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承包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人):
营业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邮编:
现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出租车承包合同书。
第一条 承包方式
本合同是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的可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乙方(需具有杭州出租车服务资格证)承包经营该出租汽车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并在具体营运服务方面接受甲方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义务。
第二条 承包车辆
承包车辆是车型: ,车牌号牌:浙AT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的出租汽车。
乙方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名后,即表示其确认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是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以下统称车辆技术规范),各项营运设施、经营证照齐全完整有效,并已接受该车从事营运。
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车承包经营权后,不得从事将该出租汽车设置转包、质押、变卖或其他形式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四条承包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普通出租车首年每月为捌仟伍佰元;无障碍出租车首年每月为捌仟元,以后每年递减壹佰元,具体约定: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5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4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3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2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8100元;
乙方于每月25日前缴纳次月的承包金(承包开始月一并缴纳当月和次月的承包金)。
第五条 保证金
鉴于出租汽车的动产性质和营运安全风险瞬时性的特点,在财产使用权和经营安全风险均受控于承包人的情况下,且法律上的责任又往往会连及发包方,故极需设定保证金。
1、设定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保证金不计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至合同终止时,始终保持此一足额,以备需用。
2、保证金的用途是:若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或在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章、交通事故等行为,导致经济责任后果而需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支付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支付,并于事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收取充填;乙方应在甲方先行支付后的3天内按实际支付额补足保证金缺额。
第六条相关约定
1、甲方在企业经营中,若遇国家调整企业营业税,其新增(减)部分,甲乙双方各享受或承担50%。
2、甲方承担的费用:车辆购置费、服务设施购置费(计价器、GPS设备、顶灯、防劫栏、座套)、座套清洁费、经营权证使用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燃险、司乘人员意外伤害险、交强险)、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GPS服务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乙方承担的费用:承担除第六条第2点以外的经营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税)、修理、检测、设备设施维护、票证、GPS通讯、工资、医疗、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车辆统缴通行费、副班管理费、交通事故处理(如:医疗、护理、赔偿、抚恤、押金等支出)等。如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相关部门依有效文件,规定必须由甲方集中办理(交费)手续的事宜(乙方有知情权),甲、乙双方均得服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责任后果,既视为违反本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不服从规定方承担全部其他责任。
4、乙方负责聘用副(替)班驾驶员。乙方是副(替)班驾驶员的保证人,对副(替)班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副(替)班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单位及个人损失,或违章经营应承担经济责任时,除副(替)班驾驶员即时履行赔偿义务外,否则,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副(替)班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由乙方与甲方共同负责。
5、乙方从事经营的人员不是甲方企业的员工。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替)班驾驶员一切待遇(包括且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均属于乙方的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受制于国家、政府政策法规,明确必须由甲方代为乙方或其副(替)班驾驶员办理前款所列待遇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时,乙方应支付的承包金总额相应递增(即承包金总额=原定承包金甲方代办的费用)。
6、保险标准费用:①车辆损失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②第三者责任险按50万元投保;③交强险按保监会规定投保;④营运客车司乘人员意外保险按每人40万元投保;⑤自燃险按保险公司规定投保。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项目或提高保险金额,并承担相应保险费。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产权】拥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出租汽车产权。
2、【传达政策、制定制度】宣传、贯彻出租汽车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关于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依法制定和落实出租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3、【职业培训】应以乘客满意为目标,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考核,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4、【服务质量管理】负责服务质量管理。对乙方在优质服务、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服务规范和损害行业形象或企业形象等违法违章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停业整改,并可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分,合同范本《出租车承包合同书》。甲方行使职权,应依据《 公司客运出租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依法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5、【机务车容管理】负责机务管理,督促乙方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修理工作。对不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和车容车貌规范的车辆,经督促后未立即整改的,可以采取停业整顿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6、【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7、【业务管理】负责业务管理。办理各种营运证件、检测、车辆保险等手续,领发规费和发票等的票证,受理乘客投诉、失物查询、业务纠纷协调等事项;代收代缴GPS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保证金或有关费用,应出具有效凭据。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乙方停运,由甲方按实际停运日相应减除承包金。
8、【副班管理】与乙方共同管理副(替)班驾驶员。对乙方聘用的副(替)班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上岗营运手续。对副(替)班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
为保证甲方车辆财产完好和副(替)班驾驶员及时履行事故责任,可酌情收取副(替)班驾驶员保证金(限额壹万元/人)和月管理费(限额壹佰伍拾元/车)。
9、【履行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否则负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约,甲方可以采取关闭计价器、车辆停运等措施督促乙方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履约后甲方应及时撤销此类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乙方停运,甲方应按日相应减除承包金。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章守法】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驾驶员必读》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培训活动】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例会和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优质服务】应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做到经营规范、车容整洁、仪表端庄、待客热情、语言文明;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好乘客投诉、失物查询、办理营运手续等事项。
