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支两委协商,并经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和位置
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大张村村口路北、面积平方米工业用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西长米,南北长米。(以附图纸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推广、生产、服务,仓库等等。
2、承包形式: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日至年日。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亩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每年一次性交纳当年承包费。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地杂树补偿费及原有附属设施。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为乙方投资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包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合同约定合理利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保障乙方正常经营,不侵犯乙方合法权益,需协助乙方办理建筑修建安装相关手续。
4、按村民价格收取乙方水、暖、电、气费。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5乙方经营需要扩大时,甲方应及时协调土地给乙方使用以保障乙方在经营上不受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权,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独立合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强行摊派。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乙方在用工方面,有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七、合同的转包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与转包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干涉转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受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而变更。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赔偿费用和乙方所承包用地上建筑物、树木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乙方征用土地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乙方完成征地手续。甲方不得对乙方征地行为设置阻碍。乙方征用土地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征地款,但地上物补偿及其地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规定应当予以返还。
5、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气、断暖、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及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继续承包,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地上的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乙方在处置时,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上述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此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必须按市场评估价格支付乙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期限支付承包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承包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国家范围内的滞纳金。
3、如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建筑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4、因为乙方为提高工业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建设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补偿,同时对乙方承包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按当前市场价进行计算,并按当前市场价格一次性赔付乙方。
十、本合同纠纷的解约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依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案一份,甲乙双方各xxxxxxxxxx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2
合同当事人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3
第一章宅基地相关法规及案例
一、农转非后还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未履行法定手续的宅基地被占用如何处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请一处空地作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单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李某向村委缴纳了2万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资1万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会以李某拖欠鱼塘承包款2万元为由,将此宅基地又划分给别人。村委会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获得宅基地应向乡镇土地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再由县级土地部门批准,方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权,李某从未获得土地权,不存在取回的问题。至于李某缴纳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于村委的越权,要求村委会返还,李某平地的经济损失也可向村委主张,但原则上要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本身李某应知村委无权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其自身对此存在过错。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过承包合同的法律关系,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转让
符合特定条件才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农民非法出卖宅基地的,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转让的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体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统一;(5)宅基地不得单独转让,随地上房屋一起转让。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权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所有权人所有,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宅基地所有权人应返还或者补偿建房人的损失。例外情况,如是租赁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确约定改建扩建应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则不予赔偿的,原则上尊重当事人约定。
五、房屋拆除后,如何确定宅基地的使用权
1、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拆除旧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但需报经乡镇政府根据村镇规划等批准。2、农民因搬迁到城镇或者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后,拆除房屋的,村集体收回再行分配。3、国家征收,由国家行使权利,经济补偿给农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财宝和文物的处理。
1、公民、法人对于发觉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证明归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2、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应立即报告文化管理部门,不能私自挖掘古遗址、古墓群等。
七、现役军人能继续使用宅基地吗
农村户籍的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因此他们并未完全脱离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续享受分配给其耕地、宅基地的权利。如果是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退出现役的,称为专业,国家给予安置,可以看做是迁移而脱离了村集体组织,村经集体讨论,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换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将各自拥有土地证书的宅基地进行了协议互换,双方并未向土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双方各自进行了建房,双方均知道且未提出异议。后李某受鼓动,以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王某侵占宅基地为由诉讼,要求退出侵占的宅基地,回复原状。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愿签订协议互换宅基地,且已实际履行。现李某反悔,其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法院应裁定中止本案审理,司法建议土地部门责令双方补办宅基地变更登记后,由李某撤诉。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门责令期限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则法院恢复审理,依据土地部门的决定书,判决互换协议有效,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九、共用宅基地时各方使用权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经过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则权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视情况要求非法占用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占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视为默认,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妨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章土地征收与征用
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政府的征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死亡人员能否成为征收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不能作为安置对象。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体成员对本组织发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有限承包权。
二、土地承包经过法定程序后生效
第一步经村民会议选举承包工作小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拟订方案过程中应当遵循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的原则。第三步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承包方案。第四步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第五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时取得承包权。
三、发包方能够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无权干预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选择从事何种类型的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能否因为妇女离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内,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对土地进行调整
承包期内,遇到人口变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时,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三分之二讨论同意,经乡镇和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能调整的,按照合同约定。
五、承包家庭成员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占的土地份额是否被继承
承包方是以户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由于户还在,因此不发生集成的问题,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户消亡的,则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组织收回,但应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经营家庭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集成。
