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包合同范文集锦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公司研究,指派 为天华领秀城小区C1、C2混凝土分项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所有混凝土的浇灌。
二、承包方式:
包工,铁锨、绝缘手套、绝缘橡胶鞋、围裙等辅助物品自带。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23元/立方米。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基础砼在 天内要完成,主体每一层柱在天内要完成、每一层板在 天内要完成。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砼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应连续浇筑。
3、砼的施工缝应设臵在结构受剪力较小的部位,楼梯的施工缝应设臵在第三个踏步处(即梯负弯矩筋的末端)。
3、墙体的抗震构造柱不得与框架结构同时浇筑,应待砖墙砌筑完成7天后方可进行砼的浇灌;并与上端的框架梁接触处采用柔性连接。
4、板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成后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5、砼强度达到1.2N/㎡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柱筋、柱模和堆放材料等活动。
6、对砼出现的一般缺陷,可由公司内部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7、对砼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验收。
8、为保证板面的标高和平整,除了对四周模板内侧弹上水平控制和柱筋上标注水平点外,尚应设臵移动灰饼。
9、如果浇筑过程中巧遇下雨,应用彩条塑料布遮盖板面,要迅速做好产品的.保护工作。
10、班组长应从始至终在现场跟班、调度和指挥该班组工人认真做好砼的捣固工作。
11、除了以上交底要求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行业规程等;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安全要求: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率指标不超过 3 ‰。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安全帽由项目部统一发放,费用由乙方承担。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2、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3、离地面2米以上浇灌过梁、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4、使用振动机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
5、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6、使用振动机的工人应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橡胶鞋。
7、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8、所有的工人都不得从高处向下扔掷模板、工具等物体。
9、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10、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七、奖罚办法:
1、因乙方原因引起延误工期,按5000元/天承担赔偿责任;超过3天(含3天),按15000元/天承担赔偿责任;超过5天(含5天),按30000元/天承担赔偿责任;超过5天,扣除应承担赔偿责任,结清工资后,解除合同。
2、因施工不符合公司要求,受到公司和有关部门罚款或造成倒塌等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率指标每超过3‰,均按比例倒扣工程承包款 1 %。如果乙方生产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切经济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的,每发生一次,赔偿5000元名誉损失费,甲方垫付农民工工资;被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不带安全帽者或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一经落实,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在发放工资时扣除。
6、如发现转包现象,一旦落实,扣罚全部工资,解除合同。
八、结算方式:
±0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量的70%,4层、8层、12层、16层、主体封顶各支付当期工程量的90%,混凝土工程结束主体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总结算,付至总结算价款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全部结清。
九、劳动用工与仲裁、调解:
乙方应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要求,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日常管理。
1、所带班组的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入场农民工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
2、及时、认真做好日常农民工进场施工登记(工日记录流水帐),将工日记录报项目部备案。
3、现场工地施工如有临时增加人员应于当天下午收工前向项目部报备所增加人员名单。
4、乙方在领取分项工程进度款时应附上农民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并由项目部监督支付至民工个人,工资单由公司和项目部存档入账。
5、施工现场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先经公司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诉。
十、其他:
1、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返悔。
2、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书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项目、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转包给乙方,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转包期限
转包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转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转包期内,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转包协议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喷药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转包协议,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转包协议规定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的2%的违约金,并限期1个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转包权。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厂方:沈阳闽南石材城康达石业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完善车间各项制度,提高生产工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在按劳取酬,互利互惠原则,协商确认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承包责任:
1. 承包期内承包者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和劳动纪律,要有敬岗爱业的精神,树立员工爱厂如家的主人翁思想。如有违反公司制度,将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厂方负责为承包方员工购买保险,条件如下:承包方员工工作满一年的,保险费由厂方负责,不满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 承包期间出现批量不合格的产品,厂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不合格产品的条例赔偿厂方的材料成本。