4、【机务要求】应根据车辆技术规范,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检测和修理,使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营运。
5、【安全营运】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谨慎驾驶,安全营运。若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6、【车辆保管】负责车辆和附属设施(计价器、GPS设备、顶灯、防劫栏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若因故发生车辆或设施损坏、报废或灭失,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不得擅自将出租汽车交给他人营运或使用;不得将出租汽车转包、抵(质)押、变卖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非甲方责任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
7、【缴费】按时足额缴费。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付次月的承包金以及甲方代收代缴的GPS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月度应缴纳的款项;一次性缴付的费用,在费用发生后5天内缴付。若逾期缴付,每日向甲方缴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
8、【聘用副班】负责聘用副(替)班驾驶员并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与副(替)班驾驶员发生经济关系并承担经济责任。遵守错时交接班制度,在副(替)班驾驶员承担单班燃油费的情况下,乙方可收取副(替)班驾驶员班包缴金的限额为:每天叁佰柒拾元。副(替)班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各方损失时,或违法违章经营应承担责任时,若副(替)班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责任或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或负责赔偿。待事件处理完毕后,乙方向副(替)班驾驶员进行追偿。
9、【履行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运营服务管理
《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按此实施管理职能。乙方确认:已经收到并完全了解《管理规定》的内容,表示认同,并服从甲方按《管理规定》的规定行使管理职能。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营运车辆,或未办妥各类营运证件,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⑵、合同履行中,无故停止办理业务手续7个工作日,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⑶、因甲方违法违规经营被吊销经营证照的。
2、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而不能从事出租车经营业务的;
⑵、扰乱行业稳定或营运秩序(包括以车辆停运为胁迫手段达7天的),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⑶、被注(吊)销驾驶证或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或因乙方原因被吊销营运证的;
⑷、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营运、使用或转包的;
⑸、发生有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受到新闻媒体公开批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影响行业或企业声誉的;
⑹、不缴付承包金和其他应付费用达15天,或欠缴部分承包金和其他费用达30天,或连续12个月内三次未按约定缴付承包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
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二次运管部门罚款300元以上或计分5分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五次运管部门罚款100元以上或计分2分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三次有责服务投诉,或发生有责交通事故3起,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7起;
⑻、连续6个月内,乙方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驾驶不足90个班次的;
⑼、收取副(替)班驾驶员班包缴金超过或变相超过本合同第八条第8点约定的限额。
3、乙方因重病或重伤,或孕期,经甲方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可以协议解除合同,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终止。
2、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终止日的次日将营运车辆、设施和所有经营证照返还甲方;若逾期返还,每迟延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300元,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还,负违约责任;若证照缺失,每件赔偿补证损失费100元。
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返还的车辆,应经车辆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符合车辆技术规范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全面履约后,甲方可留置乙方保证金壹万元,其余保证金三日内返还乙方。留置的壹万元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经甲方查证后,确认乙方无未结违章、事故等责任事项,予以返还。
甲方若逾期返还保证金,每日按欠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还,负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按下列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1、对违约行为的违约金在本合同各条文中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本合同约定在保证金中列支的,其性质等同于违约金。
3、除本合同相关条文中已经约定的违约行为外,其他违约行为确定违约金为贰万元。
4、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5、守约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若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地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依据政策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修改《管理规定》和其他规章制度,按新规定优于原规定的原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首页所列各方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即视为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附 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二O1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企业全称:
承租人全称: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经营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商铺出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入驻甲方经营管理的金华路休闲街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租赁区域
1.1乙方承包商铺的区域位 上海市
1.2 乙方声明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现场考察过承包商铺的区域,对上述区域的现状和性质已经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1.3 乙方对上述区域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
2.1 本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区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意向,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 场地承包费、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区域场地承包费用为第一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月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从第二年即 年 月 日开始,以后每年的租赁费用在上一年租赁费用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
3.2 按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须于每次支付---------即-----------月--------日前支付下次的承包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日租金千分之一滞纳金;逾期15天仍不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3.3 本合同首期场地承包费用的发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实现付二押二。三个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同时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期场地租赁费用加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履行情况无息退还。乙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同时支付首期承包费用和保证金。
3.4 乙方单独承担场地租赁区域内的保安、保洁、行政管理及乙方自行安装的经营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甲方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3.5 承包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 元 (大写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用同租赁费用同时支付。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为 (汇款/现金),甲方的开户行帐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后,开具合法凭证交乙方。