六、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山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如承包人的继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地,如继承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则继承应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给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送给他人经营,受遗赠人即可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承包合同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尽了自己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全部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若不可抗力仅使部分标的物受损,仅需变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九、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是否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农村土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该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转包的.条款,发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2、承包人转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经发包人同意,此处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认,发包人明知转让行为而未反对的,视为默认,转让行为继续有效。
《最高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十、发包方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原承包合同无效。
案例:承包期限内,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资修路的便利,承包户经营和销售的利润翻了几倍,村委认为承包款太低,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高承包款。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示公平的,并不会导致承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发包人要承担责任吗
案例:王某与李村签订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为村民干涉无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经济损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的,发包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追究该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1、 转包:内部农户之间,转的是使用权,经营权主体不变。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2、 出租:集体之外的人。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3、 互换:本组织经营权的互换,互换后,还应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
4、 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来源才能转让,转让的对象应为从事农业的农户,要经发包方同意。
5、 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入股分红。
6、 反租倒包。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者由集体直接经营。
7、 退包。承包户不想或无力经营,交回集体。
十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经营权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让的,虽然互换合同,转让合同未经登记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承包方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因此与承包方交易,支付了价款,并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流转时(包括转让)无需经过发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将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从事商业活动
须符合三个条件,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2、入股只能从事农业经营,不能从事其他工商活动。3、入股是从事合作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能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例外: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相应使用权等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合作条件,但不能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十七、发包人采用强制手段干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十八、对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邻权利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但因此造成相邻方损失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第四章其他
一、乱施农药引发伤亡构成犯罪吗
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违反规定滥施农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水事纠纷,对政府的调解处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不同于行政裁决,对调解不服不能行政诉讼,要提起民事诉讼。
三、蓄洪使用农民土地的如何处理
政府将给与补贴和救助,但农民不能阻扰执行公务,否则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4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 ,总面积 亩,四至界限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 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⑵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金 元,总承包金
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 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 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四荒”及机动地等非平均承包。发包方发包时应履行下列程序:①由集体管理机构提出包括发包方式、承包期限、维权底线、应包条件等内容的发包方案;②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者农户会议讨论发包方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有效;③公布发包方案,选择承包者。方案为定价发包的,可以抓阄或其他公平的方式决定承包者;采取竞价承包的,由报名承包者自报承包金,管理机构择优确定承包者;④协商承包事宜,公布承包人及协商承包结果;⑤依法报批,签订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中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丙方)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5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镇____村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6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村委招标方式取得甲方荒山岩石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丹寨与都匀交界相邻的荒山岩石林地共计1700亩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有公路至西往王司镇公路边右上。
南至:小冲坡下小河沟以右边至北到老猫冲坡梁分山岭一线。
西至:现有肆座小山相隔荒坝的水沟。
北至:现有坝固镇王家大田以上分水岭一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为三十年不变,即从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至二O三九年八月十八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岩石林地使用权及其地方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分为两次10年为1次,先付后使用。
四、乙方承包荒山岩石林地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和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岩林地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岩石林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山、岩石、林地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它任何名目的相关费用。
八、乙方将荒山岩石林地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利用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必须保证该荒山、岩石林地界线内无人争议,如有纠纷,甲方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5万元并拆还乙方对荒山岩石林地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定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不予追还乙方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内国家建设用地,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证向乙方支付实际损实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后合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发生纠纷由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1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7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法定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农村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销户口的农民的承包地。注意:对服刑时间不长,一两年至于几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人,他们行满释放后回家继续务农,应当给予其生活出路,对他们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调整,由其亲属耕种。
4、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村集体收回该户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农户丧失劳动力,无力继续耕种或者经营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6、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7、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8、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并取得非农业户口的;
9、承包方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成员资格并承包经营土地的;比如农村妇女出嫁,若是婆家所在地给出嫁女子承包地了,娘家的承包地当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10、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村集体可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地。
11、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或者转业后国家安置工作的士官,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部队应当及时通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家属停发优待金,由其入伍前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
如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应按如下方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8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将自己的承包土地转包给甲方,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转包事宜约定如下:清晰了解乙方将土地对外承包合同的内容(双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1、乙方自愿将位于 的土地 亩,长 宽 ,承包给甲方。
2、承包农用地有效期限为30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600元。每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4、承包土地上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共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包乙方土地后,以集体名义集中对外统一发包。为充分保障相关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甲方对外所签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逐项逐条对与土地承包的相关村民进行充分释义,并经侯家沟村八组村民代表会议有效表决通过使该合同符合民主议定原则。
2、在本合同生效期当天内,乙方的地面附着物由承包商直接接管,附着物归承包商所有。
3、甲方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土地面积流失不负任何责任。按时催促、结算、发放承租金。
4、甲方应在合同约定30日内给乙方结清租赁金,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共同为承包商无偿提供条款:渠道、交通道路使用权。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对承包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员或人员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村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包商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9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