4. 承包期间若承包方要辞职,应提前三个月递交书面辞职书给厂方,经厂方研究审批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未办理辞职不得擅自离开,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厂方没收承包方其未发工料费作为赔偿厂方损失。
5. 承包方至少保证三个班组的长住工人(注每组2-3人组合),并按照工厂的生产情况及时补充不足的工人,绝对不能因为人员问题而影响到工厂的生产进度,如有影响,厂方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6. 承包方在生产过程中要确保安全生产,如有设备等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上报。
二. 承包范围:
1. 承包方负责公司下达生产单材料的切割,并负责工人工资,辅助材料,刀片及全部机台的日常保养与清洁,(人为操作造成损坏不论价值多少由承包方负责),一般设备维修要在当天内及时给与配合修护完成。
2. 承包方负责整个切边车间卫生,水沟的清理。水池外水沟石粉由公司清理。
3. 承包方生产前须先看懂生产单的内容,并对生产要求与车间主管做整批单的生产计划。做到生产前的产品省料,省时并按工程的'要求从先到后,从急到缓,按时按质有条不稳的一条龙生产。
4. 承包方生产前要按车间管理的要求严格用料,有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车间主管,不得私自销毁或将错就错生产,如有发现者按公司材料成本赔偿。
5. 承包方生产出的边板排放好,不可叠高,乱摆乱放。
6. 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需做好标识,按加工单编号,不能混箱乱摆乱放。
三. 承包工料费用:
1. 质量要求:①承包方按生产单的规格进行合理切割,确保产品质量及出材率,如果出材率不高,需经管理人员许可才能切割,未经许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②大板成材率≥95%;小板成材率应≥95%,厂方按加工单要求进行验收。③加工过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计赔。
2.成后的单尽行结算,当月承包工料费在第二个月的5—15日左右发放(即1月份在2月5—15日左发放)。
四. 上班时应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在工作中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在工作范围内非人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发生工伤事故,保险金受益人须授权给厂方。按政府单位调解后的医药费(理赔金)赔理。保险公司保险不足调解理赔金的部分,承包方与厂方各付一半责任。
五. 凡是在本厂工作满一年者,厂方报来回车费800元整。
六. 以上各项条款希承包方严格遵守执行,共同协调,把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好。本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后双方可协调继续承包合作,厂方原则上应优先承包方签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及签字起生效。
厂方(签名): 承包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 方:*********学校
乙 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纠纷,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经学校校务会多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投标方式:
明标
二、中标金额:
三、付款期限:
中标后三日内交清全部承包款和保证金,再签定合同,否则逾期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
四、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壹年,自xx年下期开学至xx年上期期末结束止。承包期内,不得转包他人,如果乙方自行停止经营,甲方不退还乙方承包款。
五、经营范围:
乙方可以在校园内经营文化用品、烟、酒、饮料、水果、糕点等成品副食,不能经营生煮熟食品和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不能经营租书或电子游戏,不能搞有奖销售等。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承包后交甲方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服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部门监管,期满后如数退还。若有违反,从履行保证金中按合同条款酌情扣除。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小卖部用房一间。
2、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柜、货架各一个。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表一只、电灯2盏、电源插板2个、门锁2把。
4、禁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内摆摊设点。
5、领导并管理乙方的营业工作,监督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6、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
7、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食品流入校园。
8、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不退承包费)。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经营国家规定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不能经营“三无”食品及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自动辞职、终止合同)。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小卖部安全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
3、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学校、班级摊销或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5、校内经营价格应与校外市场价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学校保证消费的学生人数。
6、无条件配合学校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如学生早点、饮水、学生中餐、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减少、停电等原因)。
8、乙方自负所用的全部水、电费。
9、乙方负责小卖部室内及门前纵横2平方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清洁检查按学校环卫细则执行。
10、乙方销售摊点不得向小卖部门外延伸。
11、严禁乙方向学生销售烟、酒等,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2、严禁乙方销售瓜子等食品,违反一次罚款30元。
13、严禁乙方向学生搞一周以上的赊帐,违反一次罚款20元。
14、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存货。
九、其它相关事宜:
1、小卖部不使用id卡消费,不得接受学生用id卡进行赊帐。
2、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放假,学校不具有向乙方通知的义务,由乙方主动向甲方了解、询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学校概不负责。
3、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即使因学生人数减少或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小卖部经营亏损,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停电,甲方不承担为乙方提供发电的责任。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 xx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xx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