3.6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费用以日计算。
第四条 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乙方租赁区域实际发生的水、电、通讯、排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取甲方的付款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不支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营、管理、装修及费用承担
5.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装修或安装、改装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或改装所需要的或可能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的手续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对于此等业务不得收费,因报批产生政府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重大装修或安装重要设施可能会影响甲方的水、电供应的,乙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且乙方应配合甲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法定批准手续后方可施工。
5.2 乙方装修时不能封闭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影响相关设施的使用,也不得改变上述设施的用途,并保证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规范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认定文件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3 乙方自行承担对该合同标的区域进行装修的费用。
5.4 乙方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员工的正常工作,如有问题需双方事先协商解决。
5.5 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单方面提出重复修改所造成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承包相关部位户外招牌
6.1 甲方同意乙方装设户外招牌,但户外招牌的位置、内容、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乙方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批转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除户外招牌外,乙方在商厦和车辆外围安装或张贴或悬挂任何招牌、标记、宣传物或广告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为此如与甲方或第三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6.2 所有由乙方安装的招牌均属于乙方的财产,乙方应负责定期清洁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整体的协调和整洁;乙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但乙方应当保证清除后不存在任何有损商厦和车辆外墙墙体及形象的情况。
6.3 乙方应保证该招牌的使用未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也不给甲方带来名誉损害,因该招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合同期内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原因造成除外),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安排维修,以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和干扰。
7.2 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时,如需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此业务不另收费用。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区域。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区域,并且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区域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7.4 甲方在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理该非属于乙方使用范围内留下或未处理的任何纸箱、纸盒或其他任何种类性质的障碍物,以保持整个营业环境的整洁。甲方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7.5 因甲方的过失直接引起的该区域的损坏,及甲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和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使乙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甲方应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乙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向甲方提供乙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商标注册等相关证书。
8.2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范围。保证其在经营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
8.3 乙方对经营管理区负有完全管理职能,任何对经营管理区域的出租、分租或与第三者合租、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行为都必须事先向甲方声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乙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8.5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经营管理区域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管理区域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不予维修的甲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生通知24小时后进行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
8.6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对自费装修及设备安装部分应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8.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承担经营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责任,自行保管经营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商品、设备等财产。
8.8 乙方的经营管理区域,因乙方使用、操作或装修不当等原因,或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失职或疏忽,使甲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者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者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经营管理区域返还时的状态
9.1 乙方须在经营管理区提前结束或期满后三天内,把经营管理区域及接收时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物、设备、装置,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和良好的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可带走包括但不限于单体空调、厨房设施等可移动部分的乙方自有财产,固定部分不得带走。
9.2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时间将经营管理区域交还甲方,每逾期一天,按10元每平方米支付使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区域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
9.3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状态将经营管理权返还予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保安责任
10.1 乙方自行负责其范围内财物之保安、保管、监控以及消防工作。甲方如向乙方承租范围提供的保安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都不能构成甲方对乙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之证明,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
10.2 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的保安工作,乙方负责其承担范围内的保安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提前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11.2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在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收回该区域:
11.2.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用、或应缴付的其他费用,逾期30天仍未付清的;
11.2.2 乙方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中断其营业持续满十五天的;
11.2.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管理区域用途或范围的;
11.2.4 乙方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企业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的;
