳一次,乙方应在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接时收取承包金。

  2、甲方有权召集承包人参加正常的会议及有关活动。

  3、甲方有义务解决所承包土地周边与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规定的承包金。

  2、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3、有权抵制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经济摊派。

  4、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继续再承包的权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的规定 ,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偿付总承包金额十倍以上违约金。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系双方自愿达成,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XX村X组XXX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X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XXX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XX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四、承包土地XXXXX,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决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XXX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一)、甲方 、乙方 ,以下称甲、乙双方。

  二)、甲方将位于 村 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三)、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转让承包费为1200元/亩,共计_____亩_____元。

  五)、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承包转让金,不得拖欠。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次年的承包费,不得拖欠,否则应负经济责任。

  六)、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和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如单方违约应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如遇政府开发、征地,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分配双方所应得的补偿。

  七)、在承包合同到期时乙方应保持流转前土地现状交付给甲方。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包。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存档备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单位: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9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明确土地发包方(简称:甲方)和承包方(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数量和期限

  1、甲方将村集体土地西大滩南井约120亩,上北井约160亩,猪场井约200亩左右,植林井约100亩、农林场约230亩、园子约30亩,鸡场约200亩,群井机井1眼,耕地约180亩,总计1220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5年,从20xx年10月3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土地承包费20xx年基数为11.5万元(其中:2.5万元由龚家堡林场承包人缴纳村委会, 9万元由乙方缴纳村委会。龚家堡林场的上交部分每年按西沟村、新沟村、东沟村三村签订的龚家堡林场承包合同办理,以后每年总承包费除去龚家堡林场上交村上的承包费,剩余部分由乙方上交村委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提取承包费。

  3、管好用好集体资产,监督乙方对土地搞掠夺式经营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4、有权统一规划和组织兴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权划分作物轮作区和科技示范区。

  5、有权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卖、出租、抵押或转为非农用的承包地。

  6、有权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地及弃耕、荒芜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保护土地资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对承包期内的树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树的安排进行,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归回集体,不得索要植树费用,承包期内机井及设备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更新机井、水泵,必须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更新费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3年折旧;新打机井井费每年按5%折旧,在承包期满后,若不再续包,除去折旧,剩余部分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更新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管护好承包地内的树木、机电设备等义务,如发生失盗、损坏者,均由乙方赔偿。机电设备人为毁坏,由乙方赔偿。

  5、乙方每年必须于10月31日前,缴清下年的承包费。

  四、其它事项

  1、土地承包经营权力的流转,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等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合同押金1万元于20xx年11月18日,由乙方缴纳甲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在11.5万元的基础上,以20xx年粮食每市斤0.80元为基数,按粮价每市斤涨1分,承包费涨1000元,降1分承包费降1000元的方法折算。

  3、林场驻户耕种的36亩土地,每亩承包费50元。

  4、承包期满后,优先考虑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按《农业承包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不按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没收押金,另行发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财产清单一份。

  甲方:西沟村委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住址:西沟村九社

  签订合同日期:20xx年11月18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20xx年11月18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的_______共计_____亩,发包给乙方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

  四、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阳历)日止,共_________年。

  五、承包费用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 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阳历)以前。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房屋_____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_.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_________(水、电、热等)不低于_________.

  5.甲方应及时提供_________机器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7.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其中,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 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_________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严禁使用_________等危险办法。

  5.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6.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7.承包期届满,承包地区剩余的_______(鱼苗、果树、苗圃、林木等),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8.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9.乙方抓住破坏经营者,按每人每次罚款_____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10.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_________,不提供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造成的损害,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_______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___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_________另包。

  6.乙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人畜死亡,由乙方负责。

  7.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九、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承包的农副业产品出现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另有损失责任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造成损失对责任人作价罚款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

  2

  .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水灾等,对于所造成的损失,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十、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二、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三、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村种值业的发展,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四至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待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所承包的土地归还甲方并复垦。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协助乙方进行地边地界的临时问题的处理和土地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购置财产的所有权。大棚赔钱归乙方所有。如丧葬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流转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转方:湖北天造园艺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流转土地用途

  1、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2、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按照国土资发[20xx]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村组,总面积为:__________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三、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20xx]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20年月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七、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八、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其它约定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村委会: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____区停车场的管理,保证车辆安全、有序停放,甲方决定将____区停车场收费管理权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价:

  二、承包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必须将承包费交到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四、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甲方自用的汽车以及甲方认可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的,乙方应提供保管。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停车场经营收费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税费)。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负责对所聘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树立____区良好形象。

  3.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4.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2.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承包期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适当减收乙方交纳的承包费并退还保证金。(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九、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起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