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质量与验收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
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竣工与结算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的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
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昌宝、上上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重庆市巫山县高塘街道翠屏小区666号;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种植面积约100㎡,包括场坪开挖、运、处理以及种植土买、运、回填铺设,花台砌筑、抹灰、粘贴瓷砖,规格100㎜直径3棵、承保范围内的草皮种植等。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等各种费用包干。
第二条 工程期限:20xx年4月1日---20xx年5月1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35000元,即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含税金)。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完成后三十日内付30000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工程款;尾款待苗木、草皮养护成活率达到100%后三十日内一次付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 负责周边移民干扰、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4)竣工完成后对草皮、树苗养护达到完全成活为止;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后草皮、树苗成活率达到100%后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内容
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三、材料与施工组织
1.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砂:由乙方自行在砂厂采购运至施工地点。
3.水泥: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甲方仓库领取和运至施工地点,甲方按成本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水泥款。
4.机械设备、工具、人员:乙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工具和施工人员,并保证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5.组织协调:乙方积极组织协调所需材料、车辆、人员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合。
四、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5%的'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如有增项工程内容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一、工程位置:沈阳市大东区八王寺街御泉华庭小区
二、工程内容:
1、荷兰砖路面607平方米;园区东侧南北两个消防通道大门粘贴外墙砖;园区南北正大门局部破损理石、地面理石更换;南大门增加卫生间。
2、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具体施工部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3、本合同后附所施公内容的.具体材料及人工费明细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承包该项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竣工验收合格等项事宜。
四、施工工期
1、自20xx年6月16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至20xx年7月16日竣工止,日历天数30天。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双方协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经双方共同协商,总工程款为59044.1元整;
大写:伍万玖仟零肆拾肆元整。
2、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按总工程款付百分之三十;工程完工一半,再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四十;最后工程验收完工后结清全部余款.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可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申请后组织验收。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甲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3天内给予施工单位结清工程款。
八、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安全问题,因施工造成的行人及车辆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年
月日乙方: 年月日期: 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经典大理石工程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皖南国际大酒店
2、工程地址:泾县开发区高架桥旁
3、承包范围:九—十七层电梯间墙面干挂、电梯门套、地面大理石铺贴、楼梯踏步大理石铺贴、卫生间洗漱台面、淋浴房地面、门槛石、窗台。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材料、包铺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
第三条质量等级:以甲方和业主审定的优良样品为准;如果批量材料到场与样品不符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施工图纸:按照建设方提供的为准。如有变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提供提供技术交底、施工图纸一份。
第五条甲方驻地代表:
乙方驻地代表:
第六条基础工作:
甲方提供安全场地,提供临时水、电使用(费用自理)。乙方提供大理石样品,供甲方选样。提供样品清单以及大理石加工费、安装人工费清单。
第七条工程进度计划
根据建设方和甲方总进度要求,乙方提供施工计划表。
第八条工程监督
建设方、发包方、施工方三方共同监督。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
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结算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面为准。
2、以乙方上报的大理石价格清单由甲方核定的价格为准。
3、工程暂估价大写元;
4、支付方式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付款方式同步付款,预留5%作为质保金。
第十条工程验收
按照国家建筑装修行业标准实行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造成返工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甲方损失的将以每天1000元作为赔偿金。
第十一条决算
本合同及合同以外增加部分同时计入决算。
第一条保修
自竣工验收起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二年维修义务,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提请劳动部门仲裁。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果不能按时按合同履行合约赔偿乙方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如果不能按时按合同履行合约赔偿甲方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发包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承包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_______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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