11.2.5 任何人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任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使合同标的区域内的财产被查封的;
11.2.6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甲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乙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1.3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甲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甲方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4 甲乙方依据12.2、12.3条款所述的情形提前终止合同的,都应及时通知对方,照实结清各方相应费用。守约方也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但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5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于甲方经营定位偏离、管理不当受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致使合同标的区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合同标的区域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待合同标的区域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赁费和其他费用。若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改造、动迁等致使合同标的区域无法恢复或经营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即时结清租赁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的,应以两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2.2 乙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可以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12.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经营管理区域的水、电供应或其他服务或采取合法的其他措施、行动,直到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标的区域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
向任何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则视作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则投送快递当日视作已送达收件人。一方需要更改地址的 ,须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双方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相关费用,以及双方企业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视为违约。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各自或共同的义务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所述内容。
15.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第十六条 附则
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三:商铺场地平面图
附件四:管理协议
附件五: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4
项目名称:
地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
二、质量:生产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施工,绝对服从甲方安排工程进度,保证质量完成本工程,如有特殊情况下,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后尽量完成工程量。
三、安全:
1、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程佩带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酗酒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注:如出现喝酒、闹事、打架情况,不管任何理由罚款壹万元从乙方工程款里扣除,情节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并清退闹事人员。
2、如施工中由自身疾病导致安全事故并没告知甲方的由本人承担。
3、施工当中安全方面必须遵守施工安全规则,如不遵守规则出现意外伤亡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当中如出现不安全操作,甲方安全员有理由罚款,如违反操作堆积,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保险由乙方人员自己承担,如不买保险出现工人伤亡事件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工程进度:乙方尽可能完成甲方的工程计划,如有拖延施工期和其他无理要求停止施工,按每日1000元给予处罚(加班在正常施工范围内,抢工期时必须加班)不可抗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火灾,停工待料等。
五、承包方式:
1、甲方不带施工所需的`扎丝,不包括任何设备工具。
2、工作范围包括钢筋、大小料制作、绑扎及钢筋抽样及卸料由乙方负责和塔吊基础。
3、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如在甲方通知之后依旧未清理,甲方有权利自行清理后,按300元/工方式扣除乙方工程款。
4、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钢筋工作钢材进场卸料。
六、施工变更: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变更通知未能及时按变更施工,造成返工,损失有乙方负责,如变更使施工量加工,增加施工成本,甲、乙双方可协商按施工量大小给予乙方合理施工费用。
七、付款方式:甲方需乙方进场施工日起:按每月乙方施工总量的75%工程款付给乙方,待冬季不能施工甲方以乙方工程总量85%工程款付给乙方,待乙方主体封顶完工后支付余款100%。拨款时乙方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表人员必须真实,由甲方发放工资,如出具假工资表甲方有理不拨付工程款。(备注: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在施工过程中或第二年,甲方无理由的情况下,由乙方撤出施工现场或违约,甲方承担所有乙方的损失,按总工程量30%给予赔偿。)
八、如在正常施工中,由于甲方因某种原因造成乙方工人在现场停工待料,如超过三天,甲方按乙方现场实数人员给予合理赔偿(每人每天按260元计算)。
九、以上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同意签字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民组集体所有的位于路边河沿冲水塘承包给承包方从事水产养殖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塘名称: 面积:亩,位置:。
二、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承包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四、承包费:每年(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帀: 元(大写) 。
交款方式及时间:在鉴订承包协议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用其全部现金作为承包水塘下挖及整修塘口费用。
五、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不得提高承包费。
3、保障承包方自主经营,不侵犯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发包方不得重复发包该水塘。
5、对承包的塘水系有支配权,保障本队的基本农田用水,但不得轻易将塘水出卖于外队使用。
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塘。
2.享有承包水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有对该塘口水源的管护权。
5.承包方可在承包的水塘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包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水塘抵偿债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该水塘除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体规划使用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经营权。如遇承包范围的水塘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体规划使用,承包方必须服从。征用后,承包方只享有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及补偿费。其它待遇归发包方所有。
5.如发包方该水塘因干旱等原因,致使承包方当年无法经营时,发包方应顺延承包期作调整。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未到期的承包费金额的3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__二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__一份。
发包方(签字): 承包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出租)方:_________ 村经济合作社
承包(承租)方:_________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社员(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承包(租赁)方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租赁)果园的面积及位置:
甲方将集体所有的_____亩果园发包(出租)给乙方承包(租赁)经营。果园的四至界限为东至___南至___西至__ 北至____。
二、经营方式(集体、合伙、个人承包或租赁):
三、承包(租赁)期限:
承包(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四、承包费(租金)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费(租金)交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费(租金)交款方式: 。