第二条 承包时间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20xx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密度、采伐与纳税
1.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
2.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外,应及时向甲方。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
1.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
1.转让承包费按 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 %,余下的价款在 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
3.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 %的违约金。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10
甲方(转让方):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
丙方(发包方):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情况: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 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四至为东至____西至____南至____北至____(详细坐落位置及土地用途等见附件一)(附件为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因原承包经营合同原件存放于发包方,由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并由甲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承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土地性质及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所有权人为____村,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土地面积为亩(即为平方米)。
三、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大写)(即为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期的全部剩余期限。),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全部费用为每亩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共计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
(二)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转让费余款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丙方的权利义务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已经经发包方同意。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自行终止,甲方原承包经营合同的所有权利转移给乙方享有。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第四条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向发包方申请该承包经营的土地的任何权益。
5、该土地上现有地上物(具体见附件二地上物清单)甲方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的所有权、处置权,甲方负责将该土地及地上物转移登记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名下,乙方应积极配合。
6、甲方保证该土地及地上物均无贷款、抵押等任何债务纠纷。
7、丙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已履行了村集体土地转让给外村人员相关的.法定程序。
8、该土地如涉及拆迁、征收、征用,甲方、丙方均同意所得补偿、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丙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因拆迁所需的全部相关手续。
9、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及地上物等并全面履行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另行转让或转租他人,无需经过甲方、丙方同意,甲方、丙方无条件配合办理转让或转租的相关手续。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时,甲方、丙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乙方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如乙方申请,甲方、丙方无条件积极配合。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享有使用、收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
5、若遇到征地或其他情况下该地块被占用时,所有因土地获得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转让费、土地租赁费、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等)归乙方所有,与甲方、丙方无关。全部其他权益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丙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
(二)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者流转等权利,或者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支付违约金后,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 )作为补偿金。
(三)如遇国家征地或者其他情形获得的全部补偿权益,甲方不得做任何形式的干预,否则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支付违约金后,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赔偿金,同时,乙方仍有权另行向甲方或第三方主张本应属于乙方的全部补偿权益。
(四)如甲方私自收取本应属于乙方的补偿权益,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支付违约金后,向乙方另行支付其所领取的本应属于乙方的补偿权益的双倍作为赔偿,且乙方有权另行向甲方或第三方主张本应属于乙方的全部补偿权益。
七、其他规定:
1、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费包括本土地地上的所有附属物及设备设施等的费用。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全部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土地被征收、征用或转让等所取得的全部收益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
见证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11
甲方:(出租方)XX县李家山镇金跃村民委员会
乙方:金跃村村民马玉财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12
申请人×××户,隶属单位(村组),联系电话(手机)。
户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户主关系。
申请人全权代表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1、非户主家庭成员作申请人代表时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
2、申请人众多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
被申请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诉个人时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盖章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用)
一、仲裁请求
1、(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二、事实和理由
(事实经过——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此致
xx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指印)
年 月 日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如果想申请仲裁,则要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而申请书应该包括申请人,承包人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但是毕竟申请书是一种专业的法律文书,如果遇到相似问题,还是建议你寻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撰写,以保证利益最大化。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合同。
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四至东__________西__________南__________北__________,统领村老统领屯南四荒地____________________公顷
二、承包地概况,承包地面积四荒地____________________公顷。
三、承包年限:__________公顷四荒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承包费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可以另行发包。
六、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土地项目的开发整理,整理后的土地继续归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占地费,临时占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归统领村所有。
七、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乡农村合同管理站鉴证后,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14
转包方:______
接包方: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包费
转包土地的价款为每年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费。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包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以后每年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转包出租费。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包费,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包土地交付收据)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规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6、乙方不得改变转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耕的前提下,对转包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转包期内被征用土地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2、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违反使用土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仪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
地址: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
地址: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的_________的______鉴证单位: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 15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余江县杨溪乡杨溪村牌塘组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陈玉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面积
甲方将其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杨溪乡牌塘组 150 亩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20年(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转价款
土地流转价格采取实物折价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亩付给甲方(以早稻、晚稻粮管所国家收购平均价为折价)。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流转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期限内遇到自然灾害,上级核发己方的救灾款或救灾物资政策优惠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关于现有的农田补贴一项,只要是国家还有这一项政策,补贴的全部金额应全部归属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转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标准不得违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
7.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证土地使用性质。
8.承包方不准栽树,不准挖塘养殖,不准卖买,如果卖买拾倍罚款。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流转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转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杨溪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定备案单位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鉴定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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