五、资产的处置:
(一)经评估(清查),承包(租赁)果园中现有果树等资产总价值_____元。其中归甲方所有提供乙方使用的资产____元,出售给乙方归乙方所有的资产______元(详见《现有资产价值及相权属明细表》)。双方对以上资产评估(清查)结果予以认可。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要负责保值增值。承包(租赁)期满后,对实有资产要进行评估作价。其增值部分,由甲方投资形成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投资形成的,归乙方所有,其中经甲方同意形成的不动产部分由甲方出资购买。如资产减值,乙方负责补足差价款,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承包(租赁)的果园和乙方使用的其他集体财产拥有所有权。
(二)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果树的更新砍伐手续。
(四)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水源、电源、及其它配套设施费用由_____负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承包(租赁)果园和甲方提供其他资产的使用权。
(二)享有承包(租赁)经营果园的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
(三)对承包(租赁)经营的果园经甲方同意可转包或转租。
(四)必须加强果园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按技术要求管理果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甲方提供的其他资产负责保养和维修。
(五)按时交付承包款(租金)和各种税款。
(六)承包(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承包(租赁)期内,果树行间允许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对老龄果树更新、砍伐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八、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租金),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九、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占地,占地费归甲方,地上物补偿费归所有权者。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允许变更或解除。
(三)承包(租)期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果树及财产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自置的其它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否则无偿归甲方。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经社员代表会讨论通过后,适当减免上交的租金。
十、本在履行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须持本文书在一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鉴证机关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经鉴证机关同意,可增加新的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区镇鉴证机关各一份。
发包方签字(公章) 承(租)包方(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奇台县三个庄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工程,经双方平等协商由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为了完成双方商定的工程相关事宜,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与奇台县水管总站签定的《奇台县石梯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施工合同》以及新疆昌吉州浩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新净达字20xx)20号文件《关于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昌吉州浩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xx年6月20日文件)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一、工程名称、内容、承包方式、质量和保质期
1、工程名称:奇台县三个庄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工程
2、工程地址:奇台县
3、工程范围及内容:奇台县三个庄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工程水池及附属设施工程。
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5、工程质量:质量标准达到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新疆
建设厅有关规定合格标准。
6、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执行奇台县水管总站关于本工程的保修规定。
二、工程期限
总工期为 30天,自20xx年 5 月 14日开工,至20xx年 6月14日竣工。
三、工程造价及管理费用
在核算时,甲乙双方按监理及业主认可的实际工程量,以甲方中标清单中的单价和实际完成分项工程量进行计算。甲方负责承担该项工程管理费用,乙方承担该项工程税金5.36%。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手续而必须使用的文件。乙方签订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文件,必须经甲方复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并及时报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与奇台县水管总站所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协议的各项内容。
2、乙方在结算劳务费、机械费用时,应建立进出账款账目,支付时应要求对方打收条并注明收款内容、收款人、收款时间、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在每月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把当月发生的人工、机械费用使用情况及付款收条报给甲方存档,并有双方签字确认的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后甲方再进行支付。若无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利拒绝支付当月工程款。
3、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甲方将安排人员到工程施工现场核实工程进度及工程款使用情况;工程款支付到60%时,甲方将安排人员核实乙方财务账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驻派人员的工作。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4、乙方对奇台县三个庄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水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在质量、工期上达不到合同的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5、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均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赊欠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相关的费用;本工程对外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和各工种人员名单(上述人员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及手印留档)、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指标落实的保证措施。乙方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好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进行施工,不得违规操作。由乙方违规施工造成的.一切人员及机械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
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7、乙方在本工程中应签订好劳动用工合同,及时将劳动考勤、劳务费结算及支付情况报甲方备案,并监督好劳务内部的工资分配。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竣工后,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及时结清。本工程所有的劳务用工、机械费用、外购材料等结账均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因上述费用的拖欠而导致人员上访及造成其他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每领取一笔农民工工资,必须将上一期发放给农民工工资的签名表(应与开工时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签字并按手印)提交给甲方备案,以核实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每期工程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签名表;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发票等),证明本期农民工工资、机械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已结清,保证不会出现拖欠款现象。
9、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并移交工程资料,清理账务,提供给甲方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全部资料交甲方后,方可办理退还质量保证金手续。
10、工程保修期内的修复工作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该协议产生后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总造价的20%的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前提下,可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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